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管理案例分析:权力的真相1 -- wqnsihs
央企集团的100亿应该算是注资,风险投资?不能算是买断(buy out),因为项目一直在建设期,还要用老大的人,没他们不行。也不能算是并购(merge),因为老大的公司那个时候也刚刚start up。
老大原来的公司可能是江湖土匪的规矩,非常不正规,没有想好以后做大了,这蛋糕该怎么分。否则,在跟集团谈判的时候,老大应该把他的团伙都打点到了。而央企集团在注资/投资的时候,因为今后短期内还离不开老大的人,应该给老大手下的人一些优先股,让他们有一种归属感——将来搞好搞坏了大家都有份!而且今后如果用不着他们了,把他们都凉一边,他们都还能有蛋糕吃。
我看老美在大买小,买断(buy out)后,大公司会很快翻脸,“没你什么事儿了”,就把小公司原来的头目就蹬了。但如果是注资或风险投资,就把原来的团伙都安抚的好好的,因为他们走完了0-1这一步,而0-1是最重要的一步,1xN=N,0xN=0,永远是0,不管N多大。
也许是央企集团很阴险,早就设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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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的是 笼烟 字86 2010-03-17 01:48:58
🙂主要是双方都没有找好定位,都不够职业。 wqnsihs 字0 2010-03-16 03:03:26
🙂想起孔子说过的话 box 字64 2010-03-17 17:35:04
😜好像一开始就留下了很多隐患、太多“中国特色”
🙂这个不好说。猜想一是当初谈判策略就是跟傅作义谈判模式 7 wqnsihs 字353 2010-03-16 06:55:14
🙂这个说法比较靠谱 笼烟 字0 2010-03-18 02:06:24
🙂如果当初谈判的时候就把老大的喽罗们打点一下? 愚弟 字159 2010-03-16 07:23:08
🙂国企现在已经不允许期权或者创业者股份了,全部买断 wqnsihs 字209 2010-03-16 07: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