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谈谈最近的高速路救狗事件 -- 莫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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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赔偿?
在警方和通州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一家名为“乐宠控股”的公司与上善基金会各自出资5万元,将整车狗买下。
好像没有征求订货方的意见,算是强买强卖吧,是不是应该依法治罪?
订货方应该发个帖子,说合法途径贩狗,被警察强行转卖。
这批人跟登山被困,耗费社会资源救援一样,可耻。
他们没有合法的资格,而打着爱心的旗号,扰乱社会经济生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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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这个志愿者太可爱了 住在乡下 字131 2011-04-18 22:05:10
🙂爱护小动物可以 流水寒 字101 2011-04-18 18:51:11
🙂那个消息还上了新华网的头版呢 7 喵喵同学 字305 2011-04-18 18:49:37
🙂耽误了订货的时间
🙂仗义每多屠狗辈啊 bfp 字0 2011-04-18 12:15:45
😏还是郭德刚那句: 28 笑柄 字134 2011-04-18 10:55:21
🙂一场混战哪 2 田舍郎 字60 2011-04-18 07:55:02
🙂狗是杂食动物,啥都吃 1 大秦猛士 字34 2011-04-18 19:13:55