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的回复 -- 四处张望
在美国五个人冲入医院,抢走濒危婴儿什么下场?媒体鼓吹的“普世价值”哪里去了?
----南方系记者大举去采访水妖之际,脑袋里面“普世价值”的弦怎么突然改“要中国特色”了呢?!难道对中国人、自己同胞可以“不那么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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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水妖,警方放了你,跟检察院的起诉没有任何关系。
闯入医院,撕打护士,抢走重症婴儿,这可不是什么扰乱医疗秩序的轻微违法,而是公诉的危害其它患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犯罪。
另外:威胁抱孩子跳楼可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这时候孩子就不是“人”了?不是一条命?
没有羁押水妖的原因?
怕是水妖自以为的倚仗----哺乳期妇女罢!
可怜,水妖你亲生孩子可不是魔兽npc,不是魔兽盾卫,不该这样正反来回利用玩!
楼上诸位,纠集多人闯入医院,抢夺重症婴儿,在天津到北京的三小时之中,孩子可是有严重到危害生命的危险,这可不是什么小打小闹,你情我愿的夫妻纠纷!
水妖五人与李家无任何法律关系!
绑架罪可不是什么可以开的玩笑!
抱孩子跳楼更不可以当玩笑!
为什么没有听说西方有什么路人闯入医院“强迫慈善”?因为这样是自杀!
在美国公然闯入医院,抢夺濒危婴儿,别说保安,警察,警察特种部队都立刻介入----你伤害的不仅仅是婴儿,更可能威胁医生、患者的安全!
公诉案件,婴儿父母即使不控告,检察院也有责任提交法院。
杀人案私了?那是无效的。决定水妖五人命运的不是警察,是婴儿的生命。
孩子死亡之时,启动法律程序就是检察机关的任务----这也是天津公众该关心,该督促的。
水妖的行为踏破了公共安全的底线----如果放任,是否一群路人可以冲入医院,闯进手术室,破坏正在进行的手术(假如路人“科学判断”手术是“错误”的!)?
抱孩子跳楼?果然不是亲生的!哪一个母亲会舍得把亲生孩子一起扔楼下?恐怕是自己跳而已罢。
水妖何不威胁自己跳楼?----不敢而已。
拿别人孩子的生命安全威胁医院,绑走孩子,这种行为有良心?有道德?有素质?
社会应该给她惩罚,维护公共安全,病患安全,帮助水妖认识法律尊严,以警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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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是指表情?我不是向你指啊,我指你发的浴照 坎肩也来谈马甲 字0 2010-02-22 01:55:58
🙂不光表情啊,哈哈 二手玫瑰 字0 2010-02-22 01:56:53
🙂这是聚众绑架婴儿、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罪案,不是事件! 12 坎肩也来谈马甲 字3253 2010-02-21 21:38:54
😅在美国五个人冲入医院,抢走濒危婴儿什么下场?普世价值哪去
🙂所以说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人一定要有坚定的立场 3 蜗牛和他的壳 字142 2010-02-25 18:22:52
🙂排版看得我头晕 四处张望 字18 2010-02-21 21:41:20
😥重排了 坎肩也来谈马甲 字0 2010-02-21 22:02:40
🙂wow最后一个设想好邪恶,不过我喜欢。 jellobean 字0 2010-02-21 1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