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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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梦,武侠,女同桌

刚接触温瑞安的小说时, 是在上初中,那正是“年少时候,谁没有梦”的年纪,在拜读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和看了一部黄日华,翁美玲版的射雕后,毫不夸张的讲,就感觉在我生活的这个时代让我赶上了这样的武侠小说和电视剧,真是幸运之极,套用咱老百姓的话讲,颇有一种“这回终于让我TNND赶上了”的莫大欣慰,情不自禁的发出“这世界上还有这样好看的文学作品和电视剧”之感慨。这种现今已经灭绝的痛快感觉,在那个年代还发生在看许文强的白围巾和小马哥的牙签与双枪上。这种感觉不是男孩独有,当我的同桌女孩在看了上述作品和中央一台的音乐之声后也有一样的慨叹时,让我顿时觉得此生不孤,两心戚戚。

那时候,在令人恶心的学校生活以后,捧起一本倚天屠龙记来,或者在老师喋喋不休,唾液乱飞中,偷偷翻几页笑傲江湖,是何等美妙的事啊。合上书页,抬头眺望天花板或者黑板,想象着一位大侠从籍籍无名到千辛万苦成为大英雄抱得美人归,估计我满眼都是迷离和精神病患者似的神光,直到头上挨了母亲或者老师的醍醐一敲,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到这个红尘世界来。然后当她们或是回到厨房继续做饭,或是踱到别人桌前继续敲醒打瞌睡的其他男孩时,我就再次迫不及待的回到我刚才的梦境,试图抓住刚才思绪的尾巴继续聚精会神的发呆。

爱屋及乌,当我恋上金庸武侠小说后,也开始看梁羽生和古龙的小说,他们各具风格,尽管我不喜欢梁羽生,但他们填补了十四部金庸小说以外的空缺。再以后,就是---“温瑞安”。

我很喜欢他的早期四大名捕作品,在我的课堂发呆过程中,当金庸人物被我在脑海里崇拜到不能再崇拜的地步后,无情的暗器,冷血的剑和追命的腿(不喜欢迂腐的铁手)逐次登场,我把自己想象成诸葛小花(因为这样我就比他们辈份大,可以在脑海里差遣他们,尽管我太不喜欢他的名字,而自己改成了诸葛大餐,所谓大俗即大雅),所有看武侠的男孩都知道,一旦你已经开始把自己暗自赋予书中人物偶像的身份时,你也基本入魔了。於是我放弃了实在练不成的九阴白骨爪,开始在教室里飞粉笔头和扑克牌练习无情的暗器,我看同桌女孩的眼神也不再是乞求借作业抄抄的可怜,而是大侠对女侠的柔情密意,让我惊讶的是她因为看了琼瑶或是岑凯伦的小说后,对我的柔情密意抱以一种有点多愁善感但总的来说是善意的回应,此举导致我因为上课传纸条而耽误了暗器修炼,一腔江湖豪情具都化作儿女柔情,直到老师到我妈那儿告了我关于早恋的几状后,我才重新切断儿女私情,回到久违的武侠梦境,悬崖勒马没有变成贾宝玉。

温瑞安的早期作品有一点西方侦探推理的风格,有点类似古龙的风格,这是为什么我很自然的喜欢上了四大名捕。文字有一点华丽,但是又有一点朴实,他有很不错的文学功底,不象其他很多武侠作家连语法错误都不能避免。他也能合理的安排情节,他知道如何把武侠和侦探巧妙的结合起来,大段的人物心理推理描写,让人看到了大侦探波洛的影子。我后来很惊讶温瑞安会武,是真正的“文武全才”(在武侠领域),这愈发坚定了我飞粉笔头的信念,在我和同学课间练功的过程中,粉笔头不时击中某个女同学(男同学大部到操场上华山论剑去了)的脑袋,当她们再也不想听我关于暗器难练的解释后,我俩变成了过街老鼠,被扫帚赶到走廊里。外边操场的比武还在进行,我孤独的象大侠一样站在走廊的中间-大侠永远站在最显眼的地方-直到上课铃响。当我回到座位时,同桌轻轻的开始笑我满身的粉笔灰,一看到她大大的眼睛和忽闪的眼睫毛,我的江湖梦又醒了,继而代之以桃花梦。我当时决定在我要开笔的武侠小说里,她是我的女一号,在江湖里,我得给她安排一个无比重要角色-我的情人,而且必须修改我原准备在少林寺出家学艺的情节,而改成在她爸当庄主的山庄当隐姓埋名的厨子-诸葛大餐-在黑道来袭的时候我好英雄救美。对了,我是在知道温瑞安会武后决定写武侠小说的,在这以前我作文不及格,飞粉笔头五米内十击九不中,可谓文武全不材,但是我决心作个文武全才的人,这是我写武侠小说的朴素的原始动力,现在我决心和她分享我的创作。我把构想和她说了,全然不管她看我满脸不相信的神态,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写出了第一章, 只有二千字, 虽然不长,但是这是我在练功之余挤时间完成的,中间还有惊无险地躲过了老师与老妈双重的突然检查,弥足珍贵,尤其是从篇幅来说它是我除了检讨书外第一长的文字作品了;另外它显然也不精彩,为了衬托下文的惊险,我让它平淡无奇(当然,我想让它有奇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女主角也还没现身,这是我的小伎俩,晚摘的梨子更甜。於是当女同桌读它的时候也无精打彩,同时指出该文三分之一来自于梁羽生某部不精彩的小说其中一章,我讪讪的在表达了我对她的武侠作品知识之景仰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决后保证下文一定好看且在文中她也会貌美如花。她的否定大大的打击了我的积极性,在保证还没超过5分钟后,我已经下定决心先把我的武侠小说大作放到N个十点钟开始以后。

第二天,是一个大晴天,临到黄昏,我坐在课桌边发呆,残阳如血,正是发呆的好时间;残阳如血,也正是武侠中发生惊天动地大事的时间,於是,发生了。

和我一起练飞粉笔头的同学拿来一套新书,温瑞安的说英雄系列,当我挑灯夜看书读罢最后一本后,忍不住拍案而起。

第二天,当女同桌看到我的时候,大惊说我的眼睛红红的象兔子,一夜间完成了动物退化中的从量变到质变。我很镇定的拿出那套书,翻到其中翻的最旧的第N页,指着温瑞安用不同的标点分行堆砌的四句相同的话“他一怒拔剑”, 一共二十个字用最镇定的音调说“TNND,我再也不看温瑞安的书了”。

。。。。

十五年以后,在地球的那一头,我终于可以正常的表达我对温瑞安作品的评价,他的前期作品是给正常人看的,象人一样,经过他不懈的尝试以后,他的一些实验性作品终于接近完成了从人到妖的转变,变成了,人妖。

我真的不喜欢温瑞安的后期作品,他们变成了神话故事,而且太沉重。我喜欢武侠是因为他既好像伸手可及,又好似虚无飘渺,,他能让人到处扔粉笔头,能让人有了成为作家这个有前途职业的念头,甚至能让人产生青春的萌动,更重要的是男孩子的这些美好梦想带给了他们一个不太乏味的书本教条外的天地, 让我回首中学生活,还有一点动笔写一点东西的念头。

我的大眼睛同桌大学毕业后远嫁欧洲, 繁忙的工作之余,每每想起她,我就想起梦,武侠,不知道在她心里,还有没有那篇怀着大侠桃花梦的同桌写的不精彩武侠小说开头的一点点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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