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方舟子和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 -- 老班长
“为美国公民方舟子量身设立的‘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究竟是什么来路?
作者:MarkTwin
在一位学者写的《肖传国走到这一步,某些媒体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中,本网友发现这样一句话:“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2009年11月12日呼吁为“扶助学术不端受害人专项基金”捐款为肖式手术的患者免费打官司。”
本网友于是对这个“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发生了兴趣:这个基金会究竟是什么来路?是不是“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
本网友用“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进行百度搜索,找到了这个基金会的网站网址:
http://www.osaic.org/。
这个网站的后缀是“.org”而不是“.cn”,通常,这样的网站是设在美国的。
这个网站的第一篇公告也确实是这样说的: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
2006年11月14日(美国东部时间)
经过几个月的筹备工作,“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已经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正式注册并完成了必要的准备工作。自即日起,本基金会正式运作,开始接受各界捐款和资助申请,希望关心中国学术健康发展的朋友们支持我们的工作。
根据国内《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因此本基金会只接受来自海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的捐款,但申请本基金会的资助不受此限。如果您是定居于中国大陆的中国籍公民并且有意捐款支持我们的工作,请联系近日在国内成立的“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详情请参考新语丝网站11月3日刊出的文章《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通报》或者“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的网站。
为了共同促进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事业的健康发展,本基金会愿意与其他有相同宗旨的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开展各种可能的合作。”
那么,这个基金会是不是“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呢?
基金会理事会的《现任成员名单》和《往届成员名单》里,方舟子或方是民的姓名都没有出现,甚至就没有一个姓方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并非“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
然而,从这个基金会成立至今公开发布过的仅有的三次“捐款呼吁”的内容来看,这个基金会就很难避免“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指责了。
第一次捐款呼吁是2009年11月12日“为扶助学术不端受害人专项基金”捐款: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OSAIC)近期收到彭剑律师就“肖氏反射弧手术”受害者诉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虚假宣传纠纷共同诉讼案的资金申请。案件的详细背景资料见新语丝立此存照肖传国事件一栏。 (http://www.xys.org/dajia/xiaochuanguo.html)
(http://xys4.dxiong.com/dajia/xiaochuanguo.html)
彭剑律师事务所收集了在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接受“肖氏反射弧”手术患者的信息,其中2006年8月末至2007年3月下旬手术患者110位。通过电话联系成功访问了74位患者或患者家长。根据电话访问统计结果,彭剑律师事务所认为手术的无效率高达73%、致残率高达39%。 如果将“手术成功”定义为“治愈,功能完全恢复正常且无残疾或不良反应”,那么,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例成功,即成功率为零。与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自吹的“85%的成功率”,存在天壤之别。
彭剑律师事务所认为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宣传手术治愈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行政规章之规定,虚假宣传、隐瞒手术风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人身权。拟代表肖氏手术受害患者对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提出大规模共同诉讼。第一批涉及受害患者40人,所需法律诉讼、调查取证等费用人民币十二万元。
由于肖氏手术受害患者大都来自低收入社会阶层,无力支付昂贵的诉讼费用,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决定设立“扶助学术不端受害人专项基金”,呼吁大家积极捐款,帮助“肖氏手术”受害患者讨回公道,伸张正义。也为打击学术科研领域的不端和腐败行径,规范新技术在中国医疗系统中的应用做出一份贡献。
请在您的捐款中注明“扶助专项基金”。基金会将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如有结余,将留作以后同类项目的专款。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恳请大家对这个项目给予大力支持,为这一活动踊跃捐款。请见捐款方法。
如有享受减税需要,请注明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我们邮寄退税收据。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基金会联系[email protected]。”
第二次捐款呼吁是在2010年8月30日的“OSAIC关于著名科普作家与打假斗士方舟子被两名歹徒袭击的公开信”:
“2010 年8月29日下午5点左右,著名科普作家与打假斗士方舟子在北京市住家附近被两名歹徒袭击。所幸方舟子得以逃脱,只受轻伤。此案现由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侦办。
获悉方舟子被袭事件后,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OSAIC) 非常震惊。我们特以公开信的形式表达我们对方舟子的全力支持,对行凶歹徒的强烈谴责,以及对警方尽快破案的敦请。
我们认为:方舟子作为一名打假斗士,以前多次惹上民事官司,一再受到人身恐吓,这次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两名歹徒袭击,并受轻伤。我们在此向方舟子致以亲切慰问,表示全力支持,祝愿早日康复。
我们认为:袭击方舟子是行凶歹徒及其幕后黑手对法治,文明和道德的一次公然挑战。我们在此强烈谴责暴力,强烈谴责行凶歹徒及其幕后黑手。一个打假斗士的肉体可以被暴力致残或消灭,但他为一个社会走向科学和诚信而付出的努力和牺牲却会唤醒更多的人们追随其后。
我们认为:无论是一名普通公民,还是打假斗士和著名科普作家,其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都应受到保护。我们在此敦请北京警方全力缉拿行凶歹徒,及时通报后续情况,尽快查清事实真相,早日破案,给受害者和人民大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将就这一事件发起新一轮募捐。
最后,我们呼吁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们行动起来,用具体行动帮助和支持方舟子!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
2010年8月30日”
第三次是本月2日的“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再次呼吁捐款”:
“著名科普作家与打假斗士方舟子为歹徒袭击之后,国内外正义之士一片谴责之声。在伪科学和造假行径横行的当代中国社会,方舟子所做,无非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理性,揭露事实真相,维护科学的纯洁性。如此却触动了许多人的私利,致使个人生命遭到威胁。值此邪恶势力横行猖獗公然挑衅正义之际,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再次呼吁海外朋友为国内科普和学术打假,维护科学诚信创造良好环境尽自己一份心力,向基金会踊跃捐款。对此前已经捐款的许多朋友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捐款方法请见OSAIC的网站链接 (http://www.osaic.org/?n=OSAIC.%E6%8D%90%E6%AC%BE)。
如有享受减税需要,请注明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我们邮寄退税收据(在线捐款无需另外的收据作为退税凭据)。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基金会联系:[email protected]。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OSAIC)
2010年9月2日”
看了这三次仅有的公开的捐款呼吁,本网友认为,要想否认基金会是“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实在是有些难度的。
当然,若是有人据此就声称该基金会是“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结果被基金会告上法庭,上面这些资料当然不足以成为“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铁证。
那么,就让我们接着看看这个基金会到目前为止都资助了哪些与“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有关的项目吧。
到目前为止,该基金会在《资助项目》里一共发布了四项资助公告,内容如下:
“资助通告
2009年11月16日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于2009年11月6日收到彭剑先生代表“肖氏手术”受害者提交的如下资助申请:
资助项目:“肖氏手术”受害者诉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虚假宣传纠纷共同诉讼案
资助用途:法院案件受理费,调查取证费用和办案差旅费(无律师代理费)。
资助金额:每位当事人平均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0元,每位当事人平均调查取证费用300元,每位当事人平均办案差旅费700元,共40人,总金额合计人民币120,000元。
经基金会资助申请评估委员会审核并交理事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决定设立‘扶助学术不端受害人专项基金’发起募捐,对上述申请项目分阶段予以资助。第一期资助额3000美元。基金会将视扶助基金专项捐款情况和案件进程决定下一期资助的时间和额度。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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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通告
2007年6月7日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于2007年5月10日收到邓自闲先生代表新语丝中华文化社与饶毅先生提交的如下资助申请:
资助项目:Chuan-Guo Xiao vs. Yi Rao, Shi-min Fang &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肖传国诉饶毅、方是民及新语丝中华文化社: 南纽约联邦法庭CV 06 6438)
资助用途:支付律师费用(Retainers)
资助金额:律师费用两笔各5,000美元,相关手续费用1,200美元,总金额合计11,200美元。
经基金会资助申请评估委员会审核并交理事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现决定对上述申请给予全额资助。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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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通告
2006年11月28日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于2006年11月19日收到方是民、彭剑共同提交的两份资助申请如下:
(1)肖传国与北京科技报社、北京青年报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案资助申请金额:人民币二万六千一百一十一元三角
(2)肖传国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案资助申请金额:人民币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六元九角
两份资助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八千一百零八元两角。所有金额均为律师诉讼费和差旅费用等,不含赔偿费。
经过审核,基金会理事会决定对上述两份申请给与全额资助(按申请日汇率折合美元$4,842.58)。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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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2006年11月14日
目前本基金会已经决定对方舟子先生(方是民)涉及的下列诉讼案件进行经济资助:
肖传国与北京科技报社、北京青年报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案
肖传国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案
肖传国与北京雷霆万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方是民名誉权纠纷案
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与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案
曾宇裳、刘少华与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北京青年报社、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方是民控告吕瑛民事枉法裁判案
以上诉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方舟子先生及其代理律师向本基金会递交申请,经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并表决后,实行实报实销。我们也郑重呼吁广大支持科学与学术诚信事业的朋友们积极向本基金会捐款,支持方舟子先生打赢几场重要的诉讼,以弘扬学术正气。
基金会理事会正在加紧拟定处理资助申请的相关流程和指南,并将第一时间在基金会官方网站和新语丝等网站公布,届时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均可向本基金会申请资助。也欢迎广大网友提供好的可操作性建议供我们参考。”
可以看到:
1)上述四个资助项目,前三个都是方是民先生与包括肖传国在内的其他人和社会机构的名誉诉讼案,第四个则是方是民先生的律师彭剑先生发起的针对方是民先生的“仇人”肖传国的案子;
2)第二个项目(2006年11月28日)和第三个项目(2007年6月7日)可以说完全就是肖传国起诉方是民的名誉纠纷案;
3)第一个项目(2006年11月14日)其中有一半是肖传国起诉方是民的案子。
看了这四个资助项目,你若是还认为这个基金会不是“为方舟子量身设立的”,本网友只能问一句:您是不是真的这么幼稚?
再来看这四个项目的资助额度。
第一项(2006年11月14日):有六个案子,但是没有给出最后资助的金额,而是“实报实销”,相当于“无限额支持”,还强调要“支持方舟子先生打赢几场重要的诉讼”;
第二项(2006年11月28日):“两份资助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三万八千一百零八元两角”;
第三项(2007年6月7日):“总金额合计11,200美元,大约相当于近九万人民币(当时人民币对美元还是8:1);
第四项(2009年11月16日):“总金额合计人民币120,000元”,而且还“决定设立‘扶助学术不端受害人专项基金’发起募捐,对上述申请项目分阶段予以资助。第一期资助额3000美元”!简直是“无限额支持”啊!
后三个项目,仅仅是已列出的金额。加起来已经有3.8+9+12+2=26.8万元!
这个基金会已经花掉了至少26.8万元(还没包括第一项的“实报实销”),究竟是哪些人捐款的呢?
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捐款公示》和《往年的捐款纪录》。
有意思的是,《2006-2007财政年捐款记录》列出的捐款人姓名基本上是有名有姓的,《2007-2008财政年捐款记录》也基本上是有名有姓的,《2008-2009财政年捐款记录》和今年的捐款,就基本上都是匿名的了。
历年捐款金额总数如下:
2006-2007年度:捐款总计30,429.58美元,以7.6:1(2007年6月汇率)估算,大约折合23.1万元人民币;
2007—2008年度:捐款总计36,937.37美元,以6.9:1(2008年6月汇率)估算,大约折合25.5万元人民币;
2008—2009年度:捐款总计38,097.18美元,以6.8:1(2009年6月汇率)估算,大约折合25.9万元人民币;
2010年9月22日:捐款总计61,164.94美元,以6.8:1(2010年6月汇率)估算,大约折合41.6万元人民币;
到目前为止,捐款总计166629.07美元,以历年汇率计算,相当于折合人民币116.1万元。
看到这里,本网友不禁倒抽一口凉气:有这样一个基金会的支持,要与方舟子先生打官司,得拥有多大的财力才耗得起?
最后,本网友要问一句:这个以“中国”命名却设在美国的境外基金会究竟是什么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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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方舟子和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
🙂捕风捉影,无限上纲的继续表演了 8 思想的行者 字595 2010-10-18 19:25:29
🙂亦明给密歇根州立大学的举报信 向《科学》投稿信 6 老班长 字17741 2010-10-18 08:32:02
🙂打方舟子假的亦明被方公布个人隐私 11 老班长 字3754 2010-10-18 04:34:43
🙂行了,把对方比喻成癞蛤蟆?还说没有任何私仇? 6 思想的行者 字212 2010-10-18 19:17:36
🙂直白,实在 leqian 字32 2010-10-20 03:51:06
🙂居然要见真章了,好呀 1 老乐 字44 2010-10-18 07:57:37
🙂是啊,越来越热闹了 老班长 字108 2010-10-18 08: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