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答胡不归兄之命题作文:中国政体形式之理论探讨 -- 楚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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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党内民主的陷阱——中国政体批评

1、党内民主要谨慎。

中国政体定于一尊,所以最高决策团体的独立性对于这个政治体系的健康至关重要。禅让制的目的在于充分保证每一届的领袖均可以拥有不受具体利益集团掣肘的绝对权威。有传言,未来党总书记将通过政治局选举产生,这是取祸之道。政治局高层,正是个利益团体的代表,可以由居于其上的领袖来平衡,决不能反过来让他们决定领袖地位的归属,否则必然导致既得利益阶层权利的固化。就像日本一样,各利益集团操弄首相如玩偶,从此再也没有改革进取的能力。东方文明都有相同之处,中国目前政治上的确存在日本化的可能,当戒惧之。

民主的定义是全民做主,党内民主根本不能称为民主,只能算是“官主”。如果官僚机构获得了不受限制的“自主”权利,后果是灾难性的。那么“党内民主”要不要搞呢?当然是要的,否则不就成了独裁集权的一言堂了。关键在于,不能搞成无记名投票式的选举,而必须是专家治国式的“同行评议”。同行评议要求,必须以文字形式条分缕析地论述支持或反对的理由,这些评议材料也必须与竞选材料一起在接受评议的范围内部公开,供其它同行审议。这样,虽然不可能完全排除利益考量,但至少可以让专业评估占据主导地位。

2、三权分立是一个好的制度,可以平衡行政管理(要求灵活性)、制度建设(要求平衡各方利益)、和终极权威(要求刚性)。

中国官场过分强调讲政治,讲政治,就是要求整体考量利弊,而不能就事论事。这当然有它的道理,但却是以牺牲真实,牺牲人民的信任为代价的。现在看来或许尚可忍受,长期来看后患无穷。这两年初的及其群体事件中,民众对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的不信任是导致实践扩大化的重要诱因。要重建这种信任,就要求建立某种形式的大法官制度,以便为社会重要的分歧提供终极裁判。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可以考虑大法官由卸任的政治局常委担任(有点像脑袋兄提出的元老会了)。为了不造成两个核心,目前可以要求大法官 1、限于处理非政治案件(中央不便干预的案件),2、要求被动审理,不得主动干预,3、只做判决,没有执行权。4、坚守中立,平时不得参与任何社会活动,5、在未来,如果政治不稳,则也可以处理违宪案件(中央本身为被告),为中国提供终极权威。

我的主贴基本上是说我所欣赏的好的变化,这个帖子里说的基本上是我觉得危险的地方。第一条是有危险的苗头,第二条则是很重要但还看不到有发生的趋势。还有一个问题是政权合法性的问题。这个我在主贴里已经写了,就是定期(十年?)需要有某种形式的全民投票,可以弹劾整个中央领导层。这个离现实更远,就不多说了。

通宝推:卷心菜,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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