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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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反抗绝望》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严家炎先生de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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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您知道王彬彬在《南方周末》上批评汪晖《反抗绝望》这部著作的事了吗?作为当年汪辉博士论文的答辩委员之一,您对王彬彬批评文章的看法是什么?

  严家炎:汪晖博士论文《反抗绝望》的答辩,那是20多年前的事了。当时给我留下的印象是,汪晖的博士论文是有学术深度的,是扎实的。论文的主体部分属于汪晖的原创。那时的答辩还是很严肃的,很认真的,这篇论文的主体至今看来还是立得住的,确实属于他自己的,不是抄别人的。

注:涉嫌部分基本属于文献回顾。

说到第二点——王先生称作“抄袭”或者“剽窃”的问题。我觉得王彬彬先生有些地方引出来的文字,看上去确有根据,如果是那样,当然可以说是“抄袭”。但是也有一些地方说得好像过分了一点。

  比如“参见”的问题,就可以讨论。如果一个作者说“参见”,他在自己论述的地方加了个注,说“参见某位作者的某部著作的某章某节”,就应该算是一种交待,不能简单地说这种“参见”还是有意的“抄袭”,这就有点走样了。应该说这也指明了一种渊源关系。作者有时觉得自己说得比较简单,其他著作论述比较详细,请读者“参见”,这是允许的。所以,所谓的“参见”可能有多种情况,经常使用来注明出处,不能仍然说这是抄袭。像汪晖引的李泽厚的《中国现代思想史论》,还有引张汝伦的《意义的探究》,注明“参见”的,不能都当做剽窃来批评,不大准确。

  但是王彬彬先生文章中摘引出来的地方,确实证明汪晖与他人有多处文字基本上相同,却完全没有注明出处,前后也没有说明交待,用了一段跟别人几乎不差几个字的文字,你说这个部分是抄袭或变相抄袭,我觉得可以说。这类地方对汪晖的批评,我觉得是能够成立的。

注:我觉得严先生还是受王彬彬误导了,看汪晖原文可以发现,那几个所谓硬伤并不那么“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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