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以经济学观点试析两岸文革差异兼小议(上) -- 葡萄
公权和公共利益,莫不是都带个公字就是一回事了?
公权(力)得以实施是因为背后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从军队、警察到监狱都在执行公权力,用不着再有别人来保护。。。
但社会公共利益背后未必有,比如修在河滩里的房子,来洪水了如果不拆可能导致河边的居民区被冲毁,但是这个时候,河边居民区的居民的利益未必会有人来主动保护的。。。
再说英国法,英国的法律体系大体上可以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其中衡平法中有一个原则是禁止权利滥用,即任何权利都是边界的,言外之意,如果私权利侵犯了公共利益,一样要受到限制,而衡平法在适用中是优于普通法的。。。不知道您讲的英国法没有发展出这个原则从何而来。。。
法律当然不是线性发展的,多数时候法律都落后于时代,但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从沈家本修法到《六法全书》,哪个都不落后于时代,结果又如何?强如王宠惠,用英文翻译德国民法典,回到民国那个社会里,一样只能变得贪腐无用。。。反倒是70年代以降,中国在不断制造和清理一坨又一坨烂条文的过程中越来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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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权受保护,是没错,但绝对也谈不上。 云无心而出岫 字64 2010-02-26 07:31:49
🙂不要做扩大解释, 38楼208 字542 2010-02-26 07:42:36
🙂我们这里说的是一个法律思想和法律原则问题 云无心而出岫 字216 2010-02-26 07:53:08
🙂公权(力)用不着保护,
🙂这个话题说下去,可以写一篇论文了。 云无心而出岫 字8 2010-02-26 09:23:44
🙂嘿嘿 1 如月音流 字100 2010-02-26 01:36:49
🙂美国法院这些年的判例已经开始以公共利益作为拆迁的判决依据 1 云无心而出岫 字138 2010-02-26 01:31:11
🙂拆迁这块,中国民怨沸腾程度仅次于城管吧 1 土拨鼠yuanap 字267 2010-02-25 08: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