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生的意义 -- 曹大侠
生命是宇宙的意志!
这句话可以成为一种哲学思想。
但是首先我们要证明它是一句真理。
这样我们逃不过一个问题,生命是怎样产生的?
这可是让科学家们一直很头痛,争论不休还没有结果的问题!
我们可以用目前人类所掌握的知识,用一些直观的感觉去推论出一个真理:生命不是因为偶然才存在的!
我们知道,蛋白质是生命存在的形式,要产生生命,首先要产生DNA或RNA。
我们引用(信仰之争─关于创造论与进化论的一些思考·里程)这篇论文中的一段话:“1967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爱根博士(ManfredEigen)在演讲中说:“一个含有221个核酸的分子,其复杂程度的数学量等於这些核酸所能形成的不同排列的总和一共是4(4的221次方)或者是10(10的133次方)”,而“10个这样的分子就足以充满整个宇宙”!
这10次随机组合之中,只有一次组合是可以产生第一个生命的。
这是什麽意思呢?如果让这10个分子随机组合,而组合的速率为每秒一万次(10),假设宇宙的年龄为三百亿年(10秒),那麽,从宇宙形成到现在,一共可以产生的组合方式是10次(10x10x10),还不足以产生一个有正确核酸排列组合序列的DNA分子!
根据美国太空总署的资料,最简单而“有生命”的蛋白质分子至少含有四百个氨基酸。也就是说,需要至少由一千二百个核酸组成的DNA分子使该蛋白质能够产生。
人们在最简单的原核生物中看到的DNA分子,含有几千个,而不是221核酸。
可见,无论宇宙的年龄有多长,“进化”速率有多快,单靠随机组合而产生第一个生命所必须的DNA分子的可能性几乎等於零。”
这样我们可以在统计学的帮助下排除生命是偶然创造的可能性。
生命也不是因为自我发展而成为现在这样的。
生命并不完全遵从自身的自由意志,他更要遵从大自然的法则。
一些不由自主的法则:1 延续生命·2 扩展生命·3 探索世界·4 弱者消亡。
这些法则就写在DNA和RNA当中。
是谁设下了这些法则,为了什么?
于是有人说是宇宙中更高级的生命设计了地球上的生命。
那样只不过是用新的问题代替旧问题:“是谁创造了那更高级的生命?”
我想大自然设下这样的法则无非是为了生命的进步!
生命的创造者是宇宙自身!
宇宙本身就是一个大生命。
地球上的生命是宇宙有意识的创造。
宇宙创造这种生命形式是为了以其自身所不具备的条件去体验自己,认识自己。
生命是宇宙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