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哈哈,很有意思啊。 -- 史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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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刘少奇的招术是个损招--------这个判断和文革无关

几日不见,没想到这个话题越来越热乎,党史专家史文恭发了四篇专著,萨老大也凑了几句热闹,河里名人达雅甚至出了专集,另外见识了雪里蕻大拿的水平,不是盖的。这种情形不多见。很好,很长见识。

老萝卜虽说是始作俑者,最初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我自己都不清楚目的是什么,还是燕人张翼徳在燕人:和alarm一个毛病中总结得对:网友们大多是业余时间上网,又不是专业人士,更非当年的亲身经历者,同样也没有能力下断言是否有更好的营救方法。所以只能从原则上说,这样做不好。这是一个价值判断。

所以,这个题目讨论到最后,就是对刘少奇当时的做法是不是合适,做一个判断。薄一波这班人并不是叛徒,文革把他们打成叛徒集团显然是不对的。史教头的说法我不能接受,为什么讨论刘少奇的手法就是热爱文革,就是替江青张春桥翻案,这个我始终搞不明白,四篇大作似乎也没有说清楚,尽管第四篇这句话还加黑了。看到唯一的解释就是,七大八大对此已经有定论了,今天再扯就是文革思维了。这句话气势很大,却没有说服力。我承认薄一波在文革中为此受到迫害,这是不公正的,而且中央早早就平反了,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这就能证明刘少奇36年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吗?当年魏延曾经提出过子午谷的方案,但是被诸葛亮否决了,魏延后来谋反被杀。现在也有一些人讨论魏延的子午谷方案,难道这些人都是想替魏延翻案?因为魏延脑后有反骨,所以子午谷方案就一定不可取吗?这根本就是两回事嘛。就是史教头本人,也以讥诮的口吻写过胡服陈毅等领导,这难道意味着你要打倒刘少奇陈毅,为文革张目吗?显然也不是。

刘少奇当年采用的诈降术,是一种非同寻常的方式。国共有22年的斗争史,之前还有和军阀的6年斗争史,和日本人的斗争史,东北是14年,关内是8年,使用这种诈降术,除了这次,我是没有听过。我们今天没有办法体会当年的华北是个什么情况,如燕人张翼德在上文所说,“日本人的势力有多远,国民党的势力,当地的军政官员的情况”,也就没有资格去说,因为如何如何,刘少奇就有权利或没有权利这样做。但是如果把36年的华北放在整个的共产党的历史中,就可以看到,它还远不是最困难的时候,比如412后井冈山前,抗联时期,红军长征后的江西,长征中的红军。抗战中,共产党的某些根据地某些时候也面临极其困难的局面。这些情况都不会比36年的华北好。但是无论面临比36年的华北困难的时候,还是在面临比它顺利的时候,中共都没有使用过这个方法来解救狱中党员。所以,用“36年的华北形势危急,需要特事特办”的理由为刘少奇开脱,是站不住脚的。

共产党员被抓后,出狱方式有多种。有人觉得革命这事不好玩,自己退出。这就是自首变节和登报,发反共声明。这种人,国民政府待之以普通居民,不再找他们的麻烦,共产党也不再接受他们。这是当时的社会现实。

史教头在有关江青的长文史文恭:【原创】再谈谈叛徒问题,并谢野狼兄和公鲨老中认为,江青从国民党的监狱里出来,也做了某种手续,所以也是叛徒。给我造成的印象是,只要在国民党监狱里做了手续出来的,就是叛徒。看了最近大家的讨论,对于中共组织营救党员的方式有了些了解,比如铸剑兄提到一句:中共地下组织营救采用的自首手段,一般只是表示年幼无知误入歧途。铸剑:关键是必要的手续是什么样的手续。。还有雪里蕻在和史文恭谈论江青出狱时,也谈到了一种出狱方式,“具结取保”。雪里蕻:在这个问题上我还是认为徐明清说的更靠谱 指出了它和自首书的不同,并且特地谈到了三种不同的方式:具结取保、自首书和登报反党。雪里蕻:出狱当然是要履行手续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共组织在长期的实践中,仅仅认同具结取保的方式。对自首的人认为是变节,要开除的,登报反党更严重,那就等同于叛徒了。

当然,具结取保可能只适合于共产党的小人物,大人物就要费劲了。有人不是提供了材料吗,张琴秋这种级别的,得要周恩来这种超级大佬出面,才能保三个。要是都像刘少奇这样,登报反党,那哪儿还用费周恩来的事啊,大家登报发个反党文告就出来了,真是个好买卖啊。不过这样来几次,共产党的党性怕也磨没了。

根据30年代那个特定的社会现实,雪里蕻的结论是:“当时的规矩,凡是登报反共的,就算是叛党了,此前此后都是如此,这意味着一个人为之奋斗的理想破灭。对于这个规矩,涉及其中的每个人都应该是明白的,这也是为什么即便拿到北方局的指示后,61人在监狱里连着开了几次会议还定不了。 北方局(也就是刘少奇)在这一情况下,还是要他们以登报反共的方式出狱,是对这些人的政治生命不负责任。”雪里蕻:我也正想就这个问题稍微多说一下 根据各位提供的30年代的情况,我认可雪里蕻的分析。也就是说,刘少奇用“诈降”的方式,用登报发反共声明来救人,非常欠妥。我的感觉是,为了业绩,他毫不顾及手下这帮人的政治前途。

当然,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刘少奇还是知道这个举动的是非同寻常的,所以事先给张闻天写了信,要求中央批准。那么,是不是给张闻天写了请示,张闻天批了,刘少奇就没有责任了呢?显然不是。史教头在第一篇论文里说,首先提出这个方法的是柯庆施,而柯庆施后来是“毛主席的好学生”,所以似乎没刘少奇什么事(说实话这篇论文里逻辑关系比较复杂,没怎么看明白)。要知道,当时刘少奇是北方局的书记,北方局的大政方针他得负责任。他的副手柯庆施提了方案,但是只要你刘少奇采纳了,向上报,当然是你刘少奇负责,这个是很显然的。打个比方(以下场景纯属虚构,见谅),江苏人均GDP最落后的市是宿迁,宿迁市财政局长向宿迁市长建议,说我们准备突破政策,搞个赌城,像美国的拉斯维加斯那样,吃喝嫖赌一应俱全,保证三年就能赶上苏州。宿迁市长采纳了财政局长的建议,向省政府打报告,要建一个这样的超级赌城。这省政府一板子打下去,肯定是打宿迁市长的屁股,而不是宿迁的财政局长。市长既然采用了下属的建议向上报,那当然他要认可,他得负责。另外一头说张闻天,即使刘少奇的报告提到了这个非同寻常的方式,因为张闻天及中央其他人没有身临其境,他当然做不出具体的判断,只能在大方向上把一下。所以,就算张闻天事先知道登报发反共声明的方案,这个责任也只是个领导责任的。就像发了矿难,省长要付领导责任一样。当然了,如果张闻天他们事先知道实情,那刘少奇的责任可以卸掉许多。但是,刘少奇作为北方局的书记,出了成绩一定是他的,出了差错,也不这么容易逃掉,他是华北的总负责。所以,我的结论就是,即使张闻天知道实情,中央最多担一半的责任,至于柯庆施,最多1.375%。

中共之前15年对蒋、军阀没有采用过这种手段,之后还有13年才夺取政权,面临蒋、汪、日等不同的敌对势力,也没有再次采取过类似的手段,我认为,中共实际上是了解这种手法的危害性的,所以就没有发扬光大。就像一个学生,虽然偶然靠一次做弊通过考试了,但是还是心中有数的,以后就没再干过。

另外laska兄反复提到,营救61人就是因为刘少奇办的,而且这些人都成了刘派,所以才被揪出来作为罪状。当然我知道,这些被营救的人成了刘少奇的小圈子,是他们倒霉的重要因素,不过另外想想,刘从31年1月就是政治局候补委员,44年基本确立接班人的位子,45年正式成为2号,到66年文革,30多年时间,处理的党务政务成百上千,怎么就这个成了文革第一件大案呢?这不是也说明,在他处理的所有事务中,这件是破绽最大、最为人所诟病的吗?

所以,刘少奇救61人的做法,我承认这是一招,但是个损招。

通宝推:伊粟,empire2007,笑任平生,盲人摸象,天涯无,发了胖的罗密欧,唐家山,土拨鼠yuanap,SleepingBeauty,寒冷未必在冬天,好知明言,james,Diver,雪里蕻,燕人,秋末冬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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