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有一部分的维族人就是给惯坏了。 -- 二胡
现在消息还很模糊,要说“理性分析”的都是扯淡,所以喷来喷去实在没意思。不过这个“两少一宽”确实要改了,对少数民族的各种扶持政策我不反对,在目前来说或许真是个比较公平的政策。但是,对少数民族的优待不代表对少数民族内部极个别犯罪分子的优待。优待少数民族犯罪分子究竟是维护少数民族的尊严和利益还是给少数民族抹黑!?
这个政策有一个理论就是“民族习惯”,我就奇怪了,谁考证出来的偷东西是维族的“民族习惯”?你这是不是在给维族抹黑?谁又考证出的各式各样的犯罪活动都是维族的“民族习惯”?我有一半回族血统,如果有人说坑蒙拐骗是回族的“民族习惯”要求量刑从轻我肯定给他一大嘴巴!
再者说,尊重民族习惯可以,看过镭射贴的一片某专家讨论这个的文章,里面的例子也许真实有之。但是,这里要有一个前提,既受害者及其家属(无论民族)同意依照“两少一宽”的政策量刑,这样才算真正的“民族习惯”。你让受害者尊重你的民族习惯,那谁来尊重受害者的民族习惯?!
最后,为“两少一宽”辩解的朋友,我在这里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我是成都人,为了避免得罪其他地区的朋友,我就以成都举例。假如有一天某领导一拍脑袋,决定“对成都籍犯罪分子施行两少一宽政策”,你们会不会反对?!你们是否认为这个政策会造成严重后果?!你们会不会认为成都人是“高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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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要用重典 zoin 字0 2009-07-07 08:40:20
🙂民族政策应该宽严相济,方能奏效 1 navyman 字256 2009-07-07 03:13:29
🙂能不能也概括一下满清的 粗茶淡饭 字62 2009-07-07 04:29:31
🙂花送楼主!
🙂中国的老话,教不严,父之过。 二胡 字230 2009-07-07 07:38:59
🙂真是让人想不到 zmeng 字70 2009-07-06 21:02:04
🙂花 良木 字105 2009-07-06 20:57:33
🙂老铁也同意你。 shepherd 字88 2009-07-06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