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搜狐关于袁腾飞的言论让人气愤,忍不住说了几句 -- 小飕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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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整理】总结帖

我们互相回复了那么多贴。

1、明显的是我未说服您接受我的观点,同时我也不赞同你的大部份观看法。不是你固执和我冥顽。而是因为你我都是成年人,都起码会初步具备一个稳定的知识结构,对新信息都有一个独立的判断和选择的本能。

再来假设一下:我是你的学生,中学生,你以我的该门课的任课老师的身份在课堂上告知我你的那些观点,你我的 身份、知识体系、对新信息的辨别能力差异太大。

我有更大的可能接受并同意。

反之亦然!

故此教师在面对学生时需要更仔细、更慎重。

所以我才说:其身份是教师,场合时课堂,受众是学生。

这才是关键!

也许因为曾当过两年教师,你我的“习惯切入点”不同!

2、“宣扬的敏感和有争议的内容”:

我坚持没有用“错误”不表示我认为他都“正确”。

我只是认为他的话语中“敏感和有争议”明显多于“错误”!

打个比方:一个人话可能挺多,并且你我对话说多少才合适有分歧,我更倾向于他不会分场合说话,而不愿意说他是个“话痨”(也不歧视或反对别人这样说他)。

如果他利用职务之便(教师vs学生)拉着某人演唐僧,我也会说他不对;但反过来,如果他是在自己家里,对着自己老婆啰嗦,并且她没意见,就算比在外面啰嗦一万倍。我不认为我可以去判定他有错!

TG和毛的某些时段是特殊的“敏感和有争议”的,因敏感故不能不分场合说,因有争议不能在有下结论功能的课堂上说,因特殊不能对学生轻易的随便的说

只拿这一块儿的事就下全面的判断叫“以偏概全”!

但每一个人都有独立判断并坚持的权利!

可以说“别人的判断”错误,危险!但不能“论心定罪”

如果传播自己的观点,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最后一个比方:

袁是捕鱼的,我是砍柴的,某一个问题谈得来,

1、哪怕谈开了,慷慨激昂,只要过后只是各回各家该干嘛干嘛,都只是渔樵闲话。因为没有犯罪的行为!

2、谈完之后我回去把高衙内咔嚓了,我犯罪,他是否犯罪要看他是否有教唆或诱导犯罪的语言行为!

3、谈开了,慷慨激昂,过后只是各回各家该干嘛干嘛,一年之后我把高衙内咔嚓了,只有我犯罪。

因为袁和我是成年人,都有独立行为能力,法理上各负全责!

中学生不是!袁犯的是传播这一条——在课堂灌输不适合的内容。

还是身份场合受众的问题。

BTW:总结完我的观点,会有人同意,会有人不同意。因为大家都是独立判断!

dogfight一下午了,平手,我返场加油了。

这块空域我闪,不陪您完了。因为我俩没人能击落对方!

如果以此判定点数胜负,我不认同,也不反对。

哈哈 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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