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运钞员开枪打死人的俩版本 -- 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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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辩论挺好玩,但死人就严肃多了

呵呵,单纯讨论或者辩论吧。

2. 危险是原因这是不能接受的,不要把范围放大,否则没有意义。就当时的情况,1个有枪,还能合法杀人,1个无任何武器,要自卫搞不好也得被判刑,这是不对等压力,不要混淆了概念,放大讨论范围。另外,压力越大越要有纪律这对不对?否则这个压力岂不是就是害群之马,天知道啥时候爆发。

3.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那照这么说,是因为出现太多抢劫押款车案件?以至于失去新闻价值?这点没必要驳了。纯粹就是为了辩论而辩论。你怎么知道是因为太多而没报道还是事实上太少呢?光冲着这些押款员这几次的案例来看,怎么也不可能相信太多而没报道。

4.郑渊洁的事情,当然是支持他的做法,具体请你看清楚其描述

“当我在两点多到达王府井步行街那家银行门口时,一辆运钞车突然停在我身边,从车上跳下几名荷枪实弹的押钞员,其中一人使用粗暴的语言让我改道。我一边改道一边说:“不用这么粗暴啊。”运钞员说:“你敢骂我!”我说没人骂你。两个运钞员立即将手中的枪子弹上膛,两枝枪对准我的胸膛。”

需要详细分析么?其一,押款车突然开来,躲避不及,其二,押款员立刻赶人,这没啥可说。其三,一边改道一边说,按照指示做。看看押钞员的行为。上膛,瞄准。在按照其命令做后,没威胁的情况下,做出严重威胁其他人生命安全的举动。这是不对的。显然的不对。

5.红线的说法很可笑,无论在哪个城市的押款,大小城市本人遇到的押款,没有任何时候是拉起警戒线,是从来没有。这成为了这次事件最大的破绽。 这段话原样贴上来,要说明的是什么,是这些操作完全不合理,完全不合乎规范。正确做法就是因为拉起真正的,可见的警戒线。避免任何可能出现的误会。这也就成为了法理上最大问题。必须明示其危险性并明确告知。这也就是必须改进点!

6.说那人是托这该怎么说呢。要这么说,也可以认为这帮押款员是假装押款,实际来抢劫的,打死无所谓。这就是要通过当时具体情况来进行现场判断,你可以怀疑他是托,但不应该因为怀疑而击毙。一切都应该根据押款行动指引操作。如果没有,则应该详细编写,而不是任意妄为。

7.爆头是规矩,这是想当然的事情吧。选择散弹枪,就是为了制止犯罪,而非杀死。否则,选择杀死为目标的战斗步枪或冲锋枪岂不更好,杀死更有效率,误伤更少。有个HK读书的朋友说得很清楚,遇到打劫,护卫瞄准的就是躯干及下身,以失能为目的,他们没有任何执法的权利。所以,这押款员明显是违反原则以杀死作为目的,我个人能理解但不支持。

8,9 理由同6。要真是声东击西,何必用个小个子呢,大个子抗击打能力更好。and,这个案例非常可笑的一点是,这两个押款员还真的被声东击西了,居然两个人一起围攻追打小个子,而忘记了押运才是其任务。在这一点上,我认为这两个押款员已经犯下严重错误,遑论其后面更多的错误。

综上所述,个人观点是,国内押款要不断规范和进行严格培训,严格按照行动指南工作。培训中加强遇事冷静和防止滥用武力的内容。在我看来,这些押款员是典型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

而行人方面,则无论如何都应该远离这群高危人群,原因无需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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