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福建诽谤案三人发帖与林老太太的录像不一致的地方 -- 清道斩斫田令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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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及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桉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这家娱乐
场所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为手段牟取暴利。在“丽歌”KTV不远处的广播电视中心右边的地下室,是这家娱乐场所的“配套设施”,具体地说,是一些丧尽天良的不法之徒尽情渲泄兽欲的极乐世界。自从这家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
以上,在林老太太的录像中没有这些内容
法院认为
被告人的行为引发大量网民网上跟帖,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指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社会人士聂志雄),严重损害了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关于尸检
福建方面的说法
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县公安局提出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
当天中午,县公安局法医在县医院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并提取部分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生物物证检验。3月3日,闽清县公安局综合几家单位的结果,作出最终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三人发帖的说法
帖子还称,“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地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在林老太太录像的最后,有一行字“根据林……口述事实,不代表录制人观点。”成都的电视台的节目也有这一段。而网上对三人的辩护中,始终坚持自己是转述的林的观点。
而前面已说,三人发帖和林的录像是有很大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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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诽谤案三人发帖与林老太太的录像不一致的地方
🙂这诽谤三人够狡猾的,看来是老手了,居然会用爹死磕勒魔 9 迅哥 字725 2010-04-16 22:49:10
🙂不知道成都电视台出于何目的,不顾事实,搞 熊熊熊熊 字101 2010-04-17 00:22:28
🙂吸引眼球的手段罢了 住在乡下 字324 2010-04-19 18:30:26
🙂-- 系统屏蔽 --。
🙂引用?求链接 注册之后 字0 2010-04-19 18:06:31
🙂成都电视台那个也很会煽情 熊熊熊熊 字53 2010-04-16 21:42:54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此次送 熊熊熊熊 字89 2010-04-16 2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