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人民法院是在为未来房市崩溃作准备吗? -- fusioner
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发布了《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LINK: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19/200718252919.shtml
有几条挺有意思.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确因资金暂时困难未按时交付房屋的,要多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责任问题"
是否是说,当开发商无法交房时,只要申明资金暂时困难,就不必交或少交违约金,购房者要求根据合同获得违约金可能不获法院支持.
"对于买受人请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要严格依法审查,对不符合解除条件的不能解除;要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市场经营风险,共同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和 "在审理因商品房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产生的纠纷案件中,要依法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就是说购房者即使断供, 合同依然有效, 银行也可以通过法院查封购房者其它财产?
如果我理解没错,作开发商和银行太幸福了,一点风险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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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是在为未来房市崩溃作准备吗?
🙂收拾烂摊子, 38楼208 字110 2009-07-20 02:32:05
🙂如果断供,国内银行都是要追索其它财产 1 小河流水 字334 2009-07-20 01:54:13
🙂银行当然对贷款有追索权 1 闻过则喜 字191 2009-07-19 12:38:43
🙂正是不理解这里.请教. fusioner 字361 2009-07-19 13:03:53
🙂不会给你钻这个漏洞滴 我是红老虎 字0 2009-07-20 02:18:43
🙂个人感觉家庭成员即使是以个人名义贷款,应该还是算家庭负债 1 foursea 字177 2009-07-20 01:16:46
🙂可能我没说清楚,再问. fusioner 字341 2009-07-20 01: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