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茗谈(二十二)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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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补充几条

以山东省为例,2009年财政收入约2200亿,则未来4-5年全省(各级地方政府合计)物业税上限是990亿-1100亿/年,短期内还有小产权转正的收益和房价(崩盘后)销售税金,适当限制反复拆建、扒填的市政建设,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消费,不少了。况且,对于地方政府,笨狼认为未来几年物业税导致的最大收益是骗贷的腐败分子“不得不”吐出的大片土地和房产,(创业和社保障碍破除)几年后,个税和公司税收会形成气候。

30%无论上浮下调,受益者和多交税者都应在辖区内和网络同时公示(长存),宅基地应缴税面积粮食年产值的1.5倍(指宅基地,工商业企业是5倍)是单个辖区的上限。

考虑到招租因素,建议空置税每年最多只收10个月,征收情况在小区通告栏和网上同时公布(长存),欢迎举报。

(商业二八)

30%无论上浮下调,受益者和多交税者都应在辖区内和网络同时公示(长存),应缴税面积粮食年产值的5倍(指工业用地,宅基地上限是1.5倍)是单个辖区的上限。

如果地方领导因政务繁忙影响物业税进度,建议选拔有级别没实缺的各级干部(包括犯过错误的,他们有经验,也有戴罪立功和幸灾乐祸的动力),协助中央特派员办理。

托管和回收的大量房地产,可以专门改造作为教室、图书馆等公益场所,以及廉租房,目前房产存量,即使按照规划中的人口数量,不继续拆迁,绝大多数城市再建大批的高楼纯粹浪费。

笨狼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物业税(和部分相关税种)分成比例——

私人住宅,中央30%,地方70%,超出限额,中央80%,地方20%,中央此项所得专门用于全民医疗保障资金。

商业房产,中央20%,地方80%。

工业地产,中央50%,地方50%。

房租个人所得税和空置税,中央1%,地方99%。

小产权转正费用,中央5%,地方95%。

物业税等统一由房主缴纳,租房者身份(还有租房企业员工数量)可以抵扣(唯一)房东应缴税额。

与此同时,笨狼建议受援地已立项未动工的项目,援建地政府优先选择,按照受援地政府预算,节余归己再支出不走预算。此外,公路、桥梁等收费项目收费15%-20%归援建地政府,支出不走预算,上限15-25年。同时援建地政府和受援地政府媒体、审计局互相监督,重点是新的反复拆建、扒填、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消费,须上报省级网监部门的公务,两地负责人联合同意(e-mail+盖章传真确认)才生效。

别处给他人的回复——

除了革命,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消除不公正的贫富差距,我的建议针对的是拥有三套房以上的(两套房的影响都不大)。现在的试点政策名义上是免除第一套房产物业税,实际上对暗箱操作留够了空间,而且局限一地不是全国,征收不足肯定还得搜刮最底层。

所谓民主不是喊喊口号搞搞多党制开放媒体和选举就能实现的,需要的是上下合力,消灭吃老本的豪强。苏联解体,俄罗斯真地实现了民主吗?东欧捷克等从工业品出口国成了鸡鸭输出地。

不公正是什么,一是弱者没有必要的生活保障,二是人才被压制,现在已经是干柴遍地,就差火种了,部分腐败分子盼着颜色革命,怎么稳定?继续刮地皮,搜刮人民未来几十年的血汗?没可能了,把养老费和未来几十年继续算上,人民大多数已经搜刮差不多了,剩下的要么死不上当要么想上当也没路子,掏空的还有银行,要是严重通胀……

实际上,汶川地震后赈灾贪腐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人民已经麻木。好不容易把大多数既得利益者套在房市,这次调控要是再无疾而终,那就等待士族制度重现或者改朝换代吧。

个人认为,这次消灭部分既得利益者是铁板上钉的阳谋,无非怎样更彻底,进度如何把握?那就尽心竭力出一份力,虽然不怕死,不过脑袋总归是宝贵的,我没必要逆势而上。

食利阶层太多了,不消灭一批绝对会祸起萧墙,我的建议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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