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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合取宁夏”——中央的部署调整·西路军史话⑶ -- 双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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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奉谁的命令过河?——只有李先念能这样发问!

奉谁的命令过河?——只有李先念有理由有资格这样发问!
  

  数十年后,李先念曾经有一个很著名的“愤怒责问”被煽情放大且广为流传——

  

  ……西路军奉命过河,是奉谁的命?
  

  必须承认,李先念的确问得有道理有底气,他也有资格这样问!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在整个西路军幸存到建国后的军以上首长中,只有红三十军军长程世才、政治委员李先念有理由有底气也有资格这样发问!这是因为:红四方面军西渡黄河后组成“西路军”的三个军中,只有红三十军的渡河是源自中革军委的意图,也是事前得到了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确认的。

  而红三十军,它并不等于“西路军”!

  10月25日,红军总部朱德、张国焘以“一五八号电令”,批准了徐向前、陈昌浩“三军过河”之建议[《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建议九、三十一军尾三十军后渡河(1936年11月24日)》,《关于西路军的十一份电报》注[14],《徐向前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7月第1版。]。这个时候,他们肯定已得知了中革军委首长日前两电所表达的“先南后北”之决心和意图,而作为“三军西渡”始动议者的徐向前、陈昌浩,也肯定已得悉了中央的这个决心和意图。

  然而,“朱张”也好,“徐陈”也好,仍然还是按自已的决心和意图去行了事。

  当日,徐向前、陈昌浩致电红军总部朱、张首长并四方面军各军首长,通报“九军决今夜跟进渡河”[《徐向前、陈昌浩关于各军行动致朱德、张国焘及各军电(1936年10月25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38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下午16时,朱德、张国焘在向中共中央报告“夺取宁夏的作战部署”时,就已经将他们日前与彭德怀取得共识且“完全同意”的部署,变成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具体化之方案”:“一、四方面军布置我们原则上同意徐、陈二十四日的电所提意见,四方面军主力应速渡河抢占一条山、五佛寺、永登、红城堡、古浪一带地区,重点在控制五佛寺渡河点在我手中和对由兰州北进敌为有力之拒止。留出一部机动部队,于一条山、五佛寺之线,以便将来适时协助一方面军在中卫、灵武段渡河。其河右岸郭城驿前线部队,尽量迟滞吸引会宁方向之敌,该掩护部队将来如必须渡河时,其一部可于掩护任务完成后,在靖远下游至五佛寺段渡河。”

  “朱张”在此电中还宣布:“控制西兰大路十月份在我手中之任务已大体完成”,同时还提出“从五佛寺出中卫,或经蒙古包去取定远营,一则地较窄,一则四天露宿似不便,以由宁夏附近去取定远营为好。”[《朱德、张国寿、彭德怀关于夺取宁夏的作战部署致中央军委及二、四方面军领导人电(1936年10月25日16时)》,《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802~第823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第1版。]

  这也就是说,红四方面军要过河的三个军,张国焘也无意用于“向中卫攻击”。

  ——这可是“朱张”10月16日部署电中,已经明确了的任务啊!

  与此同时,彭德怀也将红军总部的这个部署电告了中央[ 《彭德怀关于三十军渡河后三个方面军的作战部署致毛泽东电(1936年10月25日16时)》,《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801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第1版。]。

  然而中央在收到这两个电报之前,显然对“九军决今夜跟进渡河”的既成事实以及“朱张”当日部署还蒙在鼓里,所以毛泽东、周恩来在当天致朱德、张国焘、贺龙、任弼时、徐向前、陈昌浩的电报中,仍然在强调:“根据敌向打拉池追击及三十军已渡黄河的情况,我们以为今后作战,第一步重点应集注意力于击破南敌,停止追击之敌。我处南北两敌之间,北面作战带阵地战性质,需要准备两个月时间。不停止南敌,将使尔后处于不利地位”,仍然在部署“以九军以外之一个军接三十军渡河……”,仍然在期望:“待敌前进时消灭其三四个团,即足以停止南敌矣”,“在南敌确实受严重打击后,第九军从中宁渡河”……[《毛泽东、周恩来关于击破南面之敌的部署致朱德、张国焘、彭德怀并红二、四方面军领导人电(1936年10月25日)》,《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804~第805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第1版。]。

  直到次日凌晨时分,得知了徐陈决心和“朱张”部署的毛泽东、周恩来才不得不无可奈何地“追认”了这个“既成事实”!但同时,他们也再次强调了“先南后北”的方针,以及红四方面军已渡河部队向中卫前进“准备袭取定远营”的战役意图:

  

  甲、三十军、九军过河后,可以三十军占领永登,九军必须强占红水以北之枢纽地带,并准备袭取定远营,此是极重要一着。

  乙、等二三日后如真实胡敌无北进之意,再以一个军渡河不迟。目前,瞬[封]南村敌应取击破手段,仅取抗击手段不够

  ——[《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三十军、九军渡河后的行动致朱德、张国焘、彭德怀电(1936年10月26日1时半)》,《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806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第1版。]

  

  26日,徐向前、陈昌浩致电红军总部朱德、张国焘,告以“即遵二十五号收到总部一五八字批准二十四号提议之电示,决以三十、三十一、九三个军迅速渡河”,“今十七时我们即出动过河指挥[《徐向前、陈昌浩关于引敌于兰州迟滞会、定敌人之兵力部署致朱德、张国焘、彭德怀电(1936年10月26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43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连方面军总指挥部也要过河。而这个决定显然是在已获悉了毛泽东、周恩来日前电报内容后作出的,而且并未对为何置中央意图于不顾作出任何解释,此间当事人们的组织观念应该如何评价,党性党纪应该如何衡量,难道还能是一件很难整清楚弄明白的事情么?

  这样的建议张国焘当然是照准不误,同时也再次对“去中卫”提出疑义:“首先查由一条山经中卫去夺宁夏地区,或由中卫去取定远营,一般地形条件如何,一条山、五佛寺一带粮食情况如何,是否允许用四个军去打中卫、北关须考虑。[《朱德、张国焘同意四方面军作战部署致徐向前、陈昌浩电(1936年10月26日17时)》,《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43~第844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远在保安的毛泽东瞅明白了:张国焘无意于宁夏,他仍然孜孜于“西进”。

  当晚21时,他在致彭德怀电中提醒道:“国焘有出凉州不愿出宁夏之意,望注意。[《毛泽东关于打胡宗南与取定远营的部署致彭德怀电(1936年10月26日21时)》,《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810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第1版。]”

  27日5时,在中央的三令五申之下的张国焘不得不有所表示:

  

徐、陈并报毛、周:

  甲、毛、周电令目前作战重点,系注重击破南敌,停止追击。我各部应即遵照这一指示执行。

  乙、为击破南敌,德怀已令第一师在郭城驿东北待命,必要时第一、第二、七十三,三个师都可参加战斗。

  丙、四方面军除三十、九两军及指挥部已过河外,其余各部应停止过河。

  丁、四方面军部署:

  ⑴三十、九两军,即由你们中去一人指挥,迅速占领大芦塘、眼井堡、大营盘、三塘释、五佛寺地区,以一个军向中卫延伸,一个军准备夺取战略要地定远营。

  ⑵四、兰十一两军即以一部逐渐迟滞敌人,准备于郭城驿附近与敌决战,消灭敌之突进部队,而停止其前进。

  ……

  朱、张

  十月二十七日五时

  ——[《朱德、张国焘关于执行击破南敌停止其追击计划致徐向前、陈昌浩并报毛泽东、周恩来电(1936年10月27日5时)》,《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811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第1版。]

  

  同日,彭德怀向中央报告:

  

  甲、大帅(指张国焘)以各种方法使我不能与徐陈见面并破坏打击蒋敌停止追击的计划,更企图将总部移乾盐枱堡使育英不能与其他干部会谈。

  乙、西北局有剧烈斗争,朱德、傅忠(钟)、陈昌浩三同志拥护中央,张全无进步,代表了一条明显的取消主义道路。

  丙、本日决去徐陈面谈

  丁、前廿五日间以朱张彭三人发电给徐陈贺任,发后才给我看,一种阴谋强奸式的,以后联名电报作为无效。

  彭

  ——[齐得平:《关于一封电报的考证》,《党的文献》2002年第3期第91页。]

  

  彭德怀当然不可能“与徐陈面谈”了————徐、陈已经过河了!

  那天向中央告状的还有时任红一军团政治委员的聂荣臻——

  

  张以各种方法破坏打击追敌计划,此点不仅是证明他怕胡宗南,更包含着继续向甘凉肃以至新疆逃跑之实质及一贯路线。

  ——[蒋凤波等《土地革命战争纪事(1927~1937)》第594页,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2月第1版。]

  

  而就在这一天,已经过河的徐向前、陈昌浩又进而提出要“四方面军全军西渡”:

  

朱、张、彭、毛、周:

  甲、敌如先知我已渡河,估计其企图一面增兵兰州,施行拦头政策,一面从西南方向我压迫,飞机朝夕拢乱。现船只十六只,船钉用完,不易隐蔽,西岸掩护部队至少须三个团,如渡河时间延长,渡河点恐有被敌切断,船只有彼敌破坏之可能。

  乙、为着迅速实现宁夏战役计划及便利迎接一、二方面军渡河起见,提议四方面军全部渡河,以一个军对待兰州之敌,四个军迅出中卫、宁夏,并放船到大庙及中卫,迎接一、二方面军。

  丙、如果一、二方面军可单独完成宁夏战役计划,无须我们在技术力量上配合时,提议四方面军亦须全部渡河,准备(在)兰州、平番间与敌部分决战,亦乘机占兰州之线死守均较妥当。

  丁、四方面军如不全部渡河,各方掩护顾此失彼,不但开路、掩护、决战都难完成,甚至根本影响战役计划,望重决速示,万勿坐失良机。我们已至大卢子,三十军除一个团今晚渡河外,余部已全渡河、二十七师一部及军直明晨前可渡河。

  徐、陈

  ——[《徐向前、陈昌浩对实现宁夏战役计划及部队渡河之意见致中央军委电(1936年10月27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46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这个电报的口气如何,语气如何,笔者不予置评。不过在中央已经三令五申而且红军总部朱、张首长已经有了“遵从中央指示”的部署后,还在“三军过河”的建议上更进了一步,不光是要“四方面军全军过河”,而且还是不管什么情况我们横竖都要“全部渡河”的咄咄逼人的强硬态度,请问,这还象不象是下级在向上级提出建议和请示工作?

   而且,在此电发出后的次日,“徐陈”又于上午5时和下午“未时”发出两个电令。上午5时电令红五军“转移到靖远东北方,钳制王、毛,船只速放到三角城”,下午未时(13时~15时)干脆就直接电告他们可以过河——“于牵引任务完成后,即开一条山、大卢塘、五佛寺线”。[未查到该两电原文。该两电中关于五军的部署可参见朱德、张国焘当日两个电报的间接引文——《朱德、张国焘关于三个方面军协歼胡敌之行动部署(1936年10月28日19时)》,《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815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第1版;《朱德、张国焘关于在海原以南消灭胡敌先头部队致徐向前、陈昌浩等电(1936年10月28日20时)》,《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51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至于朱、张关于“三十、九两军,即由你们中去一人指挥”的指示,徐、陈根本未予作答——按正常的理解,朱、张的意思应该是:另一人回来指挥红四方面军河东部队,执行中央“打击南敌”的部署!

  西路军失败陈昌浩回到延安后,曾经对此有过一段自省:

  

  我们率三军渡河虽得总部命令,可是违反军委意图的。国焘同志纵[命]令三个军甚至全部渡河,无疑的是执行自己一贯退却计划,而不是真正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如果不是敌情地理限制,三十一军、四军均已渡河。  ……

  我还记得,当时我们与总部军委电文中,有这样的事实,我们要求不分散四方面军,提议三十一军甚至其余两个军都过河。我们当时是以为总部命令是在军委指示之下的,以为军委总部分散了四方面军。这无疑的是我们主观掩饰了退却路线之十足的表现,自己已经执行了国焘的退却计划,反而把分散四方面军的异议,归到军委身上(在渡河后才知道军委不赞成三个军渡河),这是我们主观上军阀主义与反党倾向之事实说明,不错,当时军委同意用一个军的河西,这是因为已经过了河,事实上已无法制止之后(四方面军三个军渡河军委并不知道),但这也不能说是军委分散四方面军(如果需要分散,军委自有权分散),或者说是“等于牺牲这一个军”。因为这一个军的行动是随时可调过河东去的。总之,渡河行动之一切错误,固有国焘路线为其根源,但最主要的实际执行责任,还是归我个人承负。

  ——[《陈昌浩关于西路军失败的报告(1937年9月30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979~第980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对文中那些自我上纲上线之句,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与看法。但文中叙述的主要事实,还是基本可靠的,也是有原始档案文献,为证的!

  现在轮到笔者这一档晚生后辈来问一问了:

  “红四方面军三个军乃至总指挥部西渡黄河,究竟奉的谁的命?”

通宝推:从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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