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大江大海笔记(1)美君和应家的私盐 -- 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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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改没收掉的土地和房屋、浮财,原地主想收回是不可能的。土改时会给原地主留下一点住房,如果这住房在文革时被没收,这可以发还。
当然不排除某些地方官员稀里糊涂,发还被没收的房屋,但这肯定不符合tg的政策。至于土地是绝对不可能的。
也有可能是某人回老家租用了一片土地,别人把它当发还了。
城市里政策与农村不一样,如果能证明被没收的房屋当时是自己住的或亲友借住的,这这算私人财产可以发还。至于用于出租的房屋,属于生产资料,被改造的不能发还。
土地不可能发还,只能发还土地上的建筑,附带的土地给土地使用证。如果应发还的房屋已经被拆除,则按改造当时的房价给予补偿,顶多再给点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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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这个的也是脑残。 1 黄花2003 字0 2009-11-20 20:17:23
🙂不太可能! 1 无事忙 字206 2009-11-19 20:45:21
🙂据我的观察 葫芦娃娃 字24 2009-11-21 17:30:18
🙂这个根据我的了解。
🙂台式吹牛不足为信 白鹤 字0 2009-11-19 18:45:34
🙂确实有这样的脑残,真信了,还打了官司。 2 楚庄王 字71 2009-11-19 05:11:00
🙂道听途说的东西,当不得真 1 禅人 字0 2009-11-19 06:49:55
🙂链接看这里,我还见过南京正式的新闻,一时找不见了 楚庄王 字44 2009-11-19 18: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