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普通美国人怎么看中国人 -- Cic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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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海外华人目前的问题

作为移民族裔的问题:

Iris Chang: The Chinese in America

第二代的问题:

可以看一本书,Accidental Asian,不知道有没有电子版

华人的书评:"这是一部有关追求同化、追求被认同、追求真正平等融合的人生之旅的感人文字"

这本书在说什么呢,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的ABC小孩,精英学校,各方面优异,顶尖大学(耶鲁),后来从政,他认同的群体是新英格兰的美国白人精英,认为不比任何人差,但从小到大他都发现自己有一个最大的,被白人社会一遍遍指出来的弱点,那就是,他竟然是“Asian"亚裔!整本书里,这个华人第二代都在一遍遍地说,他只是Accidental Asian,偶然成为了亚裔,但他的心灵,思想,能力都是符合美国主流的,他效忠的对象永远第一是美国政府!万岁!Asian mom们看了都要流泪了,多么好的孩子啊。这本书的心态几乎是目前美国主流ABC们的一致体现,你可以在钱学森的侄子,纪小兰等人那里看到一样的心态。

内容简介:

第一章“父亲之歌”写的是他父亲对他的影响和他对父亲的怀念,他的父亲正如留美定居的我们这一代人,勤奋聪慧,一路奋斗到美国的中产阶层。刘柏川这样描写他的父亲:他前十八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并且到死言行举止都像个中国人,却没有什么价值观或行为可以被孤立的判断为“中国式的”。他家族观念浓厚,他重视教育,醉心中国诗词, 爱读写中文,爱吃中国菜!

第二章“讲英文长大”。刘柏川这样描写他自己:仅仅说我成了香蕉,变成认同白人,那是太简单了。在敏感的青春期,我渐渐认同的不是一般的白人,而是某一种人。他们多半是白的,受过良好的教育,富有并出入漂亮的场所。我学得是他们的样子,在乎的是他们的评断。因为认识了他们,旧的思考方式向灵魂周边堆砌的台架纷纷垮掉;因为认识了他们,我开始想象自己超越种族的界限。

第三章的标题就是这本书的主题“偶然生为亚裔”。在这一章里,刘柏川提到“亚裔美国人的自我意识”。这是一种美国产品,是因为历史上受到排斥所致,这种自我意识和在这里生长的亚裔美国人就像是孪生兄弟,虽不是与生俱来,却是彼此天生相互了解。刘柏川自己说对这种意识他往往会很抗拒,因为它让他沮丧和失望。但是由于别人的期望和一种危机感,一个偶然的机会,激发了他亚裔美国人的自觉意识的产生。那是在克林顿总统竞选亚裔献金案暴发之后,《国家评论》杂志的一期封面把美国总统和夫人画成黄面孔,标题是“满洲来的候选人”。刘柏川被请到电视台录制节目,主持人问他对这个封面的看法。虽然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封面时他并没有受侮辱的感觉,只是觉得很幼稚。但是当电视台主持人拿着这个封面在他眼前挥舞问他的反应时,他知道主持人期待怎样的回答,那也是任何有责任心的亚裔美国人都会说的话。他毫不犹豫地担当了一个亚裔发言人的角色,他开始捍卫他的种族,他说:“这些画展现长期以来贬低亚裔人的做法,暴牙、斜眼、斗笠等等歪曲亚裔人的形象,这事实上是种族歧视!” 对于这次偶然产生的种族意识,刘柏川诚实的分析自己明白了以后却不知该怎么办。虽说后来他加入一些亚裔美国人的组织和团体,在亚裔美国人的文化探索上,他仍有很多的疑问。

第四章 “中国城”。刘柏川的外婆一直孤身一人住在纽约的中国城里。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刘柏川定时的造访她。在这一章中他对她的描写很温馨也有一点让我觉得心酸。刘柏川的母亲是他外婆的独生女,他们一家四口住在新泽西的乡村,他的外婆一个人独住纽约的中国城,这是一种怎样的心境和无奈!中国城在一般美国人的映像中是神秘的东方异国风情,然而在刘柏川一家和我们在美的华人眼里,却有着其独特的生命力,就像贫民区和中产郊区有其特定的意涵一样。刘柏川去过她外婆的故乡:四川成都,在那里用了好几卷底片为他流亡的外婆重拾失落的中国,他在那里捕捉到的类似中国城的镜头:脏兮兮的乡民、残缺的墙檐、卖肉摊的血淋……他以为那足可以唤起老人的乡情,然而,她说:“我不知道这些地方!”

第五章 “黄色星球”,刘柏川的笔至此走到现代中国。当历史发展到世界上重要的事非关中国便关美国的时候,他身为华裔美国人,感到那一份价值!中国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在他的体内顽强地悸动。他感到那份灵魂底层被掀起,感到乾坤倒转!他也想过到中国发财去,像他的朋友一样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良机,然而他始终没那么去做。他去了两次中国,他是这样形容他眼中的中国:“我看到一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其变动尺度之大,在美国是无法想象的。我看见许多和我长得相像的人,很多人如果有我从小生活的环境可能和我一样,但是我看不到我自己。移民之子应有的“归乡”激情,我没有!不错,在古意盎然的乡间,我仿佛见到父母眼中的世界,但是仅此而已,我没觉得自己终于回到故土的那份感动。” 他的中国行至始至终无法用全身心拥抱“祖国”,因为他始终认为自己只是一名游客一个美国人。唯一感到相对自由自在是在上海,因为那种中西合璧的混合体让他感到熟悉,他有种回到家里的感觉。

第六章“新犹太人”和第七章“血誓”都和“犹太人”有关。“新犹太人”是近年来美国人对亚裔美国人的称呼。这个称呼并无贬义,因为犹太人和亚裔中奋斗有成的移民有诸多相似之处,他们在开始的时候在美国人眼中都是外人,都重视子女教育,都能够克服障碍,涌进常春藤名校,都比其他的少数族裔在政治经济地位上爬升得快得多。然而,犹太人是独特的,不仅仅是独特在他们万古长青的文化,更独特在他们历史传统和信仰!要想同化,磨除相异之处,与别人混为一体,首先得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这个听起来有点儿矛盾,但是,如果我们想谈一谈犹太人对美国文化和社会的影响,我们会发现这样的谈论最终会归结到有关二十世纪的美国。犹太人同化了,他们变成了美国人;美国也同化了,变得犹太化!然而,“新犹太人”即亚裔美国人对美国有什么影响呢?你可能会说:风水、食物、瑜伽还有任天堂!但是仔细想,这些不过是文化的模仿,而非生活方式的渗入。说到底,亚裔不是一个民族,只是一个标签!

刘柏川和一个犹太血统的女人结为夫妻,他并非早有计划,他并没有想以次来突破传统,他只是遇到谁,谁又搭理了他,用我们中国人的话来说是“缘分”!他自己分析原因:他一生中遇到的女子大多是白人,吸引他的也是白人女子!也许他无形中受到主流文化讯息影响,以白种女人的美为美,他并不否认许多看不见的文化方式对他的影响。有趣的是当他们有了孩子之后,他犹太裔的妻子主动提出要让他们的孩子去上中文学校!他因此疑问,同化到了混血的一代又成了什么?亚裔美国人是否还包括着混血的一代?或者他们又自成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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