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析:国务院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 陈经
辣椒兔河友提了一个秋后算账的解决方案。
如果这样可以,那就不是物业税这个财产税的问题了,不如就直接把现在的房地产交易税(营业税等)的税率直接提高就可以了,为何要开征这样一个新税种?
就如辣椒兔河友所描述的,对交易行为提高税会减少(并且扭曲)人们的经济行为(我有很多方法来避开这种交易税,转让定价就是一种),而经济活动的减少,又使税收收入下降。
结果就是,一方面政府收不到税,一方面人们不干活了。这是税收理论中典型的DWL(DEAD WEIGHT LOSS)问题,这种税种不但收不到税还扭曲人的经济行为,得不偿失(就像英国的窗户税)。
在现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政府频频减免房地产交易的税费,就是在刺激经济行为,恢复经济增长。辣椒兔河友的方案正好和这个意图相反,会加深经济衰退。而房地产行业的衰弱,会演化成失业和收入下降,最终导致两个主体税种收入(对消费的增值税和对收入的所得税)的下降。如果税收政策的制定不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中央为何会如此谨慎,现在就开始吹风。
物业税是针对财产征税,财产是人们纳税能力的象征,对财产这个不可变特征来课税,税收弹性小,税收收入大,符合公平的能力原则(ABILITY TO PAY)。交易可以扭曲,财产可以衡量,这就是必须是财产税而不是交易税的原因。现在,国家有难,有财产的人出点力是应该的。大河没水小河干的道理谁都明白。
我只是对物业税持谨慎态度,而不是完全反对。我关注的是如何公平税负,如何不影响人们正常的经济行为,又可以取得一部分财政收入,如何有效地执行,不诱发大面积的偷逃避税和暴力抗税。
如果以上这些基本的税收原则都保证不了,这个税种必然会不得善终。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这事不能说的太细 坚持的阿甘 字92 2009-06-03 23:39:12
🙂收税方法不是难题 9 好知明言 字1442 2009-06-01 22:53:36
🙂若是这样,那对降房价的作用,嘿嘿~~~ 贪玩的风筝 字236 2009-06-04 18:24:27
🙂所以说细节是魔鬼
🙂典型国家主体意识。 投入 字194 2009-06-04 19:42:35
🙂一直犹豫对土地的部分使用权征那么多种税是否合理? 鼎革 字0 2009-06-03 09:25:07
🙂所以要搞一条鞭法 东晓山 字0 2009-06-03 19:54:47
🙂去年就这个问题咨询的时候 4 葡萄 字0 2009-06-03 08: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