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也谈朱温 -- 清风席卷
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0074号
案 由: 关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体系的提案
审查意见: 建议国务院交由卫生部会同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 民盟中央
提案形式:
内 容:
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总体上讲进展较为顺利,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面临着以下难题:1.农民积极性不高。由于历史原因,一部分农民群众认为合作医疗工作已几起几落,这次旧话重提必定又是走过场。此外,地方政府医疗配套资金难以一步到位,医疗治病报销难以兑现,也进一步影响了农民群众参加医保的积极性。2.基层干部对新型农村医保信心不足,管理松弛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大部分农民实际收入水平不高,除省以外的市县乡三级财政较为困难,筹集资金困难重重,合作医疗难以为继;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合作医疗是主管部门的事,故而把责任推给卫生部门;也有的认为合作医疗是“软指标”,可以等一等、看一看;还有的片面强调群众自愿,放弃组织领导责任,“自愿”变为“自流”。3.筹资难问题已成农村合作医疗推行的一大瓶颈。由于乡卫生部门既是合作医疗和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又要直接参与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导致筹钱、管钱、用钱三项应分立的工作由同一个部门负责,既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也难以形成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此外,地方财政本就紧张,寅吃卯粮的财政无暇顾及太多,除支付“吃饭”财政外,可用财力极少,这类情况尤其以县乡财政更为突出。建议:1.尽快建立经费统筹保障机制。包括:(1)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纳入各级政府管理目标,纳入干部岗位职责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相挂钩,以此强化基层党政干部的责任意识,保障和促进此项工作的稳步开展。(2)保证各级政府的扶持引导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坚决杜绝财政“空转”的失信现象。(3)运用利益机制促进筹资工作,从实际出发,授权各级政府制定灵活的激励操作办法,对主动交、提早交、全家交的农户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以村为单位、以乡为单位的参保对象也应随着参保率的提高而给予一定的优惠补助政策,对五保户、特困户个人应支付的经费可由政府、集体代交;还可通过相关的税收政策鼓励集体、个人等捐助合作医疗资金,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支持的职能作用和政策激励的调节作用,扩大合作医疗资金来源。(4)建立全覆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以及大病救助机制,让社会分担大病、重病一部分巨额费用,以缓解农村困难户的压力。2.解决统筹经费“三分开”。各级政府在组建合作医疗办公室时,应充分考虑人数、编制、经费三大问题,健全完善的运行体系,实行筹钱、管钱、用钱的分离和有效监管,即在政府负责筹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在尊重农民意愿、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运行体系,如可由乡镇财政作为管钱单位,定期拨付,据实批报,也可由政府委托专业保险机构管钱,按章批报,据实支付。3.解决强化监督、增强透明度的问题,核心是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管理网络。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向地方人大报告制度,以此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管理,避免计划经济时期合作医疗重办轻管、重建设轻服务的情况再现。
---------
财政部能怎么去办呢?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不要太陷入模型的逻辑之中 zerofiv 字152 2010-04-06 21:26:58
🙂没有啊 光年 字319 2010-04-06 21:31:51
🙂并不算以点代面 zerofiv 字596 2010-04-06 21:52:19
🙂我用一个政协提案来回答您吧
🙂我也用一句话来回答你 1 zerofiv 字154 2010-04-07 00:06:46
🙂挺楼主!!我是倒朱派的。 凌未风 字0 2010-04-06 19:14:51
🙂我完全赞同。说到我心坎上。 mengxp 字0 2010-04-06 19:05:42
🙂影帝真是不费劲得好名声 14 股民王小二 字444 2010-04-06 18: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