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福建网民诬告案回江城孤舟 -- 不打不相识
遵命以后用义士称呼所以与不公正抗争的人物,他们有尿性,明明跟他们没有利害关系,却冒险发帖喊冤,他们本来应该知道在这个神奇的国度,稍有不慎就会被各级政府跨省追捕,如果没有足够的关注,死了还不如一条狗。义士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别说,我还真没有欣赏过杨佳那样的滥杀无辜的鸟人,不过如果我遭遇不幸,我是不甘心忍辱偷生的。
遵命翻了翻田令孜的帖子。
田令孜认为:㈠林老太录像里没有的而三位义士帖子里有的,必是假的,必是诽谤。 清道斩斫田令孜:福建诽谤案三人发帖与林老太太的录像不一致的地方
如果你看过那段视频,你就会看到三位义士并不孤立,还有那些抗议的普通市民。如果你在中国任何地面上待过,你就会这样的常识:所有的KTV、酒店、洗浴房都有黑白两道的关系,你会知道那些道貌岸然做报告的家伙们,或多或少都有上不了台面丑闻。当地人对某些人物观感、对某些事件的认识更接近真实。所以尽管陪审团制度存在很多问题,英美等国还是把陪审团制度作为奠定司法公正的基石。中国底层民众都知道,如果司法不公,上访无门,只有把事情闹大争取更高层的关注,才有一线希望。如果认为三位义士所发帖子有怂人听闻的个别词句,并以此定罪,在你看来和滥杀无辜的杨佳一样,那么董狐歪曲事实诬告大臣,的确该死。!
林老太对伟光正的政府提出那么多不友好的质疑,不断上访、不断在闹市控诉诽谤公检法人员和“社会人士”,吸引大批群众围观,危害更大,居然没有被起诉。田令孜说对了一次:“我还真是较真了”如果真如zf所辟谣,严晓玲不是强奸致死,林老太不是污蔑“社会人士”聂某、不是污蔑公检法吗?被侮辱和被损坏的政府官员、“社会人士”应该起诉主谋林老太,这次不知道原告是谁,不会是公诉吧?zf不如田令孜牛B,怕激起民愤吧。
说来奇怪,田令孜把林老太的录像看作某种判别真伪的标准,却不重视林老太的诸多质疑。以林老太录像为标准,排除了三义士的帖子;以政府的标准,排除了林老太的泣血哀告。林老太所说非真即假,田令孜违反排中律。
他提出第二个“有力”的反驳:
㈡嫌犯聂某因吸毒(在严晓玲死后)被劳教,清道斩斫田令孜说:“连吸毒这么点事都罩不住,居然能包庇杀人和轮奸?”
如果聂在严晓玲死前,因吸毒被劳教,我可能同意田某说法。但是严晓玲死后,聂某因涉嫌强奸杀人重罪,用吸毒这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小小违法来轻松解套,这种人物当然不如杀人放火无罪释放的超级牛B,但也够牛B的五个加号了。这种似是而非的律师技巧能解释的了案子疑点吗?
仅仅因为那三位义士签过《08宪章》,所以他们就是JY,JY的话就不能采信,为他辩护的律师是德国之声,BBC,美国之音的常客,所以这就是敌对势力挑拨离间,您阶级斗争那根弦绷的紧点了。别忘了您也曾遭受不公正待遇,您仅仅是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阿拉伯、一个真实的伊斯兰都被人质疑立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给你投蛋可能我有点过了,我对贤者过于求全责备了,某些人我骂都懒的骂,更别说回帖,直接屏蔽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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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福建网民诬告案回江城孤舟
🙂回复神仙驴兄的帖子。 2 不打不相识 字3920 2010-04-18 06:12:55
🙂一事论一事比较好 13 江城孤舟 字1386 2010-04-18 02:06:17
🙂我也希望大家能就事论事。 不打不相识 字179 2010-04-18 06:17:41
🙂支持你 1 楚庄王 字516 2010-04-18 05:26:38
🙂江城孤舟一直是我屏蔽的对象,但我还是要给你投蛋 2 eikomh 字205 2010-04-17 20:45:39
🙂不是与不打兄唱对台 1 frnkl 字88 2010-04-17 18:52:22
🙂3个都签过《08宪章》?你肯定吗?三位恶人并不孤立 2 熊熊熊熊 字83 2010-04-17 18: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