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闲谈留法生(三) -- 逸云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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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中所说,讨债的最后结果,陈季同与债主方面达成协议,两万块了结了。当然在债务人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这是蛮通常的解决方式。但陈借债时是用使馆的名义。债务人要是咬住公家,公家当然还是有还债能力的了。按理债务人也是要想尽办法盯上使馆的。
而从结果上看,最后债主肯定是没有咬住使馆了。
不知使馆如何脱身?从法律上讲,是不是在不知情状况下被冒名借了债可以脱身?
或者外交机构可以有特权,欠债不还?
当然也可能当时借债时手续上做的就模糊了。那么银行自己就有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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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洲神仙的文章能不能每日更新? 李寒秋 字14 2009-12-24 09:56:12
🙂每天更新? gtssp 字48 2009-12-25 05:15:20
🙂原来官员兼职读硕读博 1 禅人 字223 2009-12-23 18:17:57
🙂关于陈季同欠债一案,就便请教禅兄
🙂木见过他们的贷款文件,难说啊~ 1 禅人 字230 2009-12-30 20:47:43
🙂也只能这样猜了 逸云三洲 字10 2010-01-27 12:39:02
🙂沙发花 1 苏迅 字89 2009-12-23 17:28:01
🙂哥们,咱命苦不能怪政府,点儿背不能怨社会不是? 燕庐敕 字26 2009-12-23 17: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