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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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话说
药家鑫已经是成年人了,而且具有独立行为能力。他必须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什么叫“情绪不稳的情况下做出的残忍的决定”?这不是开脱的理由。至于怎么为这种行为负责,中国人早就说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不要说什么心理定势,欠债还钱也是心理定势,可是没妨碍你去跟人要账。那杀人偿命怎么就不对了?他必须死。
而且要我说,目前就是对杀人犯太仁慈。就该恢复腰斩、活埋、凌迟、车裂、炮烙之类的死法,杀一个枪毙,杀两个活埋,杀三个车裂……看这帮孙子还敢说什么“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之类的胡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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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一下农民工王斌余讨薪案 6 青猫 字272 2011-03-30 20:38:18
🙂话说 酥油茶 字429 2011-03-30 20:10:53
🙂好像波士顿法律第一季中有一集。 2 一苇而立 字128 2011-04-07 08:04:11
🙂心理定势并不意味着不合理
🙂鸭子真是煮熟了嘴还是硬的 1 星星星 字38 2011-04-03 01:16:17
🙂说药家鑫当时处于情绪波动剧烈的应激状态中 2 coo 字182 2011-04-02 13:56:23
🙂他知不知道杀人的后果呢 酥油茶 字42 2011-04-02 14:06:08
🙂还真不如碾过去呢 2 coo 字158 2011-04-02 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