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情、理、法 -- 铁骑边塞
缘起。清明节调休安排3、4、5号放假,3号上午回去给孩子做饭,中午放学回来问他“儿子、你们毕业班没放假”。
儿子答“放假了,老师让我们自愿去,但是不“志愿”不行”。我答:“现在离考试仅剩两月,高考前的冲刺阶段,放松不得,再说你放假在家也是复习,还不如在学校呢”。
儿子说:“我不是不愿去学校,是老师想让我们去就直接说算了,干嘛还非得让“志愿”。
我进一步说:“教育部有规定,放假期间学生必须离校,可你们高考录取凭的又是分数,在这关键时期紧一紧和松一松高考考试时成绩肯定会不一样。学校为了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的声誉负责,这里就有教育部规定和抓成绩的矛盾,出于无奈只能采取这种变通办法,所以要辩证的看问题。”
儿子“嗯”了声表示明白,第二天(4)号上午全被撵回家了。由此事想到“情、理、法”三者的关系问题。
陈果夫尙谓:“合法、合理、合情,做成大事;轻权、轻利、轻名,修得长生”。国民党维护大官僚资产阶级、帝国主义买办阶级和大地主的利益。他们的合法、合理、合情仅仅合这些统治中国广大民众的极少数人,而不合中国绝大多数人的“法、理、情”,不合中华民族的“法、理、情”。最终被人民群众起来推翻其统治,跑到台湾这一小岛。“蒋家天下陈家党”、陈氏兄弟把持国民党党务组织CC系、掌控中统,何曾轻过“权、利、名”。陈果夫终究没有修得长生。如果终生与人民为敌,为极少数人利益罔顾国家民族大义,即便修得长生,不过是涂炭更多生灵,为国家民族发展制造更大障碍。其合情、合理,也是徇私情罔公法,便于权贵官僚资本家闪转腾挪,玩弄被称之为社会公义的法律于股掌之间。
处于稳定的社会必须有一套制度准则来规范约束社会成员,这就是以国家名义制定的法律。法律表面看是全体社会成员意志的体现,其实不然,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合著的《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中阐述的:“因为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带有政治形式。由此便产生了一种错觉,好象法律是以意志为基础的,而且是以脱离现实基础的自由意志为基础的。”指出了法的阶级性。其实在这一点上,现代的资产阶级法理学家也明确无误的指出了。如美国的波斯纳在其《法理学问题》中阐述了法有出身《门第》,法所受政策的影响。他说道:“美国宪法并非只有一个文件,而是不断修改的,反映了附加上的、混乱的美国政治史上不同阶段不同政治派别的价值”。这就是说,法律本身有其阶级性,体现着不同的利益需要,存在着法与社会中人情、事理的冲突。即便是一些公共规范方面的法律,由于其制定时的认识问题,对稳定性和前瞻性的考虑,也与及其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难以完全吻合。这就存在遇到问题时面对“法、理、情”的取舍,做人处事如能三者皆合最好不过了。不过时常出现合情合理的不一定合法,如上面所提学校对临近高考的学生假期问题。另有合情的不合法、理,如我国没有关于安乐死方面的立法,有人出于同情在绝症患者万般恳求下,擅自对病人施行安乐死。即“法无可恕,情有可原。”
如今我们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构建起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了社会主义价值观。但是由于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其法律体系不完善处甚多,经过社会主义建设后又进行“改开”,人们思想中的混乱也是难免的。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并行不悖,同样造成价值观的混乱 。社会中频繁发生最多的,是合情的不合理,再就是法管不到的地方。合情的不一定合理,这个情是指个人“私情”和社会现实情况的“情”。人们时常感慨“社会上不合理的事情太多”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但它“合情”,合事物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基础这个“情”,也即黑格尔所指“存在的即合理的”。无数令人义愤填膺蔑视公理的事情在我们身边不断发生,其实不过是“一己私情”在作怪,用私情代替公理,表面看给人回旋空间,显得有人情味。其实是每个人在作茧自缚,用私情代替公理,代替大义,最终形成一个大家都不愿看到的因循舞弊、私相授受的社会。因为在这里人人都强调私情,都有一番小道理,全不知小道理被大道理管着,只有不违背公义的私情才是赤诚之情。
为何社会如此复杂?有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才有了组成社会的基础,人的各种属性中社会性最重要,要不人怎么称为社会人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事方法和愿望,处在社会互动联系中,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尽情表演,社会自然无奇不有。既是社会人,这里首先就存在一个如何立身处世的问题,如何做人的问题。做事能处处“情、理、法”三者尽符(为大众广泛认知的情理),恐怕非圣人不能为,那多数情况下做事能合三者,基本能占两样,至少三者居其一人方能立得住。如果终日为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斤斤计较,行事做人一味通达权变没有原则。处处小处着手不知大处着眼,私利为先罔顾公义。这样的话难免丧失了人的光辉,成了一具追名逐利的皮囊。人之为人就是要有理想有信念,虽做不到“狠斗私字一闪念”,从而大公无私、无欲者刚达到“六亿神州尽尧舜”。可如果连理想信念都没有,人之为人就难免太悲哀了,因此“高山仰止,径行境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境界。还是要有的。
做事还要看社会现实,客观现实与主观认识不符,需要修正的是主观认识,尽量的去符合现实情况,否者一味的用主观认识去加之现实社会,只能处处碰壁。主观认识符合社会实际后,行为能否发挥功效,还要看审时度势如何,否者主观认识即便符合社会规律,如不因时因地制宜,一样会碰得头破血流。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怀抱理想进入社会,最终都意志消弭的原因,就是把自己的主观认识强加之社会现实,处处碰壁之后的心灰意冷。而不是失败后总结经验教训,修正自己的主观认识掌握社会的客观规律,在此基础上调整自己的目标,寻求达到目标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宰,只有认识了必然王国,才能达到自由王国。理想热情固然重要,最后取决定作用的还是韧性,没有不经艰难困苦成就一件事情的,也没有不经精神的历练提高对人自身的认识的。这时候需要的是再坚持一会的勇气毅力和耐力,在貌似绝望中孕育着生机,在无尽的黑暗中隐含着黎明的曙光。等你走过这一过程,会发现世界原来如此宽广,生活的选择如此丰富多彩。
生人天地之间,自然有人与天地浑然一体的豪气。生活是艰难的也是美好的,通过艰难创造美好,挫折是人生历程的一部分,通过挫折看清道路。每一个人在理论上都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需要的是克服自己内心的偏见、固执、狭隘,走出猥琐、卑微和恐惧。世界上没有现成的东西摆在那里等你来拿,只有通过自身努力耕耘才能收获丰收。不要把希望不切实际的寄托在别人身上,靠等待别人的良知作为改变自身境遇的希望。别人的赏赐都是有代价的,代价是你放弃对原则对道义的坚持。和别人的团结合作是必须的,对人的信赖源于自己值得别人的信赖,通过自己的真诚赢得社会的真诚,不要因自己的真诚屡被利用而心怀不忿,放弃真诚。要有义之所在义无反顾的精神力量,人因为有了精神而强大无畏。
事大事小看放在什么人身上以及如何看待,尤其是对待得失的态度。人没有压垮的,都是自己垮的,跨在困难、私利和虚名面前。顶住了、支撑过去人又上新台阶达到新的思想高度。有得必有失,顺序是先失后得,这要看你更看重哪一方面,愿意为理想作出多大牺牲,在作出牺牲的同时你不是获得了更宽广的世界嘛?这不就是最大的“得”。循序渐进,日积月累,最终会量变到质变,有所突破,其中一个“贵”就在于“坚持”。
每个人都受几个关节点的影响,出生、上大学、工作,是否如此人的一生就被决定了那,远非如此,决定自己命运的永远是“我”。一个有激情,有韧性,有信念,善于吸取经验教训的“我”。一个坚持不懈“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我”,是自己命运的真正主宰。他决定“我”的充实安适愉悦恬淡。与命运不屈的抗争,一种认识到周围世界的客观规律,不简单的屈从于这个规律,而是利用其规律,顺势而为驾驭命运的风帆,驶向理想的航道,成为掌控自己命运的主人。
人在现实社会要入于其中,勇于任事,敢于负责,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方能体察社会的甘苦悲喜,深知人情、公理、法度错综复杂的关系,成就自己精神深度。现实生活不仅仅要入于其中,更要善于出于其外。在日常生活的繁琐虚浮中人会变的琐碎、虚荣、卑微,只有走出来俯瞰自己生活的历程,才能够洞察自己生命的轨迹与社会运动大方向的偏差,才能更好的总结自己,超越于生活之上看待自己的过去,看清个人经历与历史演进的交合抵牾。在历史的纵向发展和事物的横向联系中,看清社会运动的规律,即大道理。个人的每一种处境,都是个人行为的结果,在超出具体生活层面上反省,看清自身行为与现实环境的脱节,背离了人情世故。只有看清社会现实情况,把握现实情况,根据这一情况确定努力方向和具体办法。有了对情和理的正确认识,自然能够掌握法度,运用自如存于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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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情、理、法
🙂唉,祝你儿子毕业班顺利吧 2 月光下的尘 字19 2011-04-11 02:29:01
🙂谢! 2 铁骑边塞 字20 2011-04-11 05: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