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邓玉娇的陈述一定是真的吗? -- 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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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家园 不是叫你看那个主帖啦,后面链接了很多分析的

公益律师水平不高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身为律师,居然把委托人轻刑往重刑上辩,重刑往死刑上辩,而且不是一起案子这么搞,这个就不是“水平不高”可以解释的了。

回想一下夏大律师的所作所为:从他竟然在刑事侦查没有结束的时候,把委托人陈述详情,自己能掌握的物证,调查细节,鉴定人员名字……这样的东西对外泄露;明明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的人非要“公开呼吁,请求援助”;痛哭流涕,吟诗作赋……那个时候就有河友质疑该律师到底是帮邓姑娘忙,还是忙着自己出名了。

他现在公开的情况,没有一条对邓姑娘有利,反倒是把所有可能有利的情况驳斥得干干净净——一条两条也就罢了,条条如此,此人是何居心真是不可问。

比较一下夏大“律师”出现前后的案情:此前大家公认:死者对邓姑娘有不良意图,打斗中邓姑娘随手抄起水果刀扎了对方,不小心扎死了。且邓姑娘当时有抑郁症,情绪起伏很大——最多是防卫过当。

现在:死者没想QJ邓姑娘,只是参与争执,邓姑娘神志清醒地拿出自己提前准备的水果刀,怀着为人民除害的伟大目的,把没想QJ自己的邓某扎死了。哦,对了,QJ的事,有是肯定有的,就是没证据

这样,邓姑娘是成烈女了,夏律师是成英雄了,但邓姑娘也基本死定了,邓姑娘的爸爸妈妈会不会伤心,头顶光环的夏大英雄可是管不了的。人家只管踩着邓姑娘的生命,往自己脑袋上套光环,这就是目前很多河友称为“人血馒头”的由来。

——————

对了补充一句,夏大律师心心念念记恨的那个“政府的不妥行为”不是巴东那帮人在案情中的作为,而是指“政府公开了邓家已经解除和夏大律师的委托关系”。也就是说,夏律师这句话,只是不爽政府揭了他的底,让他没有机会再以“邓家律师”的身份在媒体上作秀胡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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