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整理】从政治角度,这手狠到家了 -- 迷途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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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最近发生的两起“小”事件,大家有何看法

两起事件有相似之处:

一是当事人都是法学领域的高级知识分子

二是都是涉嫌拍照被警察阻截

三是警察都表示法律不管用

一个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在湖南省委门口的遭遇

2011年1月21日,我从湖南省委南门口八一路地段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第三治安大队的数名警察违法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受肢体侵害,原因仅仅是因为我在这处被警察称为“特殊路段”的地方用手机拍了三个可怜的上访小女孩的照片。

整个事件的经过如下:

这天下午4时许,我从湖南省委机关内联系工作出来,走在连接省委大门的韶山路上。虽然还没到天黑的时光,但40年以来最大的暴雪气候,以及没有完全融化的脏雪,让这里的天色暗淡,肃杀的气氛中,街上的行人也自然少了很多。迎着瑟瑟的冷风,我缩紧脖子,抓紧往前赶路。

走出大约300米远,在接近韶山路和八一路交叉口处,我看到有一位男子正在和数名着装警察发生拉扯,那男子大叫:“你们不能打人!你们不能打人!”

看那男子的着装和他身旁几个身穿白色衣服上写“冤”字的未成年人,凭经验,我知道这是警察在阻挡和拉扯上访者。

因为出身底层,并一直从事人权研究和推进工作,我知道这名男子如果继续对抗下去,很有可能吃大亏,于是走上前,轻言劝慰他不要激动,否则会吃亏,对事情解决也没有帮助。在我的劝解下,这名男子平静下来,与警察的冲突随之停止。

只过了半分钟左右,这名男子尝试着往省委大门方向走,这激怒了在场的警察,他们和在场的其他一些身穿便服的人(我后来知道这些人是来自湖南邵阳市的截访者),再次上前抓住那名男子往回拖,双方再次发生拉扯,有警察称混乱之际对那名男子有一些小动作,但我还不把这些小动作称为“殴打”。

在那会儿,我退到一旁,仔细观察了一下上访者,看上去是一家人,其中有三名年约8岁左右的小女孩,还有一位妇女则脱下了自己的裤子,向警察下跪,求他们不要打人。这一家人一边流泪,一边口中念念有词,说自己来自湖南邵阳市双清区,是7年前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的受害人,当地一直没有侦破此案,所以才来省委上访。

我特别注意到,那三名小孩穿着单薄的衣裳,外覆一件用白布临时做成的“上访服”,上面写满了喊冤的话和一个大大的“冤”字。看着站在残雪中瑟瑟发抖的她们,出于一种体恤的本能,同时也出于研究工作的资料收集之需(本人兼任大学的研究员,一直从事社会矛盾研究工作),用手机拍了两张照片。

就在拍照的那一瞬间,一个警察突然发现了我的拍照行为,大喊了一声:“谁叫你拍照的?抓起来!”话刚说完,几个警察放下正在拉扯的那名上访男子,朝我袭过来,他们训练有素地把我控制住,同时把我的手机抢走。

“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凭什么抓我?!”我一边挣扎,一边严词反问。

“我们是警察,谁叫你在这里拍照,知道这是什么特殊地方吗?这是省委门口!你在省委门口拍照,是非法的!”

“你凭什么说你是警察?请你出示证件!”我回应。

一位警号为014379的警察很骄傲地指着自己胸前的警号说:“认识它吗?它就是证件!我们穿了警服,就是警察!”

“出示证件是你们执法的法定程序,我不能以衣服来认人,请出示证件!”

这伙人有些恼羞成怒,拒不出示证件,但依旧抓着我不让离开,双方僵持着。

我警告他们说:“你们这样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是非法的!侵犯了宪法规定的人权。”

他们嘲笑说:“就你还配和我们讲法律?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是省委,我们是替省委办事的,在湖南,是省委说了算,不是法律说了算!”

僵持之中,一位较胖的警察赶过来,出示了他的警官证,他叫文江,事后我知道,他是芙蓉区分局治安管理第三大队的副大队长。

有了警官证之后,这伙警察以为我没有理由再对抗了,便对我命令道:“现在,把你的全部证件都交出来,我们要查查你到底是什么家伙,看你有几个胆,敢在省委门前拍照。”

我再次拒绝并要离开。我正色地警告他们:“这是长沙市的公共道路,拍照并不违法。请你们告诉我,第一,我拍照违反了哪条法律,第二,你要查我的证件,法律依据何在?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了警察在四种情形下可以查验身份证,请告诉,你们的这种检查属于哪种情形?”

警察本以为出示了警官证,我会乖乖就范,未料我继续提出了法律问题,而他们无法回答。略微尴尬之后,几个警察暴怒了,高声叫喊:“你他妈的少罗嗦,先把你抓起来再说!”

见这几个警察“动了真格”,一直在旁边帮腔的一名便服男子跳到我面前,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你妈的B,我×你的娘!就你这样的小屁民,也想在省委门口来闹事,我今天就要搞死你,搞死你想踩死个苍蝇!打死你就像打死一条狗!”他一边骂,一边几次挥拳朝我打过来,只是因为隔着人群,没有打到。

1月22日我查证,此人名为赵佰友,是邵阳市信访局的官员,此次受邵阳市委有关部门指派,专门驻扎湖南“两会”,负责拦截邵阳市过来的上访人员。

我向在场的警察抗议,要求他们制止此人的违法骂人、打人行为,但没有任何人理睬和制止。

僵持了大约3分钟之后,其中一名警察下令:“带走!”

于是,4名警察一人锁喉,两人分别反剪我的双手,一人在身后使劲拉扯我的衣领并勒紧脖颈,把我硬拖了300来米,拖到了一个挂着“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第三治安管理大队”的办公房三楼,此房就在湖南省委南门口的西侧。

在这里,我被勒令坐正,不许动,一个警察吼着:“现在是湖南’两会’期间,你在特殊时期特殊路段拍照,我们要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你判刑!”

我提出,要给省公安厅督察处的负责人打电话投诉,一名警察严厉制止说:“别说是督察处,就是厅长来了也没用,我们是为省委办事的,直属省委保卫处管。”

整个事发过程,我发现有两个警察态度特别凶狠,警号分别是014379、014175,后查实此两人分别为第三大队大队长符国安和警察陈某。

大约十分钟之后,我趁这些警察不备,偷偷用自己的另一个手机给我的好友朴抱一先生发了短信,他立即在微博上发布了有关消息。我也瞅机会给省委公安厅督察处王处长打了投诉电话。

多亏广大正义的网友关心、支持与转载,大约5分钟之后,湖南省委宣传部一位处长打来电话,他从微薄上看到了消息,询问此事原委,同时立即赶到了我被限制自由之处。公安厅督查处王勇处长也随即赶到现场。这时候,几名警察的态度有了180度的转弯。

这些警察跟我解释说,其实都是“误会”,因为省委门口是特殊路段,不许任何拍照,特别是当前湖南正在开“两会”,要努力按照省委书记周强的想法营造建设法治政府的氛围,营造建设“两型”社会的氛围,如果有人拍一些上访人员的照片传播出去,会不利于和谐,有损省委和周强的形象。

说完这些,第三大队大队长符国安向我表示道歉,督察处的王勇处长发言,批评了警察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并代表省厅向我道歉。

我认为,芙蓉分局第三治安大队的道歉缺乏诚意,不能接受,并提出四条要求:第一,当事警察向我郑重当面道歉承认错误;第二,芙蓉分局的主要负责人向我当面道歉;第三,处分那个对我动粗的警察;第四,查清邵阳那个接访官员的真实身份,督促其向我承认错误并道歉。

下午5点半左右,我离开了这个场所,回到宾馆。

晚上10时许,芙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周斌胜来到我房间,向我了解情况,并再次确认了我的要求。

晚上12点10分左右,芙蓉公安分局政委沈学军,率领下午的三个当事警察——第三治安大队的大队长符国安、副大队长文江、警员陈某等三人,来到我住的房间,向我当面郑重赔礼道歉,并解释了他们在省委这个岗位专事拦截、疏导上访者的难处。

听了他们的道歉,我感觉到诚意,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警察也是这个不合理制度的受害者。在中国,较高层级的党政机关都不敢面对民众的上访质疑,所以只好以设立所谓信访接待站的方式,来逃避与上访民众的直接面对面,尤其是主要官员从不敢与民众直接对面。而要完成这个职责,就需要数量众多的警察专事拦截上访者,所有的矛盾,就集中到了这些无权解决问题的警察身上,他们也是人,也需要一份工作养活家小,他们的确有自己无尽的苦衷。

基于这两点原因,我于1月22日凌晨2点决定,接受芙蓉公安分局和第三治安大队的道歉,并放弃了要求处分民警的要求。我只是郑重对他们建议说:

人们之所以到省委来上访,多数是有冤屈,这些人多数是弱势群体,是各种违法行为和不合理现象乃至制度的受害者。将心比心,今后不要以“省委”两个字来压人,而是多抱同情之心,对弱势群体哪怕多一句安抚体恤的话,也会让世界多一分温暖,为自己多积一分德。

虽然公安方面的事情处理暂告一段落,但邵阳市信访局那个态度恶劣的接访官员赵佰友,到现在依旧没有作出任何道歉的表示。在我看来,这件事情源于我拍摄邵阳市的群众上访,而上访的原因则是由于上访者家里遭入室抢劫杀人7年未破案。应该说,邵阳地方政府是事件的真正责任人。众所周知,湖南邵阳是全中国闻名的“恐怖之城”,那里盗贼横行、杀人如麻,治安极其混乱,多年以来,很多命案都没有破获。

从赵佰友那个截访官员在省委门口狗仗人势的恶狠狠言行举止中,我终于明白了邵阳治安如此之乱的直接原因——连当地官员都敢动辄就要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打死一个路人,邵阳的黑社会能不猖狂?邵阳的治安能不混乱?邵阳能不无法无天?

有鉴于此,我借此公开要求,邵阳市委书记童名谦必须向我道歉!并且必须处分那名恶狠狠的官员赵佰友。如果还容忍这种渣滓继续留在公权岗位上欺压百姓,是湖南建设法治政府的耻辱!也是邵阳人民的灾难!

回顾昨天下午以来的经历,我也深深体会到来自全球具有正义感的人们团结起来的力量。在微博上传开此消息后大约15分钟左右,我接到了来自纽约时报、联合早报、南方周末等国内外8家媒体记者的声援电话或者短信,也接到了来自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和新加坡等国家关心我的朋友的短信问候,我更从微薄上看到,无数善良和正直的朋友们,通过网络声援我,并传播有关消息。在我看来,各位尊敬的朋友对我的关心,实际也体现出在这个特别的国度和特别的制度下,亿万具有善良之心和正直之心的人们,团结起来共同抵制公权侵犯人权行为的伟大精神。

所以我要在这里说,衷心感谢各位朋友的关心与爱,衷心感谢互联网!

当然我也要特别提到,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虽然多数官员和警察态度粗暴,但也还有少数人言语和缓、愿意用法律说话,比如邵阳市截访官员队伍中的一位女官员,还有省委保卫处一位姓宋的处长,如果所有的官员都能有这个温和的姿态和依法办事的觉悟,这个社会就会进步不少,所以,我愿意在此向他们表示敬意。

今天早上,我打开微薄,以转发一位湖南妇女在雪地里连续三天向一家红顶房地产商下跪讨薪无人理睬的悲壮图片的方式,发出了一句感慨:

“哀民生之多难!”

虽然内心有悲戚和悲怆,但我也有更多的信心,因为有你,有他,有我,我们在悲观中前行,在团结中奋进,我们一定会迎来承认和奉行普世价值观的明天。(陈杰人)

另外一个是北大法学院学生在天津火车站的遭遇

“火车站手机拍个照差点儿被拘留,同学们引以为鉴”

外链出处

发信人: icygarfield (icygarfield),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火车站手机拍个照差点儿被拘留,同学们引以为鉴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11年01月23日23:08:31 星期天), 站内信件

地点:天津站

当事人:本人、某警察大叔、某便衣叔叔

事件始末:

从天津坐火车,检票进站后却被警察拦住不准上车,也不说为什么,就拦着大家,说等会儿才能上。然后举目忘了一下,发现站台上沿着一步电梯到软卧车厢之间被隔离出了一条大道。。。顿悟!应该是所谓的“交通管制”之类吧!果不其然,在等了数分钟后,一些衣冠楚楚的领导们从电梯上徐徐走下。。。。

站台上,一边是趾高气扬的领导们,一边是像我这样提着行李在寒风中等待的普通乘客。

观此情景顿感很“中国”,于是下意识的想拍一张。。。。

结果,手机刚拿出来,就有一位警察大叔冲过来冲我喊:你拍什么拍,把手机给我。。。

另外一个便衣叔叔也走过来了,让我先别走了,把手机交给他们,再跟他们走一趟。。。

第一次跟警察交手,有点儿怕怕!于是把手机交给他们检查,然后主动要求检查学生证,以证明我是良民,只是头脑发热拍着玩儿而已。。。

结果那个警察大叔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说看什么都没用,你就别想走了。。。

插播一下:1.我就在小角落,而且拍的时候领导们是背对着我的,所以应该没有对领导们通行造成影响。

2.本人女生,一点儿都不魁梧,行凶的话估计有难度。

我试图继续解释,大叔不听。。。而且态度很恶劣,从开始一直都是对我用吼的看着火车马上就要开了,非常着急,火一下就上来了,于是对着大叔喊到:同志请问您是要拘留我吗?请问我做了什么违法行为,您根据那条法律规定拘留我呢?

警察大叔:说什么都没用,你别想走。

看我有点儿激动再加上周围开始有人围观,便衣叔叔过来问我哪个学校的,让我把学生证给他看看。

发现我是北大法学院的,便衣叔叔态度马上有了转变,给了警察大叔一个眼神,貌似准备放我走了。但没想到那位大叔十分不给面子,反而很火的拿着我的学生证批评我说:“还学法律的,我看你根本就不懂法,就算是记者在这儿拍照也要经过我们允许,是你想拍就拍的吗?太不懂规矩了,还学法律的呢。。。。。。

话说士可杀不可辱,我可以不上那辆破车,但是不能任由他颠倒黑白。也不知哪里的胆子,居然大声的跟他吼上了,有点儿激动,可能有点儿语无伦次,但是内容大概就是:

第一:火车站是公共场所,并不是什么保密机关,我完全有权利拿手机拍个照。

第二:就算是特殊情况不许拍照,也应该事先告知,或者事后善意提醒,他并没有权利就因为这个拘留我。

第三:如果我违反了那条我“不懂”的法律,请他明确告知,如果他讲得出来他可以把我押走。本来以为这样他应该没话说了,让我暴汗的是,那个警察大叔居然说:就是公共场所我才能管,什么叫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就是不准你乱来!我暴汗,我掏个手机我怎么就乱来了?再说那批领导也没见着电视上露过脸儿的啊!而

且就数目来讲,那么多人,也不太可能都是太高级别的!让他们先上车我就忍了,不至于我拿个手机出来就得被带去警察局拷问吧?当然,这些我都没说出来,只是心里这么觉得。

觉着说理没用,我用目光向便衣叔叔求助插播一下:这个便衣叔叔看起来还有点儿修养,查学生证的时候态度很好。

便衣叔叔又向警服示意,警服还是不给面子。不知道我当时脑子抽了还是怎么的,居然说了一句:同志你哪个单位的,我记下你警号了。。。不说还好,一说这警服一下就激动了:“你要记警号是吧?跟我回去记!”然后就拽住我的手准备拖我走,说实话当时真的被吓到了,居然学着电影里超大声喊了一句:“警察打人了!”,结果把车上的人都招下来了,在此感谢围观的群众们,当时我能看到警服鼻子都快气歪了,指着我说:你再敢大声

喊!但是手却松开了。这是便衣叔叔赶紧把学生证还给我,示意我上车,还很慈爱的提醒我说: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你学的那些法律在这都不管用的。

于是,我在火车开车的最后一秒进了车门,在门口还听到那警服说了一句:还北大的,就这素质。。。

我一路在车上想了很久,是我素质很差吗?可能是吧!便衣叔叔说得对,是我太不懂事,所谓人身自由只是宪法里有的,所谓依法行政只是新闻联播里有的,事实上是没有的。文字的法律跟现实的规则是不同的,那个警服说得很对,我的确不懂他所信仰的那个“法”。我是个法盲,因为在面对非法扣留时,解救我的并不是法律抗辩,而是一句“警察打人了”。虽然喊过这句话后我觉得自己像个泼妇,甚至有些汗颜,但是我并不后悔,因为他放手了,这证明其实他知道作为一个警察,怎样的行为是不应该的。另外就是再次感谢围观的群众,不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常说“围观改变中国”,我总算是看到了一次正面效应。我希望下次如果城管再敢掀翻老大爷的摊位时,周围的群众不要漠然的走开,而是强势的围观。有设备的童鞋一定要录下来,当然,不要像我这样被抓到啦!

总之,虽然第一次遇到了传说中的“暴力执法”,但是感触很多,在此发帖抒发一下,希望同学们引以为鉴,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乖乖的等,或者悄悄拍。。。。

我不敢想,如果没有那张大学生的学生证,如果我只说一个农民工,那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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