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童年记吃2——红烧老虎肉 -- 能饮一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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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其王者风范了
由于老虎搏斗猎食均用前腿,于是有虎骨的药用最好在前腿的说法,云云,
虎战斗和奔跑均由前腿发力,前脚掌的骨头最好
迅速判别顶头风的偏向,立即顺着这风的偏向离开道路避进路旁的稻田里
极有经验,野兽辨认往往靠听力和嗅觉,在下风向可以闻到很远,但偏了就抓瞎了
过了一阵村里的狗也不叫了,扒在地上筛糠
不仅是发抖,过后几天也不敢出门走远,这森林之王的风范可不是吹出来的
但是遇人不跑的老虎是很危险的——它们大多袭击过人畜,尝到过甜头
老虎怕人,只有当饥饿难忍、老弱不易捕食时(如武松遇的吊睛白额大虎,据萨大考据可能有病,吊睛便是特征)或者是:1、穿皮毛衣服2、在野外耕作类似四肢着地象动物,这几种情况下会遭受袭击,老虎吃野兽,吃不完的以后还会来吃,唯食人则干完就跑,不敢回头再来。
但其吃过一次人滴虎,就会喜欢上了, 这种老虎一般得干掉,因为它老惦记着,人肉和唐僧肉可能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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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人上花,回忆往昔心情舒畅 中华如龙 字0 2009-09-11 06:50:51
🙂俺小时候吃过油炸麻雀,最好吃,香得很。还有次不知谁给的 小花 字24 2009-06-30 08:39:16
🙂呵呵~握手握手,俺也吃过油炸麻雀,是俺哥哥用弹弓打的 能饮一杯乎 字54 2009-06-30 14:23:03
🙂很好很真实的描述,可惜华南虎已经功能性灭绝,后人可能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