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记账】“在那遥远的地方”之扑朔迷离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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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驴兄,对于这种解释,俺有些困惑

那两个电话号码来自新疆河南商会的官网,我在帖子里面是对这个官网的网页给出了链接和截屏。淘气ID在三个回帖中也反复说

有心证实的人请打che链接网页新疆河南商会联系电话

我刚刚打过你链接的新疆河南商会电话

欢迎大家拨打che链接网页上提供的联系电话

这说明

(A)那两个电话号码不是我创造出来的,而是我所链接的网页当中登载的(事实上,我在帖子里面压根就没提其过这些电话号码);

(B)淘气ID从一开始就认同这些电话号码是“che链接网页”上的而不是我写在帖子里的。

如果如驴兄所言

淘气确实打了这两个电话,而这两个电话号码确实有问题

即便如此,那么基于前面(A)、(B)两项(尤其是B项),淘气ID应当很明白,即便号码有问题,那也是商会官网的问题,而不是我的问题,在这种情形下,把她帖子中的“是否真实”解释为我写的帖子是否“真实”是很牵强的。

如果把她所谓“事实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中的事实解释为“电话号码有问题”就更没道理了,因为无论那个号码是否有问题,都是存在于商会官网之上而不是我在帖子里面写出来的,那“一记响亮的耳光”按照这个解释是没理由抡向我这个方向的,而她却分明很明确地写着“抡向che”。

另一方面,在我的帖子里,无论是链接还是截屏,都只说了一件事情“新疆河南商会会长姓许不姓韩”,而淘气ID在第一个回帖的标题里就旗帜鲜明地说“可笑至极,拿2007年的网页来充数证明新疆河南商会会长另有其人”,由此可以清楚地看见,她所谓“抡向”我的那“响亮的耳光”指的是什么。

综上所述,从逻辑上看,淘气ID那三个帖子中所说的“真实”、“事实”并非电话号码,而应当是另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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