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信访 -- 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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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下地干活,忽然下了大雨。往回跑的路上被同村的一个男人拉到庄稼地里强奸了(这是她本人自述的)。回来后她丈夫去找那个家伙理论,扭打的过程中用镰刀把那家伙砍了几下,被起诉民事赔偿。夫妻俩气不过,差点把法院送达的法官给吃了。还是法官提醒他们去报警,这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了,
qj发生——丈夫找对方理论——伤及对方——对方提起民事赔偿——法院送达(?判决?),法官提醒他们报警
三笑已经很明显说明,在“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方面,受害人夫妇的确还就没对方了解得多。
对方在镰刀伤人发生的之后就提起民事赔偿了,而受害人夫妇就qj报警反而是在镰刀伤人民事纠纷之后的。找茬是直接在强奸后面的,但报警是在判决后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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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个典故 Alarm 字53 2009-05-17 05:52:38
😅拜托,苦主不报案,警察怎么查? Alarm 字0 2009-05-17 05:43:38
🙂当时呢?难道是苦主数月后才去找强奸犯的茬?! 豫章花开 字0 2009-05-17 04:46:20
🙂看贴不认真
🙂是不太认真,咋滴吧,呵呵 豫章花开 字0 2009-05-17 18:48:31
🙂我能咋地呢?参见签名 2 故园湾里 字46 2009-05-18 05:05:01
🙂我这么讲话对你来说看来是姿态高了些,什么死不认错 豫章花开 字22 2009-05-18 08:10:04
🙂豫章兄弟,大家都是正常讨论, 三笑 字81 2009-05-18 12: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