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说说我对方肘子遇袭案迅速告破的观点吧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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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七说是公安局不愿意公示,那是以前吧?现在能露脸的事情可是巴不得公示的,北京公安局可是有微博的。
现在方舟子有了新博客了,看来案件审理过程他是知道的,不过是认为侦察强度不够。
肖传国比我们想象的顽强,“肖传国在前八次提审是都以人格保证他绝对没有指使人报复我,并说我是在报假案。第九次提审才在证据面前承认参与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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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史老柒 字221 2010-10-08 00:21:57
🙂你正好指出了问题的所在 Climb 字262 2010-10-08 01:14:44
🙂简单,我国政府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示 4 史老柒 字1031 2010-10-08 01:26:05
🙂以前是不愿意公示,现在北京公安局可是有微博的!
🙂今上还有微博呢。 史老柒 字506 2010-10-11 03:59:28
🙂今上还有微博呢?在哪里?告诉个链接呗,我去围观。 Climb 字436 2010-10-11 19:04:36
🙂在人民网,我加了今上关注。 史老柒 字322 2010-10-12 03:11:16
🙂好像现在公安局的确把露脸当作职业需要的一部分吧? Climb 字360 2010-10-12 22: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