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数据与信息——关于google退出中国事件的一些思考 -- meokey
1. Google的声明中,从未把受到黑客攻击作为退出的正式理由。这个理由也不成立,正如MS和HP的高层在这次事件后受采访时所说,被黑客攻击是每个大公司都会经历的,Google也不会例外,更没有证据联系到中国ZF。
Mark Hurd, CEO of Hewlett-Packard, described China as "an amazing market with tremendous growth". Strong demand from Chinese customers was one of the main supports for the US tech industry last year.
Both executives also played down any wider threat to internet security from what Google had described as a "highly sophisticated and targeted attack" that had been aimed at more than 20 other companies. "I'd hate to run off on this one example and say it's a threat to the evolution of the IT industry," Mr Hurd said.
2. 个人猜测,Google退出的真实原因是受到美国ZF的压力,试图在全世界面前“再次”暴露中国ZF的“邪恶”的一面——压制言论,打击免煮柿油人士等等。这是中美博弈的一个战场,而Google只是在其中自觉不自觉的当了一个棋子而已——但这个棋子也不好当,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下面就说到本文的重点了
3. 作为中国ZF而言,面对强大的Google,确实感到了威胁。为什么?因为Google的主业就是收集数据。数据本身是无罪的,但数据里包含的信息却是非常非常宝贵的,也是非常非常敏感的。
从Google在页面右侧放置的,对每个用户的非常有针对性的广告就可以看出来,Google在从你日常使用中收集了数据,并有效分析出你的购买倾向。当然,由于Google用户数量巨大,我相信这是由程序在后台自动生成的,而非“人工操作”的结果——也就是说,除非有人故意提取这些分析结果,否则没人会知道你的爱好和性取向。
Google是商业公司,主业是搜索引擎和数据挖掘。这点与中国ZF的政策和利益都不矛盾,否则ZF也不会允许Google在国内注册。但是当Google表现出了强大的数据搜索和挖掘能力的时候,不光是中国ZF,包括法国等其他国家的ZF都害怕了。因为作为美国公司的Google,肯定会在美国ZF的要求下交出其收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因为美国国家利益是它的根本利益所在。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Google收集数据我没有意见,但你分析收集的数据获得我喜欢什么牌子的大米这样的信息就有点侵犯我的隐私了,如果你分析了我的性取向我就很不爽了,如果你还想分析一下我有什么缺点,以便于别人可以随时打击我,我就只能让你Google不爽了。
数据本身是没有意义的。数字1,除了表达了数学上的数量外,没有其他含义。但如果把数字1与月份/日联系起来,就成了1月1日——元旦;与一个名次表联系起来,就成了第一名;这就是说,但数据转变成了信息的时候,才出现了意义。但是数据是不能无条件转换为信息的——只有当足够多,并足够相关的数据相联系的时候,数据才能够转换成信息,可以用来分析的信息。再举一个例子,如果google拿到我的姓,amazon拿到我的名,yahoo拿到我的生日,baidu拿到我的出生地,公安机关知道我的身份证号。这些独立的数据几乎没有太大的用处,但如果有一个机构能够拿到所有这些数据,再通过一些关联的事件分析出这些数据都是属于我的,那么,我的身份就可以被确定了。如果再结合电信部门拿到我的上网记录,通过taobao知道我平时都买什么,通过ccthere知道我都发了什么帖子,那么虚拟世界中的我就与现实世界联系起来了。通过足够的信息和分析,我喜好的品牌,对各种话题的倾向性都可以被确定——很可能,这个机构比我都了解我自己——它可以预测我下一步的行为。
往好处说,这个机构可以自动帮我订购大米,在我需要的时候就会及时有一袋我喜欢的口味的大米被送回来;它也可以及时提醒我去看医生,或者进行某种体育锻炼;甚至当我在逛大街的时候提醒我对面的女孩子很可能会成为我的女朋友。我的生活会变得很容易。
但是——如果我的敌人掌握了这些信息,我就死定了。他可以在我经常走的一条小路上及时挖个陷阱,或者在某个我会路过的楼梯上偷偷地推我一把,或者更简单,直接在送给我的某袋大米里放些毒药。太容易了也太可怕了,人人都可以当杀手。
对个人如此,对商业机构,对政府,信息拥有同样的力量。它是双刃剑,即可以为善,也可以做恶。就看这柄剑是握在谁的手里了。中国ZF明白这一点,所以对Google没有妥协的意思,同样,美国ZF也明白这一点,否则女克林顿就不会乱请人家喝咖啡了。
有人说,那么引入一些竞争者,把数据分散开来,不就没事了吗?不行。如前面所说,分散的数据只是数据而已,并不含有足够的信息。而足够集中的数据,又会包含有足够危险的信息。
此路不通。
换条路,寻求国际间合作,促成一个国际性的规范信息使用的法律如何?
这个想法很好,但是由于各家都打着自己的算盘,显然不够现实;更困难的是,这样的法律没法监督啊——一个google每天海量的数据流出入就是没有办法完全监控的,再监控Bing,yahoo,baidu。。。。???一个哥本哈根就把各个国家折腾了多少回了,再多一个信息共享和使用方面的麻烦?算了,还是回家洗洗睡了。
最后一个主意:你养你的google,我养我的baidu。我的baidu我可以完全掌控,你的google可以做其他业务,但再也别想从我这儿大规模收集数据了,我当然也就不怕你了。
——有人把这叫做闭关锁国,或者固步自封。我觉得,这是权宜之计。
==========邪恶的分割线=============
上面都是说的有“人”利用信息做恶。如果再科幻一些,假设google的机器人程序足够智能了,程序自行恶意利用这些信息,又如何呢?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数据与信息——关于google退出中国事件的一些思考
🙂欢迎来到地球 百年 字43 2010-01-24 23:44:16
🙂google对中小国家的安全威胁太大了 griffit 字155 2010-01-21 15:38:42
🙂只可惜baidu目前的技术还没有google牛 eatmoon 字302 2010-01-16 21:06:27
🙂搞了半天,你也是猜测?到头来还是一个下大棋的解释? 1 蚂蚁不爱搬家 字434 2010-01-16 06:28:23
🙂不知道该说你幼稚,还是别有居心 1 meokey 字1142 2010-01-17 21:25:02
🙂请给出公民不能用的法律依据 笼中猪 字40 2010-01-21 17:43:02
🙂-- 系统屏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