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长篇连载》二鬼子汉奸李富贵 萨评版 原作 无语中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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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长篇连载》二鬼子汉奸李富贵 萨评版 原作 无语中

本来是抱定了不转贴,少转贴的原则,但是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没办法,哈哈,转吧。因为老铁限制单日转贴数量,估计要慢慢转完才好。我这个转贴经过了几道手,联系不上作者,直接转贴颇为不敬。如有能联系上原作者的朋友请通知,以便沟通,并把大家的反馈反映给作者。谢谢。

--- 萨苏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今年刚刚考上大学(还没有报道,正在度快乐的暑假),我的学习成绩好坏参半:理科好一些,文科坏一些;体育也好坏参半:体力好一些,技巧坏一些(当然作为一个平凡人,好也没好到值得骄傲,坏也没坏到不及格)。爱好军事和历史,也没有爱到发疯的地步,毕竟在考大学的压力下没有太多精力放在爱好上。总之我是个平凡的人。

[萨评:我是偶然看了后面的一章,觉得有意思,返回来从头看,一看序不禁发笑:兄弟,真能装糊涂阿。大伙儿注意了,大多数架空小说都是把自己代入主人公,此文则不同,主人公李富贵也就是带着作者的一点儿影子,他纯粹是根据需要制造出的这个人物,要是普通中学生都对经济军事历史掌握到作者这个地步,中国早就内战了。您想啊,作者也难,如果这主人公没出场就对太平天国,洋务运动了如指掌,连杨秀清喝哪种茶叶都清楚,那他玩架空历史就太轻松了,所以作者把主人公弄成一个半懂不懂的高中生,这样,他不知道太平军北伐过不过淮阴就很正常了,悬念也就出来了。当然,还有一点就是 -- 我不过是个高中生,干出点儿出格的事儿来,列位看官也不能太计较不是?

不过以萨的分析,兵法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此人说自己“理科好一些,文科坏一些”,实际情况十有八九正相反!此人用的是“不足而示有余”的计策 -- 小说主要是文科的水平,各位一看此人文科的水平已经这样儿了,谁还敢挑战他还要“好一些”的理科呢?毕竟网上高手如云阿,这位兄弟是步步设防。

当然萨也不晓得这个判断对不对。。。]

  其实上面这些都是我在自言自语,之所以会如此??嗦的向自己介绍自己,因为我需要整理自己的思路,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会更有条理一些(尽量找没人的地方,否则被人看成神经病可不要怪我)。我就正坐在一个没人的山坡上,远处有的小村庄,里面都是些破茅草房,农夫们的脑袋前面剃着光头后面留了条辫子,就跟环珠格格里的那些阿哥、额幅们差不多。可我明明记得昨天晚上我还和同学在大排挡上喝酒喝到很晚,回家后倒头就睡了,为什么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草地上,周围还出现了这么多古怪的东西。一开始我也怀疑自己在做梦,在打过耳光之后还是不能太确定,倒不是说这个耳光不疼(到现在我的腮帮子还肿着呢)[萨评:这位兄弟还好不太激烈,打个耳光证实一下就行了,要是还觉得不稳,再给自己一刀来进一步证实,当时没有抗生素,感染起来可就难说有救了],而是因为我以前从没在梦里打过自己耳光,究竟在梦里打自己耳光不疼的说法是不是真的我还不太确定(忘了介绍,对事物持怀疑态度是我的宗旨之一)。在回想了一遍昨天晚上的事情,对了昨天晚上我梦到了一片蓝光,肯定是那片蓝光把我带到古代的(读者:靠,梦见蓝光就能回古代,我天天梦见红光也没见我到火星上去阿。主角:这个….我也只是随便猜猜,你那么认真干吗?[萨评:那看见白光大概就给带到广岛去了,呀,呸呸呸,元享利贞。。。]

  既然已经确定了是如何回到古代的,下面的问题就是以后我该怎么办了,从醒过来开始我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叫了,不过再去找吃的之前还是应当在分析一下现在的形势。从植物来看目前因该是春天[萨评:行,季节选的好,要是冬天您一身儿羽绒服肯定让官府当妖精办了],和我来的时候一样,这很好起码暂时不用为冬装发愁。我身上除了衣物之外只有一个口琴(这也三是我的一个爱好吧)、一把电动剃须刀(带推子的那种,很奇怪吧,这主要是因为自从我考上大学后就拥有了刮胡子的权力,出于新奇我最近有事没事总喜欢把剃须刀揣在口袋里)、一块石英表(考上大学的礼物,表面上看起来金灿灿的,其实也就是个便宜货,不过拿到这个时代来卖因该能骗些钱),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了。看到剃须刀上的推子,我就知道我必须给自己理发了。虽然我也非常不舍得自己一头秀发,可是留发不留头的规矩我还是知道的,也只好先委屈你们了。找了个小水坑,趴在水边就开始剃起来了,完事之后再一看我差点落下了眼泪,这叫一难看,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有人会喜欢看清宫戏[萨评:清宫戏也得看谁演不是?怎么不检讨自己的长相呢?由此可见此公相貌肯定不是张铁林那个类型的]。我的头发本来留得比较长,在从毛衣上拆了一节毛线把后面的头发扎了一下也马马虎虎算是一条辫子吧。装扮完成后我就向山坡下的那个小村庄走去,本来还想小心一些,但是我已经饿得实在受不了了。

[萨评:题目上面啊,我在网上见着此文两个标题,一个是《曲线救国》,一个是《二鬼子汉奸李富贵》,为什么选了第二个呢?因为兵法奇兵正用,正兵奇用常有不可思议的收获(包括有的时候主将让人家抓去作成蒸肉饼),您看金庸先生《鹿鼎记》,那韦爵爷属于从一开始就糊里糊涂入戏的,却被冠以经略天下的“鹿鼎”大计,这位李富贵一进去就是明明白白的,反而是不是用后边那个炮楼翻译官似的名儿更和兵法呢?不管了,反正就是选了 -- 《二鬼子汉奸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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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一章 我成了半文盲

当我离那些农夫越来越近时,他们都停止了工作警惕的看着我。我知道我的装束在他们眼里一定是非常怪异[萨评:是,那年头估计没有穿这种平针毛衣的],不过现在也顾不得那些了,点头哈腰的向一个年级比较大的农夫走去。当我走到跟前的时候,不经在心里感慨,这个样子才算是真正的饥民嘛,电视里那些除了脸上也有些土根本就没法和人家比[萨评:同感,看电视那饥民比我还肥,特同情那因为克扣赈灾款子给崩了的官儿 -- 看见这样的饥民不贪污对不起良心阿]。瘦吗?那还用说,简直是只有骨头,还个个长得跟个歪瓜裂枣似的,衣服破得不像样,身上那叫一个脏,近看起来他们的辫子也不比我的好到哪里去,前半个脑袋刮得一点都不亮,还没我那个推子推的好,后面的辫子乱蓬蓬的。我们那些群众演员实在是缺乏敬业精神,不过现在我已进完全相信这一切不是在做梦了,这样的形象就算在梦里我也想象不出来[萨评:同意,不看马三立我也作不出这种梦来],而且我也想到在这里弄点东西当早饭的打算可能要破灭了。吃的既然没指望那就问个路吧。

  “这位老丈[萨评:老丈?您以为是西游记阿],跟您打听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昨晚上我走迷路了。”

  老头对我的神态还蛮恭敬的,可能是因为我脸色比较好看起来不象穷人吧,衣服虽然有点奇怪,不过毕竟还是新的,那时候农民也没见过什么市面,谁知到外面是怎么穿衣服的。“小哥啊,这里是张家庄。”

  听到他的口音不觉心头一喜,虽然到了古代可看来没有被传送到外地去,这里因该还是苏北[萨评:有意无意的点一下作者的籍贯]。“不知这里属于哪个府县呢?”

  “这里是淮阴县,沿那条路再走个六十里路就可以到县城了。”

  “那里这里最近的镇子怎么走呢?”

  “噢,还是那条路离县城十里的地方河边上有个很大的镇子。”

  我倒,难道我还要空着肚子走五十里吗。[萨评:五十里两万五千米,超半个马拉松了,这兄弟饿了一天还能跑这么远的道,体育不错那不是吹的了]既然饿肚子是肯定的了,那还是先和他唠唠家常套点话出来。“谢谢老人家了,看你们的样子收成不太好啊?”

  “可不是怎么的,本来这些年年景就不好,去年我们这片地又涝了,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村里都有人饿死了。”

  这片土地看起来是比较贫瘠。“遭了灾官府也不管你们吗?”

  “怎么不管,收捐收税那样会忘了我们?”

  咦,这老头还蛮幽默。“皇上就没说赈赈灾什么的?”

  “去年只是我们这一小片遭了水灾,咸丰爷哪会管到这么小的事。”

  咸丰?这么说我只在十九世纪的中叶了,整个咸丰在位时期贯穿了太平天国起义。看来该再打听一下这件事。“长毛现在闹得怎么样了?”

  “长毛?什么长毛?[萨评:大概老丈还在想 -- 这小哥说的是张喜子家撒癔症那头驴吧?]

  这里是苏北,再封闭的人也不因该不知道太平军,看来洪秀全还没打到这里,可能还在广西的大山里转圈子呢。不过我记得金田起义后没几年他们就打到南京了,也就是说很快就会来了。想到这里胸中不觉一阵澎湃,既然来到这个乱世,也该成就一番事业吧。[萨评:好么,一肚子水还想着澎湃,狼子野心阿]

  看到没办法从他嘴套到更多的东西,最后我灌了漫漫一肚子水后道了谢离开。沿着坑坑洼洼的土路向前走,我刚刚升起的一点雄心壮志很快就被饥饿消磨完了。前几年家里的人时时注意我的营养,生怕我少吃一点东西,我那里受过这罪啊。

  终于在当天下午,我饥肠辘辘地来到了涟河镇,虽然路上挖到了两个萝卜吃(不是说过路人渴了吃点西瓜都不算偷吗,那为什么我就挖了两个萝卜他们还要追在我后面用石头砸我,幸亏我长跑还不错,要不然可能就不是头上起个小包那么便宜了)可现在还是觉得胃里空荡荡的。这一路虽然没弄到什么吃的,不过我又把自己所处的环境、自身的条件、技能分析了一遍。我认识字繁体字也能猜得出来,这时我比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强的地方,不过我不会写,可以算是个半文盲,就是说想找个和文书有关的工作时不可能的。虽然我的体力还不错,不过路上有好几次我被挑着粮食的农民远远甩在后面,虽然我不知道他们的一担粮食有多重,不过在单位换算时一担是一百斤,看来从事体力劳动也是没指望了[萨评:作者不是无中生有,现在四川还有这样的古风,去那里旅游的时候过山,几个小个女子挑担子有说有笑的前面走,我们空着手愣是跟不上。不服不行。]。一路上前思后想最后我竟发现在这个世界我几乎什么都做不来了,最后几个选择一是当兵不过到一线去当兵死伤的可能性很大,更不要说太平军在开始阶段仗打的非常凶,当兵只怕没什么好日子过,再就是找个作坊进去当学徒,不过吃苦不说还要耽误我好几年的大好青春,不到万不得已也不能走这条路,还是先去试试服务业好了,不要误会[萨评:您看了自己一眼都没法瞧清宫戏了,大伙儿不会误会的],也就是店小二哪一类啦,先混个温饱还可以很好的了解这个世界,就这么决定了。

家园 第二章 秦琼也有卖马的时候

“想在我们店里做伙计啊,有保人吗?”[萨评:要是现在留学打工的肯定大感知音,不过人家都是问:您有本地工作经验么?]在下午剩下的时间我问了十几家店铺除了不招人的那几家之外都是这句话。天哪,你叫我上哪里去找保人哪?这个镇子建在两条河交汇的地方,水运业十分发达,整个镇子也很繁荣,街上店铺林立,白天市面上人来人往的。现在店铺都以经上板歇业了,路上也没有几个行人了,而我躺在一个墙角脑袋下垫着一块砖头,正在于饥寒作着斗争希望尽快进入梦境。明天,明天无论如何必须弄到一点吃的。

  一气吃了七个红烧肘子[萨评:这个吃法恐怕要加一点大蒜助消化],还觉得饿,于是我就醒了过来。虽然天还只是蒙蒙亮,可街上已经有不少人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了。紧了紧皮带,我从地上爬了起来。现在已经没有时间让我东游西荡了,去码头上试试扛麻袋吧[萨评:哎,还是要当无产阶级起家阿,我想作者想的是揭示一下江南的“资本主义萌芽”是怎么回事],昨天我就看到了这种搬运工作可没有勇气去试试,今天就咬咬牙把一天的饭弄到嘴再说。

  码头上的工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我一番,大概对我的体格还算满意,点点头就让我上工了。工作很简单,扛一个麻袋就能拿到一个竹签,我立刻就发现我的负载量和速度都大大少于我的工友,不过既然干了也只好咬着牙挺下去。

  中午吃饭时间,其他人都拿出了干粮就着河水啃了起来,我呢只好继续扛着,真没想到我抗饥饿的能力居然有这么强。[萨评:我也没想到,昨天还跑了半个马拉松。。。]不过当天晚上我就吃到了我这一生中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面条,吃碗面条后又喝了两碗面汤揣着一个馒头离开了面摊,这一顿花掉了我这一天的所有劳动所得,虽然有点不甘心,不过还是暗暗庆幸自己饿不死了。

  第二天中午就在我啃馒头的时候,老李凑了过来,干了一天半,在工友里我也认识几个人了。“小书生(就因为我长得比他们白,干活又没力气,所以他们就叫我书生,不过说实话要论学问我可以做那些书生的老师了[萨评:作为一个刚高考完的高中生能教人家什么呢?社会发展史?可能一章未毕已经抓去当烈士了,打电子游戏?。。。],昨天晚上我看见你在面摊上吃饭哪?”

  “是啊,大叔”在面摊上吃饭很奇怪吗?

  “就你每天挣那几文钱够吃吗?”

  “够是不太够,可我一个人也没有做饭的家伙自己又不会做又能怎么办呢?”

  “噢,那你也没地方住咯?”

  “我住在前面那条胡同的墙根底下。”[萨评:辛酸]

  “哎,不如你住到我那去,反正我是一孤老头子,咱俩合伙吃,你看怎么样?”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我赶忙表示同意然后千恩万谢了一番。

  吃晚饭的时候我才知道,两个人合伙吃饭我不见得能沾到什么便宜,虽然老李的收入比我要高很多,可他一顿可以吃下五大碗米饭,而我要不是每天高强度的劳动可能一碗都吃不下去。

  这样每天三餐一宿总算是解决了,形势慢慢向好的方面发展,我也终于对自己的适应力产生了一点点信心。每天工作以后我也会想想还有什么更好的事情做,可是一来是想不到,二来腿就跟灌了铅一样也没有力气去跑,就这样在码头上干了有半个月。

  这天和往常一样去扛麻袋,奇怪怎么今天的麻袋特别沉。越干头还越昏,终于眼前一黑,等我睁开眼发现我躺在老李的那张破床上,浑身软绵绵的。[萨评:这好像是革命影片里面常见的情节么]

  “你不要起来,你在发烧。”老李正在屋里做着饭。

  后来的几天我一直都躺在床上,请大夫那是根本不用想的,我只是感冒扛上几天应该就会好的,李叔白天去干活晚上回来做饭给我吃,幸好我生病以后只吃点稀饭,不然吃的可能就不太够了。有句话叫祸不单行真是至理名言啊,李叔在照顾了我三天后身上也有了感冒的症状:咳嗽、发低烧(奇怪难道我把SARS带到古代来了?)。这时候我虽然已经可以下床了,不过想去扛麻袋那可是天方夜谭,可是李叔却可以,虽然从他带回来的报酬可以看出扛的比以前要少,我仍然对劳动人民充满了敬意[萨评:这一点看出作者写作的细心态度,也超越了架空小说的框架,看到此处,不禁点头]

  第二天李叔又扛麻袋去了,我则坐在床上考虑以后该怎么办。疾病并没有影响李叔的食欲,这种情况不改变不用两天他就得半饿着肚子去干活。我也想把身上的带的几样东西换点钱,不过我现在这个样子只怕他们会把我当贼抓起来。

  思前想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裹上李叔的棉衣,拿了个碗,揣着口琴,到街上试试卖艺。一路上我不停的对自己说:“我这不是要饭,这时卖艺。我这不是要饭,这时卖艺。”找到人流最大的一条街坐下来,把碗放在面前挑了一首伤感的曲子吹了起来,由于不用开口所以做这一切比我想象中的要容易。我的曲调和乐器在这些人看来都比较奇特,路人纷纷被我吸引的掉过头来,结果一个上午我挣到了五文钱,和我扛半天麻袋的收入差不多[萨评:咦,那个时候要饭的和现在一样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么。不过,扛半天麻袋五个铜板埋下了一个伏笔 -- 后来李富贵说,那时候雇个人可真是便宜]

  就在我暗暗庆幸的时候,我发现我被几个比我更象乞丐的人围住了。只用了一瞬间我就想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不过电视上欺行霸市的都是些恶霸,最不济也是些小混混,而被欺负的对象也总是一些带着妙龄美女的卖艺人,怎么要饭的里面也时兴这一套?既然故事的开头和电视里不一样,自然有人打抱不平的结局也没有出现,这里的结局是我被狠狠打了一顿口琴和钱都被抢走。临走丢下一句“下次再在我们的地头上要饭就打断你的腿”。

  距离和丐帮的那场大战已经有两三个小时了,我没有回去吃饭。现在的我正坐在河边上,有点想寻死,在最总决定是否自杀前,我正在诅咒苍天:为什么,为什么把我弄到这个世界来?本来我有着幸福的生活,光明的未来,怎么说也是个大学生,虽然现在不是那么吃香,可搁二十年前我这样的人被称为天之骄子,没想到搁一百五十年前我竟然连要饭的资格都没有[萨评:本来是最惨的时候,冒出这样一句来忽然让人喷饭]

  就在我骂累了,开始冷静地考虑要不要死的时候,河对岸的一座建筑吸引了我的注意。这座建筑是我想起这个时代有这么一类人,他们吃香的喝辣的、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最重要的一点是想要成为这种人几乎不需要任何条件,既不需要有显赫的身家,也不需要有过人的能力。我抬头向苍天吼道:“你想玩死我是吧,好,我们就看看究竟谁玩谁。”那座建筑是一座教堂,那一类人自然就是二鬼子。[萨评:知道你胆大,您看别的架空小说好歹从二十世纪也带杆驳壳枪过来,您就带一口琴还扔给要饭的了,有性格。 -- 真实的想法是,作者这是什么意思?萨的推测他是准备看看,抛开现代人的物质成就,只用人类这些年在人文科学领域的成就和若干低档次的实用技术,会否对一个社会有重要的影响和价值。]

  擦了擦伤口洗了一把脸,把李叔的棉衣脱下来再把衣服整了整,我下定决心向那座教堂走去[萨评:喂喂喂,待会儿别忘了照应一句这棉衣怎么处理的,脱下来往那儿一放耗子要拖回去絮窝的]

家园 第三章 纯洁的羔羊李富贵

一头冲进教堂,看见一个老外正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我二话不说一下扑过去把他的腿抱住哭诉道:“仁慈的父啊,其饶恕我这个罪人吧;万能的主啊,请拯救我这个迷途的羔羊吧” [萨评:这词很专业么,是看小说看来的?还是看《鱼盆》学来的?] ,想到我这些天的遭遇,这一哭就再也停不下来了,接着我就一把鼻涕一把累得像他哭诉了我早已编好的经历。这个时候这个神父才从第一时间的震惊中清醒过来,来到中国将近有几年了,像这样哭着喊着要入教的还是头一次遇到[萨评:神父也辛酸,不过这倒多半是真实情况,我的祖母也讲到当年在乡下的传教士有很多人对传道是极为努力的,但收效甚微。至今,基督教在中国也不兴旺,不过它也不是没有影响,比如星期,我们现在叫礼拜,而且星期天叫做礼拜日,还带着教会的影响]。以往又是送面粉,又是布道,和给人免费看病都找不到几个人,绝大多数中国人哪怕病死也不让他治病,有一次是在没办法就像给小孩讲讲道,可那个孩子的母亲象母狮子一样扑上来把她的孩子救走,接着就有人用石头砸自己,当时的情景还真是可怕。[萨评:何止您呢,五十年代入藏的大夫碰上的遭遇和您也差不多]神父又一次从回忆中清醒过来,这个人的穿着还不错,虽然很脏不过这也是见怪不怪了,起码衣服上没有补丁,一身的短打扮证明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从脸上的伤来看最近吃过不少苦,总的来说是个令人满意的发展对象。他的情绪很激动,嘴里还在咕噜着什么,在中国很少看到这样情绪化的人,自己以前总是只能看到一张张麻木的脸[萨评:一句话把鲁迅从坟里扒出来了。。。可站在外国人的角度写出这句话来真别开生面又让人无语叹息],等他平静下来应该让他来到主的怀抱。

  等我把编好的故事说完,收住了眼泪那个老外终于开了口:“你好,亲爱的兄弟,我叫彼得,你叫什么名字?”

  就在我的名字脱口而出前我犹豫了,虽然来这之前我对自己发誓为了现世的成功,我可以抛开以前所有的东西,包括正义、自由等等。不过真的等到要这么做时,还是犹豫了一下,然自己的名字作为汉奸的名字流传下去吗?“我姓李,叫富贵”。最终我还是决定使用化名,好了从此这部书的主角就是李富贵了,将来他欺压乡邻也好、强男霸女也好、卖国求荣也好都和我没什么关系了[萨评:先把大伙儿的嘴堵上,将来大不了他跟着一块儿骂李富贵,狡猾阿。-- 这名字起的不错,这个年龄叫李小宝有点儿跟不上形势]

  “亲爱的兄弟,刚才你的话说得太快,我没怎么听清,能不能请你再上一遍?[萨评:谁让你那么激动?]

  于是李富贵只好把身世从新讲了一遍,他的母亲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简直可以算一个圣徒,而他的父亲是个坏蛋,母亲为了感化父亲而嫁给了他,生下他之后父亲不允许自己的儿子成为基督徒所以李富贵没有接受洗礼但是从小接受了基督教的教育。三年前善良的天使死去了,而正处于青春期的他被他那个坏蛋父亲引诱犯下了罪恶[萨评:这个时候一个半大孩子能做什么罪恶?冷不丁想起这李富贵是作者的影子,莫非作者想说的是自己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是处男了?。。。],去年他那个坏蛋父亲也死了(父母亲大人请你们一定要原谅我,既然你们还没有出生大概不会太介意这种诽谤吧)而这三年他吃尽了苦,昨天晚上他又在梦中见到了他的母亲,经过她的教诲终于知道自己应该回到主的怀抱。这次复述李富贵尽量说得比较慢同时加重了哀伤的语气,不过没有哭,可是还没等他说完神父已经泣不成声了。

  最后神父决定让李富贵住在教堂里,等下一次弥撒就为他施洗礼[萨评:怎么洗?对了,主人公剃了头这么久好像还没洗过呢,照脑袋上按着裁缝熨衣服那样 -- 扑 -- 猛喷一口?又该着凉了,唉。。。],在教堂里李富贵先负责打扫工作。第二天借口神父不应该过多的做世俗的事情,李富贵把买菜的工作也抢了过来,虽然身体还有点虚弱,不管感冒开始的那股劲头算是过去了,咬咬牙这些普通的工作还是没问题的。菜市并不远(如果那也算菜市的话),李富贵很快把菜买回来把剩下的钱还给神父,神父听了李富贵算的帐开口说“亲爱的李先生,你买的菜真便宜啊!”听了这话李富贵的脸一下就红了“该死,这个老外怎么会这么精明,本来我也不打算第一次就贪污的,可李叔那边等米下锅啊。[萨评:还行,有良心,问题是那棉袄。。。]

  “你看,你买这么多罗卜只用了两文钱,我以前起码要用五文。”

  虽然把心里的石头放下了,可还是暗骂一句“该死,为什么只加了他一倍的价钱,早知道他这么傻我起码要收他四文,又得实惠又落表扬。”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李富贵过得很平淡,除了本职工作还经常背背圣经,因为作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如果不能时不时甩两句圣经出来就不太象了,而他原来只知道一句圣经里的格言“敌人打你的左脸,你因该把右脸也伸给他打”(“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也是圣经里的话,不过李富贵不知道这话出自圣经),可没事引用这句话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萨评:是,可您干嘛专挑了这么一句来学呢?怪谁?]结果没几天彼得就惊奇的发现这个李先生不但可以引用圣经,甚至有时候还能冒出一两句英语的圣经,当天晚上他就写信给上海的主教汇报发展了一个如此出色的教徒,信中把李富贵吹嘘的真是天上有地下无,当然这一切都是在他本人的感召之下才完成的。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李富贵居然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

家园 第四章 有了一个计划

在身体完全康复了一个月后,李富贵决定回去看看李叔,上几次送钱去的时候都是白天,李叔都干活去了。之所以这么久才回去看看主要是因为李富贵觉得作了二鬼子,羞于见人,可过了一个月李富贵发现自己欺压乡邻的机会并不多(当然前几天用棍子打了那几个乞丐不在此之列),也没做什么对不起祖宗的事[萨评:也是,想想李富贵能怎么欺压乡邻呢?抢两个大萝卜么?],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彼得喜欢收集古董因为他对李富贵的购物能力有很深的印象所以拜托李富贵没事就帮他找找,不过稍加试探就发现这个老外对鉴赏古董一窍不通。这就应了一个古董贩子的话:“遇上这样的家伙,不卖给他假货那是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妻儿”。[萨评:记好了这句话阿,后边有用的]遇上这种情况李富贵自然也不会跟他客气,才一个月就卖给他好几件假货,其实李富贵也没想到在那个时代造假的水平就已经那么高了,他是完全分不清真假,唯一的办法就是往死里杀价,杀得下来就是假的,杀不下来那多半就是真的了。[萨评:看来我和李富贵在买古董上面水平一样的,这个绝妙的鉴别方法无法帮你买到真古董,因为不同意杀价的也不都是真的,却绝对可以保证你买回假的来,童叟无欺,自从看有部小说行家怎么上当,就不再打算买回真古董来了,说是埃及人卖古代骨刻甲虫护身符,有位女考古学家泰然用舌头舔了舔,说没错,真的。旁边埃及骡夫说小姐您上当了,这是用古代木乃伊散架的骨头刻的。小姐说你懂什么,只有远古刻的东西才有这样深的颜色,这种奇特的味道。骡夫说十年前我们就知道你们欧洲人这样鉴定了,只要把这东西喂火鸡吃了,然后再拉出来。。。 好了,不多说了]从古董交易上李福贵猜到彼得在中国一定还有别的秘密任务,不然凭他一个神父怎么会有那么多钱,不过李福贵现在不想管也没能力管这些事情,毕竟那个时候中国几乎如同不设防,被外国渗透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李福贵推门进去的时候李叔正在吃饭,感觉?C了一些“李叔,病可好了?”

  “啊,小哥啊,这些天你上哪去了?你身上还有病,可把我急坏了。”

  “我这段日子住在教堂”一狠心终于把话说了出来。

  “噢,就是那个洋鬼子的地方吧,他对你好不好啊?”

  看到李叔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而且可以在第一时间明白教堂是什么,李富贵不觉一愣。[萨评:我也一愣,看来这位李叔也不是凡人阿]“还好吧,那个老外傻傻的,不过人还不错。”

  “那我就放心了。”

  接下来的闲聊中,李富贵感觉轻松了很多,李叔看起来并不怎么排外,听到老外的那些趣闻后也跟着哈哈大笑。李富贵突然心头一动想起彼得给他的另外一个任务,那就是尽力发展教徒。

  “李叔,其实星期天你可以休息休息陪我到教堂坐坐,将来会有好处的。”一说到这个方面李福贵就开始有点结结巴巴的了,就好像自己是个搞传销的,正第一次准备坑自己的亲友。[萨评:没事儿,听说坑了三个以后就可以脸不变色心不跳,平趟宪兵队了]

  听了这些话李叔面容一正,双目中精光一闪而逝“小哥,从我第一次见你就发现你不是平常人,你放心,只要是你要做的,我一定都会支持你。”

  心头一震,李福贵感觉到鼻子有点发酸,的确自从认识以后李叔一直在无条件的支持自己,无条件的支持啊。不过刚才李叔的神情又让他感到一丝疑惑,看来李叔也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啊。

  日子一天天无聊的过去,这天李叔给李福贵带来了一个消息,码头上的几个老板联合起来压低了码头工人的工钱,有些工人正在闹事。李福贵立刻觉察到,这倒是一个在地方上展现自己力量的机会。不过插手之前先要确认一下这个码头有没有帮派势力,上次被乞丐痛打的教训还记忆犹新,那些黑帮才不管你有没有外国人罩着,他们只会打闷棍捅刀子。问过李叔才知道这个码头是漕帮[萨评:漕帮源自李卫,乃红帮(洪门)叛徒出身,也就是和反清复明理想决裂了的天地会分子,为清廷护航漕运为业,就是后来青帮的前身,人们常说青红帮,其实青帮和红帮最初是极为对立的]不是个的地盘,不过他们主要对船管得严一些,对码头工人只是偶尔打架的时候会找他们去客串一下,没有什么正式的关系。

  漕帮、商人、官府、工人,李福贵顺着这些人的关系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满眼血丝的爬起来,不过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

家园 第五章 中国最早的罢工

李富贵一大早就到码头上找到正在干活的李叔,要他带着自己去拜会漕帮在本地的头目。路上李叔把漕帮在本地的情况跟李富贵详细讲了一下,原来漕帮在本地只有一个小头目,叫做王猛,人还算讲道理,手下管着十个人。

  漕帮的地方很好找,像这种大帮派可以说是公开办公。地方也不大进去后李叔为他介绍了这位大哥,李富贵赶忙把礼物递上去,因为自己从没见过的黑社会人物,所以仔细打量了一下。除了神情彪悍之外,别的方面都很普通。不知道自己从蛊惑仔上学的黑话管不管用,算了,还是老实一点好。[萨评:那个。。。八成没戏,要是来句天王盖地虎闹不好还有戏]戴上了一幅谦恭的神情,李富贵把来意说了出来:首先他摇身一变成了所有码头工人的代表,然后向王猛大吐苦水,比如码头工人收入如何低啦,物价有多么的贵,小崽子们别提多能吃,最后恳求漕帮出面调停让那些商人不要减他们的工钱,不然工人闹起事来可能对漕帮也会有影响。

  王猛有点奇怪为什么码头工人没有派跟自己比较熟的人来,却派了这么个毛头小子,大概是他比较能说吧,的确他的话时不时能说到自己的心里去,能说归能说,不过要漕帮出面那是不可能的,漕帮又不是行会,管不到工钱、价格这一类东西,而且自己每月都从那些商人手里收钱,怎么可能反过头去对付他们呢。不过看这小子说得挺可怜的,也不好一下就把话说死,毕竟帮派里还有济弱扶困这一说。最后王猛也对码头工人表达了一番同情,但是限于业务范围也只好爱末能助了。

  从漕帮出来李富贵立刻就一扫刚才失望伤心的表情,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让漕帮帮自己,可自己走这一趟漕帮以后也就不会对付自己了。[萨评:老辣,这哪儿是毛头小子干的事情,在有必胜把握的战役中,一定要先把第三方力量稳住,否则力量对比就难说了,曹操都不明白这个道理,赤壁吃了败仗,李富贵却懂!]然后回到教堂找到彼得,这次由李叔进行主诉,虽然看过刚才李富贵声情并茂的表演,可李叔在复述的时候还是删去了很多肉麻的词句,不过剩下的效果也就不错了,再加上李富贵在旁边说有几个工人已经对基督教发生了兴趣,如果能帮助他们,那他们一定会投入主的怀抱。彼得立刻表示会尽力的帮忙,李富贵告诉他其实也不用他做什么,只是等到工人闹起事来有彼得去找淮阴县的知县,要求知县来调停这件事。

  彼得听了这个要求挠了挠头“亲爱的李先生,我当然可以去找知县,可是一来我不认识他,二来我也没有权力去命令它他做什么,如果他不肯调停怎么办?”

  “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吧,你就装作不会说中文,我是你的翻译,有什么话都由我来说,怎么样?”

  “那没问题。”

[萨评:要怎么说汉奸比鬼子还坏呢?中国人那点子事儿他全明白阿]

  搞定了这些人之后,下面就剩下最后的一环了,那就是鼓动工人们罢工。李富贵借口要慰问那些码头工人,从彼得那里扛了两袋面粉,在李叔家里把面粉分成小袋,等到晚上收工了由李叔带着他挨家挨户的去看那些工人。在码头上干了两个月,和这些工人基本上都认识,而且李叔在这些工人里好像还有些威望,劝说工作比想象中的还要顺利。少部分人虽然有顾虑,主要是因为拖家带口害怕闹事以后失去工作,对这些人李富贵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有后台,事情不会闹得不可收拾,这些人看到李富贵身上崭新的衣服也就基本上相信了他的话。[萨评:不知道刘少奇同志闹安源的时候穿的什么。]

  从张老三家出来以后,李叔长出了一口气,说:“都谈好了,我们可以回去了。”

  李富贵奇怪的问:“不对啊,总共有一百多号人呢,我们好像走了一半还不到。”

  “不算你一共155个人,剩下的都是些光棍,只要有人领头根本不用劝就会跟着你去闹事。”

  这么就结束啦,真是没意思,李富贵想到,自己从传统革命电影上学到的那些大道理、思想工作的手法竟然一样都没用上,更不用说班主任那些苦口婆心的言传身教了。好了,会去睡觉,明天早上开始罢工。[萨评:的确,清朝的时候有思想工作么?这一手干起来和在毫无免疫力的印第安人里面引发天花一样,效果没法不显著]

家园 第六章 狗仗人势

第二天果然如李叔所言,那些小伙子们本来就对减工钱一肚子不满,一听说要罢工自然是举双手赞成。工人们很快占据了码头并且拒绝工作。商人们在快到中午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萨评:看看小李子这手狠不狠,要是这时候调来的不是家丁而是地头蛇的漕帮,胜负立判!]调来了一些家丁打手,不过人数太少,双方就在码头上对峙着。看看火候差不多了,李富贵交待李叔控制住这里的局势,千万不要真的打起来,然后就溜出人群去找彼得。上了彼得的马车,两个人一起赶往县城。

  淮阴知县赵世祖吃饭的时候总觉得有点不踏实,他一直很相信自己这从小就有的第六感(赵世祖当然不知道什么第六感,他们家里人都把他这种能力称为乌鸦嘴,为这赵世祖没少挨打,到后来他就不再把这种感觉说出来,所以现在只能称为乌鸦感了[萨评:忍不住笑,不过这位太爷的名字太深了,世祖?他老爹怎么叫他阿?干吗不叫列宗?]),突然有个衙役跑进来说有个洋鬼子要求见县太爷。听完禀报赵世祖觉得一阵轻松和一阵慌张,看来不祥的感觉是冲着今天要见鬼来的,不过确定的危险总比不确定的危险让人安心。可是这洋鬼子到底找我干什么呢?自己还从来没见过什么洋鬼子呢。不管心里怎么慌,人还是要见的。

  第一眼看到彼得的时候,赵世组只觉得腿下一软,[萨评:估计大清的官儿见洋人大体如此]妈呀,难怪都叫他们鬼子呢,长得还真的跟鬼一样,眼睛居然是蓝的,鼻子有高又尖,最可怕的是脸上长满了卷卷的黄毛,要不是个子很高大简直就是黄毛猴子成精嘛。这个洋鬼子看见自己了,他向我走过来了,他嘴里地里咕噜地说些什么?不会是咒语吧?他把手向我伸过来了。完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因为从小就喜欢疑神疑鬼,这位县太爷的胆子特别小[萨评:点的好])?就在赵世祖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到身边有人对自己说:

  “洋大人恭祝县大老爷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听到这句话赵世祖才把心给稍稍定下来,这时他才看到这个洋鬼子身边站着个中国人。一见到中国人赵世祖的底气一下又恢复了不少,[萨评:这叫他妈什么事儿啊?不过,这样的事情今天也是不断在发生的]“你找本官,到底所为何事啊?”当然这话是对着李富贵说的,自从恢复镇定之后他就再也不敢看彼得一眼。

  李富贵把涟河镇的情况说了一遍,当然描述的侧重点在与奸商克扣工人工钱,还雇用打手要打不肯工作的工人。这些工人里有些是我们教堂的信徒,所以洋大人不能对这件事置之不理。最后放下了几句狠话(本来李富贵并没有打算这样赤裸裸的威胁,不过说了没两句就发现这个县太爷是个忪包,那就不仿给他来点厉害的,以后自己再来就会方便许多[萨评:干得好!这样子的挟洋自重有什么不好? -- 不过这话看对谁,对林则徐给他个胆子李富贵也不敢来这一手,主权往往不是别人夺去的,而是自己丢掉的,民贵君轻也有另一种解释的。。。]),说如果发生流血事件洋大人将向“你们”的朝廷提出抗议,如还不能解决将会诉诸武力,只把旁边的彼得听得目瞪口呆。

  赵世祖听完李福贵的话后心里把那些奸商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就为了那几文钱居然把鬼引到自己家里来,虽然后面那些恐吓不一定是真的,但按照自己的为官原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是宁可把它相信是真的,再说万一闹到上面虽然自己不知道朝廷对洋人的态度究竟怎么样,但既然在自己县里闹出了事情“办事不力”的评语是跑不了的。想到这些赵世祖赶忙表示自己会立即彻查此事,一定狠狠惩罚那些奸商,保证洋大人满意。看看火候差不多了,李福贵也对县太爷表示了感谢,同时告诉赵世祖毕竟现在这个事情还只是小事,只要警告一下那几个奸商要求他们把工钱恢复原样就可以了[萨评:前倨而后恭,没有比他会做人的了],洋大人也不希望把商人都敢跑了,那样教里的弟兄就没饭吃了。赵世祖自然连连答应,然后恭恭敬敬的送两人出门,叫了一个班头护送两人回去,顺便把那一干奸商全部抓回来。

  彼得的马车走远之后,赵世祖使劲擦了擦头上的汗回过头问师爷“这洋大人究竟是几品官?”

[萨评:中国有过彼得这样的传教士么?看起来这样的传教士并没有什么不好么?要说有我说不出,因为我也没见过,同样也不能说没有。逻辑上,既然我们承认一些非洲的传教士给那里带去了文化和文明,促进了那里的发展,我们大概也没法否认同样比例的“好”传教士会来中国,因为我们这儿又不是楚国,来了就要做贼,教会的学校,医院对中国的发展有怎样的作用自有公论。我想我们不愿意承认这些,还是认为我们的东方文明就算不高于,也不低于欧洲文明,传教士不可能象在非洲那样起好的作用。其实,文明固然我们并不逊色,甚至文科文化上还有超时代的(赵孟兆页的字多漂亮,再通中国文化的老外也只能佩服他写得好,而中国懂打字的一看就可以评:字里没骨气。这个境界,西方人是达不到的),但是理科上我们应该承认自己那时候是小学生,一个带磁铁的鸭子都能让翰林院的学士们变成小孩子]

家园 第七章 去上海

彼得先回教堂,李富贵带着班头来到码头,码头工人和打手仍然在对峙,当那些工人们看到李富贵带着个官差走了回来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萨评:嘿,官,在东方那时候意味着什么?可是这样的权威却又是这样的不堪一击,想起了齐奥塞斯库同志]打手们背对着李富贵他们,没有看见,就算看见他们也不认识李富贵,看到工人突然士气大涨,他们自然紧张的朝后退了几步。等班头走上去出示身份以后,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奸商们老老实实的去见县太爷,打手们也立刻跟着散去了,而工人则簇拥着李富贵兴高采烈的回到李叔的住处。在那里李富贵向这群极度兴奋的工人解释了他怎么利用洋人逼县太爷从中调停。说完之后工人们都想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李富贵,过了一会赵得胜结结巴巴地说“李大哥你真厉害啊,我们见到洋人躲都来不及,你竟然能让他为你办事。”

  “哈哈,你们那么怕洋人干什么,他不也一个鼻子两个眼睛,虽然他们做事有点怪,不过只要掌握了规律,一样可以让他们为我办事。”接下来的时间李富贵主要都在向他周围的人解释洋人的风俗,因为以前从没有和别人谈过洋人的话题,他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对外国人的看法几乎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给他们解释这些风俗不知道要费多大劲,到最后他们还半信半疑,最后因为闹的太晚也就没有回教堂去。[萨评:那个时候能解释到将信将疑,就已经是很大成就]

  第二天一早好消息传来,工钱恢复原样那几个奸商还道了歉,工人们子让有一次欢呼雀跃。

  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挤出来回到教堂,彼得找到了李富贵“李,昨天你好厉害呀。”

  “也不算什么啦,对付那种人就是要厉害一些。”

  “可是如果他生气了怎么办,他毕竟是本地的官员?”

  “他不会生气的。”

  “为什么?”

  “不为什么,神父,看来你还是不够了解中国。”

  “的确,看来我是不够了解中国,对了,李,下个月我要去上海见主教大人,你愿意陪我一起去吗?”

  上海,那应该是中国最繁华的城市,既然被称作冒险家的天堂,肯定有非常多的机会,对,我要找到机会飞黄腾达,我要改变历史,我要让老天爷看着我玩,压抑住心中的狂喜李富贵对彼得说:“当然愿意,现在离我上次去上海已经有很多年了。”[萨评:怎么回事?莫非是上海交大毕业的?一句话说漏了嘴]

  在去上海之前的这段时间,李富贵试了试在民间发展教徒,发现这可真是一件费力的工作。虽然因为上次罢工李富贵在镇子上已经有了不错的声望,而且他的劝说方法完全是从利益着手,可是一谈到去教堂大多数人都是立即摇头。李富贵不断地给别人分析去教堂的得失,包括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并且赌咒发誓证明洋鬼子不吃人,[萨评:认为洋鬼子吃人的观点可谓源远流长,但不知源头何在,中国晚清曾经多次发生育婴堂事件,有一部分是因为民众认为育婴堂管理不善,但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认为那些孤儿被育婴堂拐去“做了药引子”,或者割掉眼睛内脏作移植去了。这咱们不得不佩服民众的想象力,因为器官移植在西医还要好多年才能有点儿眉目。甚至有的教堂因为厨房垃圾里面发现有鸡骨头而被当作儿童的骨头,作为教堂吃人的铁证而造成血案,大概是当时中国人让洋人欺负的太狠了,总要找一个可以报复的地方吧,得,洋和尚成那个时代的中国足球了]最终也只找到了十几个人,他对彼得竟能在这么枯燥的工作岗位上一干六年深表敬意。同时彼得也正在对李富贵的工作效率深表敬意,一个月不到竟然就找到十几个信徒,这简直是个奇迹,彼得自己从来没有哪一年招到过十个人。“看来我的确不了解中国。” [萨评:这老外没有不懂装懂,实在。的确,懂的中国那种最难懂的象形文字,还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就能够算了解中国么?赔上一辈子也不见的够阿]

家园 第八章 吻了黑手党

上海,在李富贵来到古代的这段时间除了刚开始,他看到的一切都没有给他留下太深的印象,在他看来这一切并没有什么特别,他虽然没有看过但他知道有这么回事,虽然一开始他也被所看到的各种场景中包含的贫困、饥饿、愚昧深深的震撼,不过这些饱含负面情绪的情景看多了也就麻木了,甚至一看到就会自然而然的掉过头去。[萨评:能够长久的直面苦难,的确需要一种勇气,我想很多革命家都有这种勇气。但是有位朋友在看到陆文夫的美食家以后,对我说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种更需要勇气的地方,就是你让你觉得苦难深重的人民放下窝头起来跟着你反抗,可能保证你能够给他们的不是一个空空的概念而是一个更大的窝头么?也许你能,那么你能不能保证回过身来的时候不会看到又有一个新的可怜人在找寻他的窝头呢?当我看到一些愤世的文章,便觉得作者需要一种这位朋友提到的勇气]今天看到了上海,他现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座城市,这里似乎融合了古今中外所有的场景,这里有用破木板搭成的棚屋,就好像是给原始人住的,这里也有用花岗岩造的高楼大厦,这里有满街的乞丐,可到处都有肥得流油的阔佬。他为那些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下层的人感到一丝悲伤,可作为一个冒险者他又感到这个城市的勃勃生机。[萨评:还能看得出这个可真不是一个普通人,不过那时候上海勃勃生机肯定是有的,那就叫做“开埠”]

  现在李富贵正站在黄浦江边上,身后是外滩的西式建筑,虽然不如他上次看到得那么多,不过也算初具规模了。[萨评:细节处没留下漏洞,要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上海的外滩已经和现在一样了,有些楼肯定是地震的时候从天上掉下来的]站在这有些熟悉的环境中也难怪李富贵会感慨万千了。彼得站在他身后,本来彼得打算给他买一套西服然后直接去主教那里,可换上西装之后李富贵坚持要到外滩来转一圈。

  “李,你知道吗?你天生就是穿西装的。”

  “哦?为什么这么说?”

  “我所认识的中国人,他们不是趾高气扬就是卑躬屈膝,而你总是笔直的站着,因该叫,对,不卑不亢,西装穿到你身上才能显现它的气质。”[萨评:这个彼得也是一个帮着作者装糊涂的,加上他那句麻木的面孔的形容,对那个时代的中国人基本已经全见过了。居然还是谦虚若此近虚伪,当送去病梅馆劳动改造。]

  “是吗?那是因为你见的中国人太少了。”

  彼得耸耸肩“可能吧,好了,我们该去主教大人那里了。”

  仆人通报过之后,李富贵跟着彼得走进了主教的沙龙,虽然李富贵并不十分明白沙龙的含义,不过看到一群老外或坐或站着聊天,大概的猜了出来,在主教的地方总不会是派对吧。一个胖老头子热情地向彼得迎了上来,看来他就是主教了,在与彼得寒暄过后他把眼光投在了李富贵身上。“这位亲爱的先生一定就是彼得的天使了?”

  看到李富贵迷惑的样子彼得连忙凑过来解释,原来在上一封信中彼得称赞李富贵是上帝派给他的天使,这个彼得还真是莫名其妙。不过在这种情形下李富贵也只好点头承认了。于是李富贵这个大男人居然弄到了一个天使的称号,在“基督将军”[萨评:看到这儿老萨好悬掉桌子底下去,谁,基督将军?李富贵这不是要抢冯老板的买卖么?那可是个心狠手黑的阿!-- 不过算算老冯出头的时候,李富贵该快九十了吧?也许已经兵解了,或者蒙主的召唤了吧。。。]之前那些外国人总喜欢用这个称号来称呼他。

  主教似乎很满意李富贵的反应,把手向李富贵伸了过来。李富贵急忙压下握手的第一反应,因为彼得在路上向他解释过,彼得自己是美国人,所以对礼节看得很随意,可比埃尔主教是个意大利人,他对正式礼节看得很重,尤其是第一次见面。李富贵按照彼得告诉他的那样走过去,轻轻抬起主教的手,在他的戒指上吻了一下(奇怪,李富贵在想,这个情景好像在哪里见过呢?吻戒指?该死,我不会是入了黑手党了吧?)。[萨评:还真不记得这是不是黑手党的规矩,不过比埃尔主教的老乡凯撒.布琪亚可是善于在戒指上弄手脚,专门用它在握手的时候让那承恩的手吃一点有限的西药,要是李富贵知道这个,估计他宁可去吻主教的手腕子。]

  接下来主教向李富贵介绍了沙龙中的客人,说起来好像还都是大人物呢,给李富贵留下印象的有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的经理,毕竟这两个银行他以前就听说过,[萨评:装糊涂,]而那些外国人寒暄的同时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李富贵。介绍结束后彼得把李富贵拉到偷偷指着一个大胖子悄声跟他说:“李,你以后要小心那个人,尽量避开他。”

  刚才主教介绍过,那个大胖子是一个什么经贸公司的董事长,好像叫路得,“为什么呢?他很可怕吗?”

  “李,你知道我们这里都是虔诚的基督徒,还有都是正当商人,可他都不是,路得是远东最大的鸦片贩子。”

  李富贵别有深意的瞥了那头肥猪一眼,嘴里应到“哦?是吗?” [萨评:这一眼看去,路得到家得连打四五十个喷嚏]

家园 第九章 鲁小班大师的石英表

当天,李富贵和彼得就住在主教的家里,说实话主教的家可以算作李富贵见过得最好的住宅了,到处充满了中西合璧的情调,回想起自己来的地方到处都是罗马柱[萨评:开始我还以为是主教大人回想呢,冷不丁想起咱们的主角来自二十一世纪,瞅冷子来一句,让我想起了北京大批的琉璃瓦绿帽子],这感慨自是油然而生。本来听说主教是意大利人,李富贵还暗暗担心交流上有问题,他这段时间经常用英语和彼得聊天,英语倒是能应付两下了,可意大利语究竟是什么东西就一点概念都没有了。现在李富贵知道自己的担心有多可笑了,主教显然有极高的语言天赋,英语和中文都说得很溜,[萨评:看看现在外企的老板们,不禁感叹敬业精神在全球都呈现一种倒退趋势]据他说他还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

  李富贵花了两天时间在他们住的法租界里转了转,正打算明天约上彼得驾着车好好看看上海,仆人却送来了请柬,是汇丰银行的经理汤姆森在家里开派对,邀请他们去参加。第二天他们到了汤姆森家之后,李富贵才明白这个时代有钱人是多么奢华(其实在原来那个时代有钱人也非常奢华,只不过李富贵不知道把了[萨评:李富贵不知道,你肯定知道,不过估计作者看到有关文献的时候也吓一跳是非常可能的,惊吓会死脑细胞,作者显然想把这个损失嫁接给脑力过剩的李富贵同志]),看着那舞会盛大的场面,李富贵只剩下了一个念头:这可真是皇家的派头啊。

  在最初的震惊过去之后,李富贵想起这次的计划,在人群中找到了路得,点头打了个招呼就坐在他旁边加入到那一群人的聊天中。聊天的内容很无聊,除了几场殖民地战争,可以提起李富贵的兴趣,可是他们绝大部分时间都在谈论天气。这些该死的英国人,我知道今天天气很好艳阳高照,可你们已经说了一百遍了[萨评:暗点路得这一帮子都是英国人,估计是作者不自觉的想起了鸦片战争]露出不耐烦的样子,李富贵时不时的用很夸张的动作抬手看时间,果然这种用金属固定在手上的表很快引起了路得的注意。[萨评:给个筷子咬住,王八伸头了]

  “李先生,你的表式样很奇怪呀?”

  “是吗?路得先生,这块表可很有来历啊。”

  “有什么来历?说给我们大家听听好吗?”

  “这块表是二十年前,由我们中国号称神匠的鲁小班大师做的,本来是献给上苍的礼物。”[萨评,怎么鲁小班这个名字出现频率这样高?鲁大班不好听么?]

  “那它有什么神奇之处呢?”

  “他靠神力运转完全不需要人来给他上发条,而且每天的误差不会超过一分钟。”[萨评:还好不是数字式电子表,否则一看之下非出人命不可]

  “哈哈,李先生,你讲的神话故事很有趣。”

  “路得先生不相信它有这些功能吗?”

  “那时当然的,哪些是完全不可能的。”

  “那路得先生愿不愿意和我打个赌呢?”

  听到打赌周围的人开始注意他们两个了。“李先生想怎么打这个赌呢?”

  “我们把这块表封存在一个地方,过一段时间把它拿出来,如果它不走了,或平均每天的误差超过了一分钟,就算我输了。”

  “好的,李先生想赌多少钱?”

  “一百两银子吧。不知路得先生觉得封存在那里最好,要封存多长时间呢?”

  “地方好办,就封在汤姆森先生的保险库里吧,时间吗?三天好了,我还从来没听说过什么表能连走三天。”

  “好,就三天。”

  听到三天的赌约,周围发出一片惊呼和窃窃私语声,的确在那个时代机械表连走三天是根本不可能的,[萨评:大实话,今天的机械表也没这个能耐,可是能想出这一招你不能不佩服他]可是石英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回去的路上,彼得一直在埋怨李富贵,说他不因该去招惹路得,还要把这几个月的工钱算给李富贵,剩下的也可以先由他那里借。李富贵向彼得承认自己没有一百两银子(其实李富贵现在已经有几百两银子了,不过如果说自己有这笔钱那贪污就可以说是不打自招了),[萨评:要我可能就说走嘴了]不过这个赌自己未必输,等真的输了再找彼得借钱吧。

  这三天李富贵过得非常轻松,每天吃吃喝喝到处闲逛,彼得也把打赌的事情抛在了脑后,毕竟就算输了也就是一百两银子。三天后的中午十二点,他们两个人如约来到汇丰银行的保险库。

家园 第十章 大拍卖

汤姆森的办公室里除了路得之外还有好几个外国人[萨评:忽然想作者有没有写文之前先到汇丰银行考察一番?那个楼还在不是?]门外还有几个买办在探头探脑,从他们的神态来看他们不仅仅是对这个赌约感兴趣,他们显然还为李富贵这个中国人却能受到这么多外国人的重视而感到愤愤不平,至于那几个外国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来的,虽然他们都认为李富贵输定了,可赌徒就是这样,不管结果如何,摇了色子不揭盅对他们绝对是一种折磨。[萨评:看来是个赌过的,不然怎能如此明白?]

  由李富贵和路得各自插入一把钥匙把保险柜打开,汤姆森把手表拿出来然后就立即发出一声惊呼“哦,我的上帝啊。”

  路得一把把手表抢过去,立刻李富贵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两道贪婪的目光,[萨评:你要把电动刮胡刀再比划起来,晚上雇两个意大利枪手崩了你都是轻的]李富贵知道自己的计策成功了。其他的外国人围了上去,也各自发出了惊呼。

  “亲爱的李,我承认我输了,赌注我马上就给你,不过你可不可以把这块表卖给我?”

  看着那张肥脸上挤出的笑容,听着那温柔的语气,再加上一口一个亲爱的,李富贵非常庆幸自己还没吃午饭。李富贵作出一幅为难的样子,汤姆森和另外几个外国人急忙上前劝说李富贵把表卖了,并且表示他们也愿意买。

  “路得先生,大家都是朋友,可表只有一块,你们都要买,这怎么办呢?”

  “这没问题,就我们几个举办一个拍卖会,价高者得。”

  “那也只好这样了。”

  叫价的过程真是高潮迭起,最后由路易把价钱叫到了八万两银子,路得猛地站起来一拳捶在桌子上“十万两。”[萨评:路易?路得?这简直是百年战争的继续阿]趁着其他人发愣的一瞬间李福贵急忙连问三声,然后一锤敲下[萨评:这时候李富贵神志混乱,最好离他远点儿,这一锤子谁知道敲到哪儿?]“好,神表,就有路得先生十万两购得。”其实李福贵一开始就打算把表卖给路得,同意拍卖只是为了尽量抬高价钱而已。接下来,路得开了一张支票,李福贵拜托汤姆森把这些钱直接存在汇丰银行里。看见路得欢天喜地地把手表接过去,李福贵在心里想:TNND,坑的就是你,你个王八蛋,这还是收一点利息,等老子一朝权在手,还有你好看的[萨评:看到此处,不由大笑中呼痛快]

  回去的路上李福贵对自己没有在最潦倒的时期卖掉这块手表感到非常满意,在那时候能卖到十两银子就要烧高香了,可现在卖到了十万两啊。彼得虽然是个神父,可还是对李福贵得此横财表示了极大的兴奋和羡慕,大概因为他同时还是个美国人吧。[萨评:神父都这样儿,一般美国人看了钞票什么表情可以想象]

  注:神表的后记:路得把表拿回去以后,一开始24小时戴在手上,这表也没有让他失望,一直没有停过,而其走时及其精准,后来路得不舍得戴了,专门作了个大玻璃柜子把这块表供在家中最显眼的地方。[萨评:现代人不也常常把古代人的破鞋,断剑,茶壶什么的供起来么?东西虽然不同,想法相同]直到两年后有一天早上起来发现神表不走了,而这时候李福贵早就不在上海了,路得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请了最有名的钟表匠来看看出了什么事。诊断结果使路得大吃一惊,这块表不但以后再也不会走,而且肯定从来就没走过。[萨评:这种果断的判断非大匠不敢作此断言也!]路得呆呆得看着表壳里面几个简单的零件,按表匠的说法,表里面该有的它都没有。最后的结论是一定有人仿制了一块外表一样的假货把神表换走了,那一年上海的巡捕房为了寻找神表费尽了力气,可它还是如同消失了一般。而神表的再一次降临人间几经是一百多年后的事情了。

家园 作者太勤奋了,转贴手痛,先转到这儿吧
家园 他可以去投曾国藩啊,西西里那些仗该怎么打都一清二楚乐。不然也可以进宫当小李子
家园 投曾国藩?

西兄小瞧这二鬼子了

家园 萨苏转的想来是好的!可惜现在看到这类的文章就头疼!

也太长了,还是不看了!顶一下!写的转的都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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