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对铁路售票的改进建议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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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觉得我的希望和态度都还可以,没有抬杠的意思。
可我觉得车票迟到就作废的规定太苛刻了。
其实这个规定按道理也说得过去,但是人家提出“火车晚点要赔偿”的要求更有道理,而且这两个是紧密相关的。
铁道部的答复是退了一步,说站长签字就可以改签,这是好事。
说实话,我基本不可能去坐普通火车了。
但是真正坐这些普通火车的乘客迟到了有多少知道这个规定,而且有多少能找到站长并与之交涉?怎么能保证站长不看人下菜,把损失转给承担风险最小的人群?
所以我觉得取消退票,改签一次既能照顾正常旅客,又能打击票贩子,给铁道部也只增加万分之五的麻烦,如果是真的为了打击票贩子的话,用这种办法不是更好?
忘情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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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说得不对 香辣鸭头 字185 2010-12-08 02:06:02
🙂并没有取消两小时内改签的规定呀 忘情 字72 2010-12-08 04:18:10
🙂据说以前是直接改签 香辣鸭头 字83 2010-12-08 10:15:53
🙂我可没有每个帖子都看,我只提的我的意见。
🙂不是这么个理 2 忘情 字996 2010-12-07 02:16:09
🙂对,我记得以前也是迟到不能退票只能改签。 njyd 字52 2010-12-07 07:51:11
🙂你说的和现在的报道有矛盾,希望你是对的。 4 隔路山贼 字820 2010-12-07 02:27:04
🙂我说的和报道并不矛盾 1 忘情 字456 2010-12-07 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