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投票【原创】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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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参与 208 / 46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佩服他
    45/6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但我鄙视他
    8/1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但我佩服他
    42/11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鄙视他
    69/21
    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佩服他
    5/2
    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鄙视他
    3/0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
    7/2
    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
    18/2
    我打酱油(现在投票流行这项。。。)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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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恩,

这个类比我认为是不妥当的。

行为主体,行为指向,环境,行为方式等方面都可以去一一做辨析。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小律师的信息来源于他辩护人的身份----如果说这个案件的小律师为了该种社会正义将因之得来的信息告诉检方,那么其他案件的律师可否因为其他社会正义也将相关信息披露?----为了单个案件,或曰某种民愤特别大的案件放弃保密原则的标准,我们要划在哪里?(----现在标准是“阻止犯罪”)死亡人数十人以上?损失金额达到千万?那一人的死亡就比十人价值为低?----我并不排斥寻找标准的努力,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我好友们有过无数讨论,但是至少目前我无法找到这样的标准:能够实现实体正义,又不伤害对抗制诉讼模式的基石,所以我只能选择有清晰行为范式为准则的次优----尊重程序正义。

如果数值兄不介意的话,现在让我们假设数值兄有一天面临了公权力的压迫,现在我是你的律师,公权力指控你窃取了极重要的国防技术信息。现在社会舆论对你一片谩骂,检方在积极寻找相关存储媒介。然后你告诉我你的硬盘放在哪里----你说我该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告诉检方硬盘的存放地点呢?还是遵守我的职业道德严格保密呢?

----就我自己而言,我希望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能坚持保密。

也许你会说,啊,嘉木,我们不能这样类比,地主兄的案件中,那个人是人渣,是恶人,而很多善良的人因他而伤心,我们怎么能忍心看到善恶不得到应得的回报?我们怎么能如此悖乎人情?

----第一,恶人并不是不证自明的,众人皆曰可杀时,我们也不要忘记寻找证据,如果恶人说得是假话呢?(这个电视的编剧把道德困境极端化了,先把恶人放在了确凿的位置,但是现实则往往并不如此黑白分明。)或者“恶人”只是某种意识形态之下的恶呢?

第二,我们是在对抗制诉讼模式下讨论这个问题。而我也是基于我法律从业者的身份说话----如果法律从业者本身都认为在个案中为了某种实体正义可以违背职业底线的话----试问谁还敢信任这个行业?因为实体正义是那么地难以定义啊,又是那么容易地因主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内涵。

第三,如果数值兄问我,抛开我的专业塑造,我怎么想?我仅仅用我的commen sense,我怎么看?那么我会告诉你,我也对小律师的行为感到愤怒,对受害人无限悲悯。就如我对瑞士的银行家们感到愤怒一样。----我并不惮于以最大的善意去爱人。

最后,不得不说这剧集的编剧很烂,任何问题一放到极端的情形,就容易显得非此即彼,而实际上从业者面临的道德困境常常通过一定的谨慎和技巧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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