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对《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的回复 -- 四处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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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是聚众绑架婴儿、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罪案,不是事件!

(2002年,我在英国打过一段时间的短工,care worker,护工,是照顾disability,这些人已经残疾到非常残疾的程度。有一个老太太叫Sue,她出生于193X年,身体相当于七八岁的小孩,没有视力,没有听力,智商相当于两个月的婴儿,大小便完全不能自......如果这样的孩子生命的存在与否和生命的质量我想是两个问题。存在才有谈质量的可能。放弃一个生命和放弃事业、金钱不是一回事。

  而且对待社会机构和宗教的看法上,我也深深感到了一种悲哀,或者说是一种危险。天涯上很多网友会质疑儿希会和水妖网友的宗教背景。似乎宗教是非常可怕或者危险的事务。由于从小受无神论教育,我很难说服自己相信有神的存在。但是没有信仰的社会是可怕的。为什么这两年国学大热,我想当今中国社会也意识到了没有一种信仰是危险的事吧。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失去了很多很多。对人和人的基本信任,对生命的尊重,一种积极向善的凝聚力。

  小希望的事情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的很多问题,特别是天涯的帖子,我甚至想到了义和团。)

==============以上引自网络,是否文学想像大家自由心证。以下是回复:

  的确不成熟啊,孩子。按照某些精英的逻辑,您是被西方宣传洗脑了。

  首先,没有信仰?你祖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不是信仰?----恩,您说这不信,那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落叶归根”"世界大同"“家国天下”“天下为公”不是信仰?您没有读过古文吧?建国前、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才叫没有信仰的半殖民地!

  不过不是宗教而已,请问没有宗教的社会就堕落?基督在公元0001年死亡的之前,人类就生活在地狱?

  其次,中国社会极少遗弃父母的案例,这不仅社会环境鄙视,还有法律制裁。“四世同堂”大家庭是种幸福的象征,而西方制度下子女离开父母是常态,把父母放到养老院是种制度优越性?您的“西式”亲情有点变态吧?!  

  三、一个刚出生的,多种严重疾病,且不说手术复杂很难存活,就算能生存,一个毕生挂粪袋的女孩子,可以提什么生活质量、有尊严的人生?!----这个悲惨人生才几天好不好?!

  父母再生育一个健康生命才是理智,而不是倾尽所有,耗尽父母乃至爷爷外婆家庭的所有精力照顾这个才几天的生命直到几十年?!

  水妖等人能抢走婴儿,日后的天文数字的治疗、疗养、看护、学习·婚姻,这些人能理任何一件?强迫陌生人承受你犯罪的后果,这叫道德?

  儿希会的张雯自己亲生的贵族培养,把领养的扔进职高,难道领养的孩子智力都有问题?!----实为天价中介公司的所谓慈善机构负责人的素质都如此,大家能指望四十老娘冒充少女的水妖?

  四、无庸置疑,这个刚出生孩子的治疗决定权在父母,这个没有任何法律乃至道德问题的正常选择是医院给的,选择是错是对,是医院的问题,跟大家无关。任何人无权干涉。----这种医疗选择不该是任何人、真假慈善机构炒作名利的借口。

  五、水妖纠集多人,蹿闯医院,抢走婴儿,不仅对病患者、医院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更重要的是开了一个路人绑架重症婴儿,置孩子于死亡威胁的恶劣先例,这是必须追究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罪案,绑架是公诉罪行,即使孩子父母不起诉,有感情的各地民众都应要求天津检察机关严惩----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视而不见?下次抢婴儿也许就抱错你的孩子!也许在抢夺过程中碰碎你的输液瓶!砸掉其它重症患者的输氧面罩!(“我要抱孩子跳楼!”----假如她真激动跳了怎么办!大众会感激她?!下次会拔植物人的维持生命装置要胁罢!)

  有些公共安全的底线是绝对不能碰的----假如医院ICU也可以让流浪汉主张正义,任何人都不会安全!

  当时护士护卫婴儿的意识坚定点,争夺中这个刚出生几天婴儿的手脚折断、甚至落地摔死水妖不是在过失杀人?!

  没有法律严厉的回应?!那社会是在等待另外一次无辜死亡警告摹仿者!?

如果天津公检机关畏惧表面的媒体攻势----法律权威将严重受到伤害,日后天津本地裹胁“媒体民意”干涉司法的案例将骤增,直到社会真正民意愤怒的爆发----这将是“人人杯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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