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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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为什么不能
首先、现场的血迹,黄、邓的伤口,只是邓玉娇刺伤、刺死二人的证据,不是二人企图强奸的证据。
刀伤的部位,现场的血迹发布,沙发上的血迹。
可以推断当事人的姿态。
其次、证人没有证词证明黄、邓有强奸表现。
你见到完整的证词没?就能够下结论?是有强奸行为不是强奸已经完成。第三、普通布料上的指纹难以提取。
第四、律师在做秀,他不陪同邓母把衣物直接送到公安机关,却在东拉西扯
律师都见不到邓母了,还陪同。你以为呢?
作秀之语太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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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5 层
🙂飞将我要严肃的批评你 马大善人 字1652 2009-05-29 18:10:36
🙂另外说一句 1 闻砾 字281 2009-05-28 15:39:26
🙂为什么不能 FlyGeneral 字235 2009-05-29 07:48:57
🙂当然可以证明一些
🙂证明不了 FlyGeneral 字464 2009-05-29 11:54:07
🙂细节未免太多 闻砾 字80 2009-05-29 13:26:04
🙂这个必须结合其他旁证才行 FlyGeneral 字98 2009-05-29 13:51:39
🙂别曲解律师的话 1 闻砾 字847 2009-05-28 15: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