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请注意,我在本楼一直明确反对的,并不是对李庄案这个个案细节的探究(除了录像有无的部分),而是那种将“程序正义”升至超越了法律惩治罪恶的本来目的,变手段为终极目标的倾向。同时也反对只按象牙塔中的想象,而不考虑现实社会中的客观条件,将达到取证程序“合法性可靠性”的要求程度提高到实际中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复杂和苛刻。
就还是比如防范刑讯逼供和伪造证物。如何来百分百不打任何折扣不允许任何意外可能的保证呢?对所有相关人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录像录音(且不说隐私权怎么办)?对所有证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录像录音(万一再有在录像上作假怎么办)?
所有检诉、审判都建立在完全没有瑕疵的证据之上。
很好,没有任何人会说这个不好,而任何人说不应该往这个方向努力,那也绝对是自找政治上的绝对不正确。
“据新华社电 印度内政部下属中央调查局2日控告前信息技术和通信部长安迪穆图·拉贾,指认他在电信丑闻中涉嫌共谋、欺诈、伪造和贪污。中央调查局当天将长达8万页的起诉书分装7个铁箱,送往首都新德里一家法院。起诉书提及125名证人姓名。”
看,长达8万页的起诉书,做得多么用心啊,看着这些数据难道有人敢说印度司法人员不比中国的同行更尽心于减少瑕疵吗?
但,要不要和您打个赌,在我们退休之前,安迪穆图·拉贾先生绝对不会走进监狱,可也不会脱身于法庭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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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鬼子还是被判了死刑的 5 老驴 字665 2011-04-07 19:10:37
🙂因为那辩词实在太惊世骇俗,让法官们也不敢公然认同而已 21 黑岛人 字1324 2011-04-07 19:48:10
🙂公检机关必须有义务来证明自己取证合法性,可靠性! czm1968 字482 2011-04-12 21:00:28
🙂公检机关有义务证明取证合法性可靠性没错,但不是无限的责任
🙂你的本意没有错,但实际做法就有问题。 1 czm1968 字254 2011-04-12 22:07:34
🙂实际中绝大多数公民害怕的不是公检法来栽赃? 5 猪头笨笨 字197 2011-04-10 22:30:27
🙂现实难道不是大多数人抱怨警方破案不力而不是担心陷害他人吗 3 黑岛人 字487 2011-04-12 21:17:20
🙂我很奇怪,要求政府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被你当矛盾 2 猪头笨笨 字606 2011-04-13 06: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