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纪念抗美援朝六十周年】血斗种子山 一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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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还有南巡讲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宛如奉化的蒋雄奇

还有南巡讲话,只是普通党员身份,竟然可以遥控全党全军全国,只有当年奉化的蒋雄奇有的一比。党纪国法、程序正义又在哪里

在砸烂公检法(是口号,也不是真的都砸烂了,大幅度精简以及撤销监狱)的文革的典型例子,即使是胡口邦拿来打人的石头——张志新案,也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的:

(在一九七五年,当时的辽宁省并没有死刑的最后决定权,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权下放给省里是邓小主持推动“严打”之后的事情。

第一步是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死刑改判建议;

每一年度的死刑案件汇总之后,交由中共辽宁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1975年2月);

然后以辽宁省革委会的名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经过最高法院核准之后,张志新被执行死刑是1975年4月4日。

那一批被处死刑的人共有十五六个,张志新是其中之一,布告上明确写着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江华院长批准死刑立即执行。

最终批准人是最高法院院长江华,既不是辽宁省高院的院长,更不是毛远新。江华并没有为张志新案件额外从严掌握,核准张志新的死刑是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的。

我们姑且假定张志新无论如何都正确,也因此假定:判处她死刑的相关当权者无论如何都需要被追究责任乃至刑事责任,那么责任人顺序显然应按照给张定案的作用大小来排列:第一责任人是陈锡联(此人先判处张志新无期徒刑导致她心里不服气);第二责任人是陈一光(此人是辽宁省高法院长,是法院提出改判死刑的);第三责任人是黄欧东(他主持会议通过张志新死刑判决并上报最高院);第四责任人是江华(这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犯法,他核准了张志新的死刑);第五责任人应该是毛远新(此人虽然在党内排位第五,在曾绍山、黄欧东、李伯秋和杨春圃之后,但在陈锡联调走后,他是实际主持辽宁省委日常工作的,所以应该在曾绍山等人之前承担责任)。

张志新案件作为重点宣传,是时任中央宣传部长胡口邦定的调子,因为当时要丑化毛和文化大革命,把张志新案件当作一个“两方对垒”的故事来讲,构造了一个“张志新反对毛,于是毛的侄子毛远新报复张志新处其死刑并安排割断其喉管”的故事。当时还专门拍了部电视剧,剧中张志新直接面对的反派代表人物起名“袁欣”,其用意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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