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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讲讲咱逍遥派身边的事:明天小区要炒掉物业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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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讲讲咱逍遥派身边的事:明天小区要炒掉物业

明天8月1日,我们小区要换物业了。

原来的物业是开发商的儿子公司,所谓前期物业。开发商与业主的矛盾,由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侵占小区1期业主的权益,从去年8月开始已经一年的争执了。

2月28日小区终于选举了业委会,业主方面的代表均高票90%以上得票率当选。至此业主开始逐渐占了上风。

我基于自己住过的两处小区的体验,开发商与业主的矛盾是基本矛盾,而且常常很深。开发商由于财大气粗,往往勾结地方官员,业主几乎没有出头的日子。如果你天天上班不闻不问,那么只要事情不落到你头上,你还能过天平日子。但要是你哪天牵连进去了,就会发现简直暗无天日。这个,经历过的人可以自己体验。

中国住房改革,大批人买了房子,成为有产阶级,中产阶级。但是这个开发商的问题,侵权问题,却是一个社会的毒瘤。我把它称为中产阶级的梦魇。

比如业委会的成立,开发商就是上下其手,一般没有个一年半载成立不了。而即便能够成立,开发商也千方百计收买业主,在业委会里安排内线,甚至整个一个就是维持会。

向我们小区这样业委会清一色的纯爷们,很少很难得。

选出来了,就还要过备案关。不备案业委会刻不了公章。这个也是中国特色。没有公章你没法办事啊。而刻公章历来得有上级部门给你去刻才行。

比如你开公司是吧,你得让工商局给刻你公司的公章,是吧?

那业主委员会呢?按照原来的《物业管理条例》或者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那业委会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只是对业主大会负责。就是说它没有上级单位。

所以这个备案就很滑稽了。

以前那更有意思,那时候不是备案,那时候是上报审批。就是说业主大会开了,业主们选了,但是你这个业委会还得上报给区里的房地局,让官老爷审批。审批准了,父母官准了,你才能开张。

后来这个不行了。为什么?因为一审批,那个维持会可以恩准,那不是维持会的就批不准。于是民怨鼎沸,打官司的也不少,最后中央层面估计了解了,底下这个毒瘤这个梦魇实在太大了,社会太不和谐了,就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改为备案。备案就没什么准不准的问题了,是吧。

当然地方官员还是上有政策,他们依旧把备案当作审批,慢慢拖你的时间,不时打发你补办这个手续补办那个文件。我们小区的业委会,备案花了三个月,被誉为短的出奇。

备了案刻了章,大家伙欢天喜地回来,这个小区的迷你政府就算是正式成立了。

业委会成立了备了案,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接管小区的物业。就是说我的物业我的房产我的公共地面,我要管,就要管那个物业公司。

这个又是咱中国的特色了。美国除了高楼condo,有个物业管理,一般住宅是没有这个的。咱中国什么房子都有一个物业管理公司。而原来这种物业管理公司,实际上就是这个地面的管理者,就是一个小政府,一个小警察局。这个就是梦魇的开始。

城管那是小摊小贩的梦魇。物业公司那就是咱中产的梦魇了。

过去咱住的是国家的房子,大家伙全是房客。于是国家有个房管处,那是管维修的;一个居委会,一个片警,形成一个社会单位,还听和谐的。因为谁叫咱都是房客呢,是吧。

现在我自己花100万买了房子了,就是自己是主人,怎么咱还受这些物业管着呢?这个关系不对头,您会觉得很憋屈,就是这么怪。您成天被这些不三不四的人管着,有个问题去投诉,他们就跟你的父母官似的。那一准吵架。

再加上业主跟开发商的矛盾是多方面的,而物业根本是开发商的护院队。所以这样的局面,黑。

(今天晚了,挖坑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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