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茗谈(五-2)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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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还没写到。想来公诉这个部分是不可少的,西河不少人死要面子,有时闹得满城风雨,也不肯拉破脸皮检举他人。有些人时间不多,也不愿意多方纠缠。所以即使侵犯的是个人利益,也要允许提起公诉。
检察官其实有点像版主,区别在于版主可以直接封人,检察官只不过负责体察民情,提出举报。但是,检察官是个得罪人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做。一个办法是,尽量把流程标准化,语言规范化,对事不对人,把铁老大、院长头像、论坛利益举得高高,大帽子戴上。要不然,可以匿名?
有没有强大的公诉制度和检察官,我看这是法院能不能看得起来的一个关键。否则,可能开了法院也没有多少人愿意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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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茗谈(五-2) 14 本嘉明 字2948 2010-06-22 19: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