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邓玉娇事件终于定性 -- 空衣架
在中国这个社会,除了所谓正当的民意之外,还有什么被高频率地叫做人情?
托人办事,过去得送烟送酒送土特产,现在得送红包,送银行账户,这就叫做人情。
做工程得给回扣,做采购谋私利,这也叫作人情。
甚至集中开个会,过去是到当地名胜浏览,现在甚至是出入声色场所,这也叫作人情,甚至还美其名曰照顾“人性”,是放松。
至于高官能够为其子女付得起明显与自身工资收入不对等的海外留学学费、生活费,这不是人情吗?高官也tmd是人啊。
中国的事情,恰恰不是人情少了,而是人情太多了,我们这个社会的规则太容易被“人情”了;相反法少了。
所以作为中国的弱势群体,呼吁人情,而不是呼吁法,这是一个本末倒置的问题。
我很愿意再喊一遍,不强调法的精神,而呼吁人情,其实是对弱势群体最大的威胁。强势群体在社会资源和动员能力上都要比弱势群体强很多,如果人情可接受,那么我们很容易就在矛盾中被人“人情”了,或者我们被迫送与强势群体人情。
毛时代,冷血枪毙刘青山张子善,可谓一点人情都不讲,但那时可曾有“弱势群体”这一说法?
中国目前的行政乃至司法过程,的确是有很多问题。但那些到底是行政系统的问题,还是法律的问题?到底是人的问题,还是法的问题?
法律本身的确需要与时俱进,但维护法的铁律,偏偏是维护弱势群体的最基本一个武器。如果我们连这条都不讲了,那在漫无边际的“人情”面前,谁会来保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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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有奖,多谢 冰雪迎梅 字86 2009-06-16 00:29:07
🙂呵呵,什么叫做公众的普遍意志呢 7 燕青 字301 2009-06-01 17:28:49
🙂他否认的没错,你以为“阶级意志”和“代表意志”恒久不变? 3 飞马 字230 2009-06-04 15:07:27
🙂中国的事情偏恰就是“人情”太多了,法太少了
🙂花,你写的比我写的好太多了 1 糯米园子 字14 2009-06-02 06:57:21
🙂人情是普遍的公众意志吗 4 燕青 字200 2009-06-01 17:29:23
🙂“人情”的界限在哪里?“普遍意识”又是什么? 17 秋末冬初 字1380 2009-06-02 06:44:49
🙂说得好 1 胖鱼 字122 2009-06-03 01: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