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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因酒后驾车进了拘留所的杂谈之一 -- 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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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因酒后驾车进了拘留所的杂谈之五

自愿进拘留所的上访者。我在的那几天里在面遇到了两个上访者,他们是主动进去的,所以他们的态度和我就大不一样了,是满怀着希望在里面守着,而且他们生活条件不算很好,里面的饭和生活条件也不怎么抱怨,并且任劳任怨干活,比那些小年轻还是好相处的多。他们是在联合国开发署搞上访,然后被警察带走,主动要求住进来的。据说住进来了地方政府就会来接他们,收到他们的信访材料,其中一个还说,住进去一个人要罚地方政府20万。如果20万这事属实,我想上访的人进去一下,真的要解决,要不然下次还进来,政府可就受不了了。他们上访的理由也很普通,一个是拆迁了没有给补偿,一个是单位没有为他们交养老保险。他们很清楚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概率很低,他说至少90%解决不了。但是他们是为了以后的养老拼一把,因为自己也没有太大本事了,靠这个搏来一些钱以后老了能过的好一些。挺理性的,看不出来北大的孙东东说的99%都是精神病的迹象,或许孙东东应该拘进去呆一段,好好调查一下。当然他们上访的理由也不是特别充分的,拆迁的那个没有房产证。养老保险那个基本上属于国企改制后还在原来单位灵活就业,有活就通知去干,没活就发生活费,但是不上养老保险。如果是旧的劳动法,应该是不需要上养老保险的,出了新法就必须上了,于是他的上访开始了,09年他和他们场子的人来了北京四趟了。也一直没有解决,听说去联合国开发署,然后被灌进来拘留有用,就来拘留所了,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新劳动法的故事已经很多了,没想到我遇到了实例。劳动者和资方的利益如何平衡如何调节,还真是复杂透了。上访者口中的“中央制订了好政策,到下面不执行”是否考虑了执行的苦衷呢?新劳动法可操作性实在不强,比如说那些开黑网吧的,或者小卖部的,雇了一个人也要签合同,也要交养老保险?这是不具有什么可执行性的,这个人工资也就给750,再上养老保险什么的,成本增加很多不说,中间这些扣缴的过程谁去执行?整个经济体从垄断国有企业,大型外资企业到路边小商小贩都要弄清楚了劳动法才能开业,这个要求太高了,只要有钱赚他们就会开业,算了没有钱赚,他就不会支付那么多工资,支付那么多成本。如果强制执行,他只好不雇人或者不再开业。这个那个上访的也是承认的,这样确实没有人受得了,他说他就抓紧现在有这个法律,争取到自己的利益,每天因为这个上访的人很多,因为这个利益很直接。我们真的很难保障所有人的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可是管不了的,政府却不会放手,不是还准备让工会进企业参与协商工资吗?不还要派驻管理层进私企吗?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由一部面子上很好看的法律引起的上访、纠纷、执法、罚款这些整个费用都是所谓的“资本家”支付了吗?如果劳动者也支付了一部分,整体上它应该是降低了劳动者的收入吧,这个东西算不清楚,不过制度的费用还是很值得考虑的问题。上访的板子也不能光打到地方政府身上吧,有些事情,和处于庙堂高处的人瞎拍脑袋关系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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