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给“镭射”的答复 -- 思索
本来是跟在“镭射”的帖子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6883
后面的,在这里再发一次,让大家都能看到:
7、再说一次:中国是一战战胜国,因此中国有权拒绝凡尔赛和约关于中国山东给日本接收的决定,而作为战败国的土耳其根本没有这个资格。
首先中国虽然是一战战胜国,但是根本没出兵,而阿拉伯人是得到英国承诺后公开宣布独立的情况下用自己军事努力帮助了英国人,得到的就是英国出卖。
有权拒绝联合国决议分配方式的是阿拉伯国家,阿拉伯国家二战中因为英国一战出卖亲德势力存在是事实,但是阿拉伯国家不是二战战败国!埃及约旦都不是!
最后强辩说洛桑和约是对塞夫勒和约的修订,而不是推翻的也只有阁下了,看看维基百科的说法吧,一个是把土耳其瓜分奴役的条约,一个是实现土独立自主的条约,居然只是修订,扯的厉害。作为战败国根本没有这个资格的土耳其就是推翻了塞夫勒和约的种种规定:
恰塔尔加线以西割予希腊,另外绥克至布哈尼耶以西主权暂归土耳其,五年后 (1925年) 以公投决定是否并入希腊。
黑海海岸基雷松之东、艾尔新疆、木施以西、比特利斯及凡湖以南归亚美尼亚
包括达达尼尔海峡及博斯普鲁斯海峡两旁的“海峡地区”成为非军事区,但协约国拥有对该地区的军事行动权。美、英、法、意、日、俄六国组成“海峡管理委员会”,负责区内航运、灯塔管理及领航等事宜。
奥斯曼必须废除征兵制,全国兵力不得逾 45000 人,且不得有重型武器及空军、海军,亦不可有大型商船。
奥斯曼帝国所得的税收优先支付战争赔偿及协约国占领军队费用
恢复治外法权。即使将来有任何政权继承奥斯曼帝国,治外法权仍然适用。土耳其人民入籍于任何一个协约国后,即受治外法权保障,毋需再向奥斯曼政府缴税。
如条款的执行情况不合协约国之意,伊斯坦布尔将被占领。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9%B2%E4%BD%9B%E5%B0%94%E6%9D%A1%E7%BA%A6&variant=zh-cn
贝福尔宣言也是无效的?
“英王陛下政府赞成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民族之家,并会尽力促成此目标的实现。但要明确说明的是,不得伤害已经存在于巴勒斯坦的非犹太民族的公民和宗教权利,以及犹太人在其他国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政治地位。”
侯赛因-麦克马洪信件,英国驻埃及高级专员H.麦克马洪是英国政府官员,他的承诺是代表英国政府!一边做承诺一边签赛克斯-皮科协定,真公正,真合理啊。
你直接说强权就是公理。强者有权力利用和出卖弱者不更痛快,那就请别扯什么阿拉伯国家亲德活该倒霉了。
无耻到极点的说法: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一战前,那时有个P的阿拉伯国家纳粹化,那时是欧洲排犹主义高涨,犹太人欺软怕硬找理由找地方欺负别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4%9D%E5%B0%94%E7%A6%8F%E5%AE%A3%E8%A8%80
参加该宣言谈判的犹太方面主要人士之一是哈伊姆·魏茨曼。贝尔福于1906年第一次见到魏茨曼时,对他产生了很好的印象。贝尔福问魏茨曼,为什么锡安主义的中心议题是巴勒斯坦而不是别处。魏茨曼说,其他地方都是假的偶像,又说:“贝尔福先生,这就像拿走您的伦敦,换成巴黎一样,您会同意吗?”贝尔福反驳:“魏茨曼博士,可伦敦已经是我们的了。”魏茨曼回答:“那倒是。不过在伦敦还是一片沼泽的时候,耶路撒冷就是我们的了”。
“排犹主义是西方的一种可悲的弊病。……然而,西方的这个问题如今却是在使我们受损害的情况下予以解决。你们认为这样做公正吗?”
还自保?跑到别人土地上去自保?当时的巴勒斯坦根本不是一个国家,是英国殖民地,话说北美洲印第安人也不是一个国家,因此美国建立就不是殖民?就是正义的?不是一个正常国家的人民就活该被侵略被驱逐,被巧取豪夺?你要说强权就是公理大家都闭嘴,那就少说什么正义。
今天的中国政府是义乌合法的真正的主人,而英国人只不过是强占巴勒斯坦为殖民地的强盗而已,强盗把自己掠夺物转给另一个强盗而已。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94%A1%E5%AE%89%E4%B8%BB%E4%B9%89&variant=zh-cn
为巴勒斯坦而战
1918年奥图曼帝国瓦解,巴勒斯坦不再受制,犹太复国运动进入崭新的局面。首先扩大在巴勒斯坦的犹太屯垦区,开始国家公共基础建设和筹募建设基金,并且劝阻 — 或说迫使 — 英国当局不可采取任何将导致巴勒斯坦地区成为阿拉伯人占多数的动作。1920年代犹太人口稳定成长,犹太建制亦具国家雏形,但同时巴勒斯坦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兴起,对犹太人移入的抵制升高。
你还是一句话,强权就是公理,弱者活该倒霉,也许你的正义观就是如此,不过永远别想让世界认同这个。至于什么过程公正就别扯淡了,中国在联合国席位是被合法剥夺还是非法剥夺不就是看你来确定?阿拉伯国家加入了联合国,就必须尊重联合国的规则和权威?联合国会员国以色列公开说联合国决议是废纸,真是好尊重联合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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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对土耳其海峡政策的演变(18世纪末到20世纪初)
http://bookd.bi3jia.com/bookcmp_551255.html
巴勒斯坦阿拉伯国法律地位的确立
http://iwaas.cass.cn/show/show_fruit.asp?id=553
【文摘】美国加剧巴勒斯坦人苦难内幕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85501
以色列人前外长的看法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82089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82091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82095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82099
巴勒斯坦人的处境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74093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80679
让我怎么说呢……我只说一点:1947年的巴勒斯坦本身不是一个国家,更不是哪个阿拉伯国家的领土的一部分。因此阿拉伯国家对联合国181号决议的权力仅限于在其表决前表达反对态度。一旦决议通过,它们就有遵守的义务。因为这不是它们的国内事务。你明白了?
洛桑和约确实仅仅是对塞夫勒和约的修订,因为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协约国对土耳其国土范围的划定。塞夫勒和约中关于土耳其放弃北非和中东地区的主权,允许汉志、也门、西亚尔地区独立,巴勒斯坦、大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等地由国联委托英法管理等内容,都在洛桑和约中得到了确认(这是今天沙特、也门、叙利亚等国独立的国际法基础)。如果我引用塞夫勒和约你不接受,那么洛桑和约你该接受了吧?
按照劳伦斯的看法,这是典型的“阿拉伯式”的误解——阿拉伯人把英国官员在私人信件中表达的内容直接当成了英国的官方承诺。但国际法并不认可这种认识。
你先去推翻洛桑和约和国际联盟盟约还有联合国宪章再说吧。
让我怎么说呢……我只说一点:1947年的巴勒斯坦本身不是一个国家,更不是哪个阿拉伯国家的领土的一部分。因此阿拉伯国家对联合国181号决议的权力仅限于在其表决前表达反对态度。一旦决议通过,它们就有遵守的义务。因为这不是它们的国内事务。你明白了?
最后强辩说洛桑和约是对塞夫勒和约的修订,而不是推翻的也只有阁下了,看看维基百科的说法吧,一个是把土耳其瓜分奴役的条约,一个是实现土独立自主的条约,居然只是修订,扯的厉害。作为战败国根本没有这个资格的土耳其就是推翻了塞夫勒和约的种种规定
洛桑和约确实仅仅是对塞夫勒和约的修订,因为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协约国对土耳其国土范围的划定。塞夫勒和约中关于土耳其放弃北非和中东地区的主权,允许汉志、也门、西亚尔地区独立,巴勒斯坦、大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等地由国联委托英法管理等内容,都在洛桑和约中得到了确认(这是今天沙特、也门、叙利亚等国独立的国际法基础)。如果我引用塞夫勒和约你不接受,那么洛桑和约你该接受了吧?
洛桑和约是对塞夫勒和约的全盘推翻和撕毁,不止一本西方历史书这么说,条款我早贴了,你根本问题是认为英国把巴勒斯坦给犹太人移民合法正当,而这完全不正当:
1、贝尔福宣言本身也是信笺,当时英国并不拥有巴勒斯坦,无权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给犹太人。
2、英国一边以支持阿拉伯人独立的承诺来拉拢阿拉伯人,一边和法国私下瓜分中东,这就是出卖。和当初和日本私下协议把山东给日本是一样的做法。要说和雅尔塔也是一样的。
3、自己看以色列人的说法去。
按照劳伦斯的看法,这是典型的“阿拉伯式”的误解——阿拉伯人把英国官员在私人信件中表达的内容直接当成了英国的官方承诺。但国际法并不认可这种认识。
贝尔福宣言本身也是信笺,英国驻埃及高级专员H.麦克马洪是英国政府官员,他的承诺是代表英国政府,最后劳伦斯是英国人,为英国政府辩护毫不奇怪,英国政府一边以支持阿拉伯人独立的承诺来拉拢阿拉伯人,一边和法国私下瓜分中东,根本就是无耻到极点。
你先去推翻洛桑和约和国际联盟盟约还有联合国宪章再说吧。
有利的遵守,不利的不遵守,搞恐怖主义的犹太人还有脸谈联合国?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82089
主持人:对于那些仍然坚称以色列是在一片无人土地上建国的人,你的回应是什
么?
本-阿米:那当然是无稽之谈。“一块没有人民的土地给了一块没有土地的人民
,”我想是冉威尔(Zangwill)第一个这么说的。这当然是不对的。但是另一个悲哀的事
情是,当地的巴勒斯坦农民当时也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部分土地是犹太复国组织从奥斯
曼土耳其帝国的地主手中买来的,在买来之后上面的巴勒斯坦人当然就被驱逐了。但我想
以色列国的领土最多只有6%-7%是买来的。其他土地都是接管或通过战争夺占的。
主持人:芬克尔斯坦,你是否认同本-阿米的分析?
芬克尔斯坦:首先我同意,现在严肃的历史学家和心智正常的人对于本-阿米所
述的事实基本没有多少争议。从19世纪末第一个犹太复国分子定居点建立到1948年之间到
底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目前人们已经有了共识。
在本-阿米的书中,他认为犹太复国主义的主要困境是,他们想建立一个主要是
犹太人的国家,但这块土地上的主要人口却不是犹太人。根据本-阿米提供的数字,在1
906年那里有70万阿拉伯人和5.5万犹太人,而且在这5.5万人中只有少数几个犹太复国主
义分子。这就是个困境。
于是以色列历史学家本尼·莫里斯(Benny Morris)就认为,解决这个困境有两
个办法。一个是所谓的南非方式,建立一个犹太国,但不给予土著居民政治权利。另一个
办法是把当地人赶走,就像北美发生的事情。
正如本-阿米在书中指出的,在上世纪30年代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内部已经达成共
识,采取第二种办法——把巴勒斯坦人赶走。但这会引起道德和国际反应,所以不是想做
就能做的。所以要等待时机。而1948年是个绝好的时机。在战争的掩护下,你就有了机会
去驱逐当地居民。莫里斯认为巴勒斯坦人在1948年遭到了种族清洗,但他认为那是战争不
可避免的后果,之前并没有这种目的。而让我感到有些奇怪的是,本-阿米的观点要更进
一步,他认为很明显他们一开始就有意驱逐巴勒斯坦人。对于这些事实我都认可。
以色列人自己都不敢如你这么给以色列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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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请你告诉大家,洛桑和约在什么地方推翻了塞夫勒和约的下列内容:
汉志王国、也门王国和亚西尔地区独立;
美索不达米亚、大叙利亚地区和巴勒斯坦地区由国联委托给英法代管。
你的根本问题是认为英国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是非法的,但只要你不能证明洛桑和约推翻了塞夫勒和约的这些内容,就必须承认英国对巴勒斯坦地区的委托统治就是合法的。那么英国托管时期进入巴勒斯坦的犹太移民就是巴勒斯坦地区的合法居民。你明白了?
而且,联合国早期阶段,其机制尚不成熟,为美苏等利用,通过了很多不应该的决议。
巴勒斯坦此前是英国托管地,没有相应政府,所以,巴勒斯坦土地上的人民有权力反对这样一个与自身利益相背离的决议。
犹太人是支持181号决议的,而阿拉伯人也没有反对这个决议。这是因为在那个总部设在大马士革的“阿拉伯最高委员会”的强制下,巴勒斯坦的阿拉伯族居民没有能够以集体的形式向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表达对分治方案的态度——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都没有。真正在大喊大叫表示“反对”的,是周边的埃及、约旦等阿拉伯国家。问题是,它们有什么资格反对呢?
用合法,用强权就是公理来辩护以色列是正义的一直是你。
链接出处
主持人:对于那些仍然坚称以色列是在一片无人土地上建国的人,你的回应是什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7006
么?
本-阿米:那当然是无稽之谈。“一块没有人民的土地给了一块没有土地的人民
,”我想是冉威尔(Zangwill)第一个这么说的。这当然是不对的。但是另一个悲哀的事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7006
情是,当地的巴勒斯坦农民当时也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部分土地是犹太复国组织从奥斯
曼土耳其帝国的地主手中买来的,在买来之后上面的巴勒斯坦人当然就被驱逐了。但我想
以色列国的领土最多只有6%-7%是买来的。其他土地都是接管或通过战争夺占的。
主持人:芬克尔斯坦,你是否认同本-阿米的分析?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7006
芬克尔斯坦:首先我同意,现在严肃的历史学家和心智正常的人对于本-阿米所
述的事实基本没有多少争议。从19世纪末第一个犹太复国分子定居点建立到1948年之间到
底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目前人们已经有了共识。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7006
在本-阿米的书中,他认为犹太复国主义的主要困境是,他们想建立一个主要是
犹太人的国家,但这块土地上的主要人口却不是犹太人。根据本-阿米提供的数字,在1
906年那里有70万阿拉伯人和5.5万犹太人,而且在这5.5万人中只有少数几个犹太复国主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7006
义分子。这就是个困境。
于是以色列历史学家本尼·莫里斯(Benny Morris)就认为,解决这个困境有两
个办法。一个是所谓的南非方式,建立一个犹太国,但不给予土著居民政治权利。另一个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7006
办法是把当地人赶走,就像北美发生的事情。
正如本-阿米在书中指出的,在上世纪30年代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内部已经达成共
识,采取第二种办法——把巴勒斯坦人赶走。但这会引起道德和国际反应,所以不是想做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7006
就能做的。所以要等待时机。而1948年是个绝好的时机。在战争的掩护下,你就有了机会
去驱逐当地居民。莫里斯认为巴勒斯坦人在1948年遭到了种族清洗,但他认为那是战争不
可避免的后果,之前并没有这种目的。而让我感到有些奇怪的是,本-阿米的观点要更进
一步,他认为很明显他们一开始就有意驱逐巴勒斯坦人。对于这些事实我都认可。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67006
欧洲人殖民的时候这种借口都用滥了,到现在还在用。
欺负别人不懂西方游戏规则获得斗争主动权是很高明,不懂西方游戏规则很愚蠢,但是合法不等于正义。侵略就是侵略。
我所持的,就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在近现代的国际交往中,判断正义与否的唯一标准就是国际法。遵守国际法的就是正义的,违反国际法的就是非正义的。任何企图将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包装为“正义”的做法都不可能得逞。
中国一贯主张是推翻不平等条约,合法?
这话说中国(还得是近代以前的)这样的国家还有些道理,说阿拉伯—伊斯兰世界,那就完全是无耻了。原因很简单:“国际法”的概念,是伊斯兰法学界首先提出的。与伊斯兰世界,特别是奥斯曼土耳其的交往,在欧洲近代国际法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很多近代国际法原则和做法,都是伊斯兰世界首先创造的,像“领事裁判权”这样的特权制度,最初甚至是奥斯曼土耳其首创,并强加给欧洲国家(法国)的。所以你不要拿“西方侵略”在这里博取大家的同情,伊斯兰世界也是西方。
如果是合法的,合哪家的法?
如果是非法的,有什么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