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给“镭射”的答复 -- 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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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都走火入魔了

巴勒斯坦当时没有参与,但巴解成立后追认了这几次战争的“正义性质”,那么就可以认为他们在名义上参与了这几次战争。

——为以色列辩护到走火入魔了啊,居然还有在战争都结束后以名义参与战争,然后背上侵略者身份的大论,你最爱说国际法了,哪部条约里有这规定!哪场战争的责任评判有过这种先例!

巴勒斯坦作为一个整体要对巴解行为负起责任,只有在巴解先被阿盟,再被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为巴勒斯坦人的唯一合法代表后才能成立,所以你到现在都在混淆,交战团体与交战国家的区别。

至于你说“按照181号决议,巴勒斯坦这个国家作为一个国际法实体,早在1948年就成立了(与以色列同时),但周边的阿拉伯国家出于各自的目的阻止了它作为一个独立、统一的国际政治实体的成立。”

——对不起,以色列不承认你的观点,甚至直到巴解在突尼斯流亡地宣布建国后,以色列也继续坚决否认巴勒斯坦具有国家实体地位,所以奥斯陆协议后,阿拉法特回到被占领土执政也是以得到以色列允许承立的巴民族权力机构主席的身份,而不是已经得到联合国观察员地位的巴勒斯坦国总统身份,后者对于以色列来说从来不存在。甚至就在今天,以现总理内氏本人终于第一次公开表示接受两国方案为未来中东和平解决方式的今天,以色列政府的观点仍然是——与以色列并列的巴勒斯坦国是未来的目标,而不是已经存在的国家实体!

你一直在强调所谓在还有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的袭击前,不能给巴建国的实际权利,首先是一种近于无赖的说法。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的袭击,主要动机就源自被长期占领,不解除占领怎么可能从根本消除袭击的动力。日本在二战中也不是没提出过,“只要中国先禁止一切反日活动,彻底尊重日本在华利益,就可以考虑撤军”,在你眼里,难道是合理的要求了!其次,战争和谈本来就有无数先例,是一边打一边谈,谈好了条件才结束双方冲突,仅二战后亚洲的三大战争(朝鲜、越南、海湾)就无不如此,这些先例无不证明,以色列声称只有先一劳永逸的实现两族完全和平,签署和约才有可能,不过是借着绝对优势而进行的讹诈和拖延。

最后,你从来只强调在这十多年里,巴的一些组织不断袭击以色列目标对和平进程的破坏,却闭口不谈以色列无视所有批评和压力,继续不断在67年线以内建立犹太人定居点的情况,而这是最主要的刺激巴内部激进情绪持续高涨的原因,事实上正是这些定居点和以色列长期推行的集体惩罚措施制造出了哈马斯这种极端组织。而某种程度上说,这也许本来就是以色列的目的。以色列自己都不否认,在哈马斯建立初期,他们曾故意坐视它的发展,甚至提供一些“方便”,以达到削弱巴解、法塔赫在巴内部优势,分化巴力量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巴自治区分裂,温和派失去有效控制能力,正是以色列自己一手培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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