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呼唤空方达人参加讨论 -- 十年听涛
我们之前提及2010年的限售流通压力,将由股改限售转为首发限售,其中个人首发限售部分的压力尤其大,泡沫程度较高的创业板、中小板,个人限售比重也较高,我们当时对此的评价是:“场外想进来抢钱的人多,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此项政策应为防范于未然,实际上自从陈发树先生慧眼识唐峻以后,的确在资本运做和避税方面可圈可点,其它的大鳄也有样学样,例如600143的袁志敏先生就以诉讼方式将旗下公司持有的600135限售股由公司转到个人名下,目的就是合理避税。因此,三部委联合堵上这个口子,其意义是:“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是有一定道理的,也具有合理性。
此外,由于消息保密性好和现实稽征手段的落后,在较长时期内,这部分税收的计算都会是按照15%的成本进行预扣预缴,可以预期:成本低于15%的限售,肯定按照这个避税基数缴纳,成本高于15%的限售,会努力取得限售成本的书面依据,以谋求扩大避税基数。整体上,相当于征收个人限售股可出售部分的85%*20%=17%作为未来获得流通权的对价,这相当于又一次股改,不过对价获得者不是公众股东,而是政府的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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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大,前几天20%所得税的消息您怎么看? 1 月回春 字524 2010-01-04 20:31:28
🙂不许小非出货 18 万里风中虎 字242 2010-01-05 16:03:14
🙂看来又是变相的印花税阿 月回春 字63 2010-01-06 17:28:19
🙂转个帖子
🙂杯具的杯具,就是个洗具... Schiess 字67 2010-01-05 04:23:25
🙂资本市场是零和博弈的 1 月回春 字387 2010-01-05 05:08:12
🙂在一个只能做多获利的市场 1 Schiess 字486 2010-01-05 05:49:00
🙂抱歉有点跑题了 月回春 字713 2010-01-05 08: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