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长篇连载》二鬼子汉奸李富贵 萨评版 原作 无语中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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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二章 秦琼也有卖马的时候

“想在我们店里做伙计啊,有保人吗?”[萨评:要是现在留学打工的肯定大感知音,不过人家都是问:您有本地工作经验么?]在下午剩下的时间我问了十几家店铺除了不招人的那几家之外都是这句话。天哪,你叫我上哪里去找保人哪?这个镇子建在两条河交汇的地方,水运业十分发达,整个镇子也很繁荣,街上店铺林立,白天市面上人来人往的。现在店铺都以经上板歇业了,路上也没有几个行人了,而我躺在一个墙角脑袋下垫着一块砖头,正在于饥寒作着斗争希望尽快进入梦境。明天,明天无论如何必须弄到一点吃的。

  一气吃了七个红烧肘子[萨评:这个吃法恐怕要加一点大蒜助消化],还觉得饿,于是我就醒了过来。虽然天还只是蒙蒙亮,可街上已经有不少人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了。紧了紧皮带,我从地上爬了起来。现在已经没有时间让我东游西荡了,去码头上试试扛麻袋吧[萨评:哎,还是要当无产阶级起家阿,我想作者想的是揭示一下江南的“资本主义萌芽”是怎么回事],昨天我就看到了这种搬运工作可没有勇气去试试,今天就咬咬牙把一天的饭弄到嘴再说。

  码头上的工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我一番,大概对我的体格还算满意,点点头就让我上工了。工作很简单,扛一个麻袋就能拿到一个竹签,我立刻就发现我的负载量和速度都大大少于我的工友,不过既然干了也只好咬着牙挺下去。

  中午吃饭时间,其他人都拿出了干粮就着河水啃了起来,我呢只好继续扛着,真没想到我抗饥饿的能力居然有这么强。[萨评:我也没想到,昨天还跑了半个马拉松。。。]不过当天晚上我就吃到了我这一生中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面条,吃碗面条后又喝了两碗面汤揣着一个馒头离开了面摊,这一顿花掉了我这一天的所有劳动所得,虽然有点不甘心,不过还是暗暗庆幸自己饿不死了。

  第二天中午就在我啃馒头的时候,老李凑了过来,干了一天半,在工友里我也认识几个人了。“小书生(就因为我长得比他们白,干活又没力气,所以他们就叫我书生,不过说实话要论学问我可以做那些书生的老师了[萨评:作为一个刚高考完的高中生能教人家什么呢?社会发展史?可能一章未毕已经抓去当烈士了,打电子游戏?。。。],昨天晚上我看见你在面摊上吃饭哪?”

  “是啊,大叔”在面摊上吃饭很奇怪吗?

  “就你每天挣那几文钱够吃吗?”

  “够是不太够,可我一个人也没有做饭的家伙自己又不会做又能怎么办呢?”

  “噢,那你也没地方住咯?”

  “我住在前面那条胡同的墙根底下。”[萨评:辛酸]

  “哎,不如你住到我那去,反正我是一孤老头子,咱俩合伙吃,你看怎么样?”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我赶忙表示同意然后千恩万谢了一番。

  吃晚饭的时候我才知道,两个人合伙吃饭我不见得能沾到什么便宜,虽然老李的收入比我要高很多,可他一顿可以吃下五大碗米饭,而我要不是每天高强度的劳动可能一碗都吃不下去。

  这样每天三餐一宿总算是解决了,形势慢慢向好的方面发展,我也终于对自己的适应力产生了一点点信心。每天工作以后我也会想想还有什么更好的事情做,可是一来是想不到,二来腿就跟灌了铅一样也没有力气去跑,就这样在码头上干了有半个月。

  这天和往常一样去扛麻袋,奇怪怎么今天的麻袋特别沉。越干头还越昏,终于眼前一黑,等我睁开眼发现我躺在老李的那张破床上,浑身软绵绵的。[萨评:这好像是革命影片里面常见的情节么]

  “你不要起来,你在发烧。”老李正在屋里做着饭。

  后来的几天我一直都躺在床上,请大夫那是根本不用想的,我只是感冒扛上几天应该就会好的,李叔白天去干活晚上回来做饭给我吃,幸好我生病以后只吃点稀饭,不然吃的可能就不太够了。有句话叫祸不单行真是至理名言啊,李叔在照顾了我三天后身上也有了感冒的症状:咳嗽、发低烧(奇怪难道我把SARS带到古代来了?)。这时候我虽然已经可以下床了,不过想去扛麻袋那可是天方夜谭,可是李叔却可以,虽然从他带回来的报酬可以看出扛的比以前要少,我仍然对劳动人民充满了敬意[萨评:这一点看出作者写作的细心态度,也超越了架空小说的框架,看到此处,不禁点头]

  第二天李叔又扛麻袋去了,我则坐在床上考虑以后该怎么办。疾病并没有影响李叔的食欲,这种情况不改变不用两天他就得半饿着肚子去干活。我也想把身上的带的几样东西换点钱,不过我现在这个样子只怕他们会把我当贼抓起来。

  思前想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裹上李叔的棉衣,拿了个碗,揣着口琴,到街上试试卖艺。一路上我不停的对自己说:“我这不是要饭,这时卖艺。我这不是要饭,这时卖艺。”找到人流最大的一条街坐下来,把碗放在面前挑了一首伤感的曲子吹了起来,由于不用开口所以做这一切比我想象中的要容易。我的曲调和乐器在这些人看来都比较奇特,路人纷纷被我吸引的掉过头来,结果一个上午我挣到了五文钱,和我扛半天麻袋的收入差不多[萨评:咦,那个时候要饭的和现在一样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么。不过,扛半天麻袋五个铜板埋下了一个伏笔 -- 后来李富贵说,那时候雇个人可真是便宜]

  就在我暗暗庆幸的时候,我发现我被几个比我更象乞丐的人围住了。只用了一瞬间我就想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不过电视上欺行霸市的都是些恶霸,最不济也是些小混混,而被欺负的对象也总是一些带着妙龄美女的卖艺人,怎么要饭的里面也时兴这一套?既然故事的开头和电视里不一样,自然有人打抱不平的结局也没有出现,这里的结局是我被狠狠打了一顿口琴和钱都被抢走。临走丢下一句“下次再在我们的地头上要饭就打断你的腿”。

  距离和丐帮的那场大战已经有两三个小时了,我没有回去吃饭。现在的我正坐在河边上,有点想寻死,在最总决定是否自杀前,我正在诅咒苍天:为什么,为什么把我弄到这个世界来?本来我有着幸福的生活,光明的未来,怎么说也是个大学生,虽然现在不是那么吃香,可搁二十年前我这样的人被称为天之骄子,没想到搁一百五十年前我竟然连要饭的资格都没有[萨评:本来是最惨的时候,冒出这样一句来忽然让人喷饭]

  就在我骂累了,开始冷静地考虑要不要死的时候,河对岸的一座建筑吸引了我的注意。这座建筑是我想起这个时代有这么一类人,他们吃香的喝辣的、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最重要的一点是想要成为这种人几乎不需要任何条件,既不需要有显赫的身家,也不需要有过人的能力。我抬头向苍天吼道:“你想玩死我是吧,好,我们就看看究竟谁玩谁。”那座建筑是一座教堂,那一类人自然就是二鬼子。[萨评:知道你胆大,您看别的架空小说好歹从二十世纪也带杆驳壳枪过来,您就带一口琴还扔给要饭的了,有性格。 -- 真实的想法是,作者这是什么意思?萨的推测他是准备看看,抛开现代人的物质成就,只用人类这些年在人文科学领域的成就和若干低档次的实用技术,会否对一个社会有重要的影响和价值。]

  擦了擦伤口洗了一把脸,把李叔的棉衣脱下来再把衣服整了整,我下定决心向那座教堂走去[萨评:喂喂喂,待会儿别忘了照应一句这棉衣怎么处理的,脱下来往那儿一放耗子要拖回去絮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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