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海闵行拆迁事件之我见 -- 乡下大西瓜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博采众长,有容乃大。理性探讨,实事求是。切磋为主,反对谩骂。
刚刚好完整地看过了该节目,没从节目里领悟出LZ所说的内容来。节目内容和国籍、公民待遇问题相去甚远,LZ似乎想偏了一点点。
仔细听听节目插播广告前的画外音,也就知道这则节目的主题了:
政府强行拆迁,究竟是否涉嫌违法侵权?
给俺感觉:央视有些频道有些节目某些时候还是在实事求是的。
或许也是上头自我修正的一种试探,不知可否与足球打黑、反海外贿赂放在一起看待。拭目中。。。
新西兰籍的这两位以暴抗暴、维护法纪,给了央视报道的机会,虽不能褒奖,但至少也值得尊重。以此放在河里例证国籍、公民待遇、占不占便宜的问题,似有偏悖。
俺总结的节目主题:
《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及新修订《宪法》已产生矛盾。
地方政府势力阻挠对有关拆迁和征地条例的修订。
地方政府躲在背后卖地收钱,拆迁公司出面做坏人,强制拆迁,老百姓权利受损。
央视视频链接:CCTV-2[经济半小时]争议“强制拆迁”(2009.11.21)视频简介
节目中的主要观点:(以下内容引自LZ给的链接:和讯新闻上海闵行区现暴力拆迁 官员称住户“脑子别住了”)
拆迁方答应给他们的补偿,与市场价格差距巨大。
在多次协商和反映自己述求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行强制拆迁如期而至,潘蓉为了阻止拆迁,开始用投掷汽油瓶等违法的暴力手段来进行反击,但是这能阻止铲车的开进吗?
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让拆迁的机器停下来。觉得这样至少可以表明自己捍卫财产权的态度,并以此对抗拆迁方的侵权。
如果依照新西兰的法律,即便是涉及到公共工程的拆迁,先是政府给出一个评估价格,如业主觉得不公道,政府会出钱,让你到市场上随机挑选两个权威的评估机构,选择平均评估价格支付。
上海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克健:“那么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这么一个怪现象,就是各用各的法,各说各的话。”
2007年,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20多名律师致信国务院,提出由于现行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和已经颁布实施的《物权法》,以及2004年新修订的《宪法》已经产生矛盾,本着下位的行政条例要服从于上位的国家法律的的原则,提请国务院要修订或者废止现行的《城市管理条例》。
中国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物权法》起草人之一孙宪忠称,征地拆迁首先是政府方面的责任,因为要为一个公共利益去征地和拆迁,征地和拆迁的结果实际上是消灭了民法上的另一个合法权利。
孙宪忠:“因为一些地方政府反对,他们认为原来征地拆迁就是我们政府就躲在后面,这个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他们之间进行法律上的协商,我们政府躲在后面给他们做中介人,但是实际上经营土地是政府,出让土地、征收土地出让金等等这是政府很乐意干的事情,政府收取的高额出让金,政府它又躲在后头,把矛盾的交给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这个做法从法理上是不妥当的
在这场法律和法规之争的背后,隐藏着一场利益之争,面对靠土地来增加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势单力薄的老百姓拿的《物权法》实际上是一个被拆掉引信的手榴弹,没有任何威力。潘蓉夫妇面对强制拆迁采用了一些违法违规的暴力手段,有关部门也对她们进行了相应处罚,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他们的无奈。几千年前,孟子就说过:“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这是一个重要的治国思想,国家管理者必须让百姓拥有稳定的产业和收入,这样百姓才会有稳定不变的思想,从而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富强。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应该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合法财产,这不仅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更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相互配合而不是相互矛盾的立法、司法体制,只有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市场经济才可能有持续健康的发展动力,中国经济才能有长远未来。(记者:鄢闻余 摄像: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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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下一个问题是她是如何上岗的? randomc 字40 2009-11-26 18:53:46
🙂-- 系统屏蔽 --。
🙂唐淑娟?搞不清。有意思的是新西兰人把这个拉进来 1 熊熊熊熊 字212 2009-11-24 23:20:33
🙂看过节目的插话来:LZ话题跑偏了
🙂央视的目的是在说法。 1 木刀 字0 2009-11-24 18:23:31
🙂事情的核心不是拆迁而是拆迁费 曾自洲 字83 2009-11-24 17:55:39
🙂Sofa,是的,宅基地是不可继承的农民福利 3 洗心 字90 2009-11-24 12: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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