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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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是有两把刷子的。斯大林在大清洗前,不得不花功夫把刑法给改了,改的部分是犯罪构成(也叫犯罪体系论?),是犯罪论的精华。之后判刑才比较方便,否则法官忠领袖时会有种种掣肘。
犯罪体系,大致是一段类似三段论的范式,考察客体、主体、客体要件、主体要件。如果一个犯罪要成立,要先看A,如果A成立,再看B,如果B成立,再看C。任何一个不成立,就不成立犯罪,等等。高度概括,是刑法学的基础。
斯大林怎么改的?我记不清了。中国学习过苏联的法律体系,又是怎么一个历史沿革?这样的问题,我高度有兴趣,但没有读到过文章。中国法学界整体水平偏低,很多所谓权威著作做不到文字清通,这样的历史问题大概乏人问津,也可能说话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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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中国的传统,应该是父母官。西方的传统,应该是管家 2 铁手 字0 2011-04-07 16:52:58
🙂西方资产阶级法制正在走向一个极大的误区 12 d0lucyduck 字93 2011-04-07 01:29:33
🙂苏联法制好,律师还要帮忙揭露当事人的罪行 6 猪头笨笨 字34 2011-04-07 03:11:49
🙂苏联原来是学德国的,中国部分又学苏联
🙂要不你去研究研究弄个包子 猪头笨笨 字22 2011-04-10 20:13:13
🙂我以偷别人的成果为主,自己不研究 肥狐 字0 2011-04-11 04:53:11
🙂法庭辩论的目的不就是搞清楚事实真相么? 2 d0lucyduck 字298 2011-04-07 07:31:05
🙂有这种看法的人,基本上属于社会经验太少 1 猪头笨笨 字697 2011-04-07 18: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