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往事并不如烟 -- 不会飞的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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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8 1983年的一个平原农村家庭(3)

父亲从城里回来了

83、84年春节前的几天,父亲从城里回来了。也是骑了二百多里路的车。这样一是因为坐车并不能直接回到家中,路上要倒一次汽车,下了车还要步行十几里路;二是带了不少过年的东西,自己骑车反倒方便些,也省了些花销。

这条路,在父亲79年进城后的第二年暑假,我曾坐在父亲自行车后座上走过。中间要过一条河,是要下了车,父亲先淌水扛了车子过去,然后再回来背了我。还有一段是很长很长的上坡路,骑不了多久,我们就下了车,父亲推着车,而我好似很用力地在后面推,其实起不了多大作用。

说起走路,跑下题,又想起了四五岁时曾跟父亲一起走过的一段路。

那天从外婆家出发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而这回去十五六里的路是靠两脚来丈量的。后来自己大一些,这路常是自己一个人在假期丈量来,丈量去的。

这乡间的路,高高低低,中间又满是大车(其实就是牛车、架子车)压出来的痕迹,有的地方车辙很深,不小心的时候,是要崴脚的。路旁多是庄稼,在黑暗中,随着风儿“沙沙,沙沙”作响。沿路的几个村子隔了老远相望着,远看去时也只是黑黑的一团团影子。

牵着父亲的大手,走一阵,便嚷嚷着累了,不愿再走。其实心里更多的是恐惧,尤其是想到路上要经过一片坟地,而这片坟地在乡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传说,大白天调皮的孩子也是不会到这里胡闹的。更何况,前不久还亲眼见过一个不知谁家夭折了的孩子,草草地埋在路北的沟里。

父亲于是蹲了下来,让我骑在肩膀上,双手攥紧了我的两只小脚,而我的一双小手就紧紧地搂着父亲的脖子。父亲就这样把我扛在肩膀上,那天我没有再走路。

然后父亲开始不停地故事,间或讲一些埋在那片坟地里先辈们的往事。只觉得在父亲的肩膀上很开心,竟在回忆中没有那种漫长的感觉。路过坟地的时候,还特意看了几眼那个埋小孩儿的地方,心里也不再似往日里那般恐惧。

将思绪拉回来。

父亲在1979年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亲的最高学历是初中。这倒不是父亲不爱读书,只是无缘继续罢了。因为家里出身不好,父亲读到初中毕业,在县里考了全县第二名,也还是没能继续读下去。这是父亲心里永远的痛。

我爷爷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耕读传家。在我们这个靠耕田种地已经连温饱都保障不了、饱受着冷眼的家庭中,那些岁月,读书成了这个家每个人心里的渴望,这种渴望是那样地强烈,那样地怦然心动。读书,那是这个家庭的光荣与梦想。

父亲未能继续读书,就不安分地种了地。能借到、能买到的有限的那些书都被他翻了不知多少遍。母亲那时宁可自己下地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活,也要尽可能让父亲能在家中读他的书。时至今日,年近七十的老父亲,一只眼睛已经几乎视力为零,每天还要搬一个小凳子,或是靠在阳台的沙发上,怡然自得地读上几个小时的书。

因为实在是可读的书有限,爷爷便对父亲说,你就读些医书吧。家中那时最多的就是些中医书籍,还是因为了当年开药铺的缘故,后来一直留下来的。父亲考虑了不久,就认认真真地去拜了周遭几位先生,开始把医当作自己的兼职了。没想到这个兼职最后成了他老人家正儿八经的职业。

曾经问过父亲,当初为什么要选择了学医,父亲说是有两个缘故:一是觉得读书学医,大了去说可以给乡里乡亲解决点实际问题,小了去说,起码能在家人生病时不至于手足无措;二是当时实在是想不出第二条路可走。

小的时候,父亲的医术已经在方圆小有名气。父亲忙完了活儿回到家里,时不时总有些四邻八乡的人跑来看病,家里人忙着招呼了,还要搭上一点粗茶,一壶热水,一张粗糙的最后写了药方子的纸。那时候父亲给人看病是没有报酬这一说的,至多是乡亲们过后送一点地里的东西过来,放下了就走,那已经是无言中对父亲最高的奖励了。

1979年我家里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时间轰动了十里八乡。

一是父亲进城吃商品粮了。

79年国家有了一个举措,就是通过考试在乡村医生中选拔人员,补充到百废待兴的城市医院中去(主要是新成立的一些中医院)。知道有这样的事,还是县城里一位远亲--黄姑姑让人捎信告知的。赶去报了名,离考试却只剩下短短的三个来月。

于是,母亲不再让父亲干一点儿农活,家务活儿也全是她扛了,连所有的病人都被母亲婉拒了。父亲每晚点了油灯,昏黄的灯光总是到深夜才熄灭。我们也都从母亲那里知道了父亲有要紧的事情,回到家也变得安安静静。

父亲在全县几百名老老少少(上至耄耋老人,下至青头小伙儿,那盛况,估摸着后来再没有了)的考生中名列第一。消息还是先从别人那里传来,家里人后来才知道确切的。

爷爷在听到消息的第二天,动身去了县里,核实了消息,回来的路上还买了酒。晚上一家人象过年似的,开心极了。那天爷爷喝了很多,一直乐,甚至要倒了一小盅,喊着我的名字:“来,来,来,尝尝”,终还是被母亲拦住了。^_^ 记忆中没见过爷爷喝醉。父亲说,爷爷早年间白酒一个人能整两斤。尤其是家里开了酒坊的年月,凡是来了亲朋,要有人喝得大醉了方才罢休。而这个请客的“优良”传统现在却是我偶尔回到家乡后的必修课了,每次吐得昏天黑地的基本上是我。晚年间,爷爷还好这一口,不过爷爷说过两条“纪律”:但凡喝酒一定不要空腹,哪怕是先吃个馒头垫一下;再就是天冷时不要喝冷酒,要温一温再喝。这第一条纪律,我坚持得尚可,第二条就几无机会再去实践了,也因而每次喝酒总让我时时怀念家中原来那个锡做的用来温酒的壶,因为这个锡壶是爷爷最爱用的。

当父亲正式拿到迁户口、办手续的那个通知,母亲东挪西借,置办了些日用的东西,把父亲送上了去城里的汽车。从此,我的父亲也是城里人了,再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汗珠儿砸了八瓣儿,从地里抠出吃用的东西。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吃商品粮”无疑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而对于我家来说,这更是一件大得不得了的事情,因为从此,不再有了冷眼,一家人挺直了腰,开始了有尊严的生活;从此,我们姊妹几个,心里有了一个榜样。那年父亲已是三十九岁。

爷爷的笑容就是从那时候经常挂在了脸上,而我被人称呼为“**的小孙子、**的小儿子”时的窃窃的喜悦也是从那开始的。

“三十年前看父敬子,三十年后看子敬父”,不自觉又想起了爷爷常说的这句话。

二是大哥在不久后考上中专,也要吃“商品粮”了

大哥的高考经历颇为周折。公社因为家庭出身,不让大哥报名参加考试。那时候父亲也正在准备考试。在得知了这个消息后,母亲几乎要崩溃了。上一辈人的苦难,难道还要继续下去?这几个孩子,将来可怎么办。

母亲不甘心,寝食难安。

先是去公社找干部反复说情,甚至买了礼物,却被一次次堵了回来。

母亲依旧不甘心。终于在找遍了能找的所有亲朋好友后,传来了好消息。邻县一个镇子,父亲的一个好友刘伯当时在那里是公社书记。刘伯在母亲去找他不久,做了当地中学的工作,说哥哥可以转学到那里报名参加考试。能参加考试,哥哥也是兴奋不已,就遂后去了几十里外的那个中学。

大哥那年发挥得不好,平时成绩名列前茅的他,最后只是上了中专。但就是这中专,也是了不得的大事。

土鳖,扛铁牛 ^_^

通宝推:池塘中的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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